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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教育系统实行会计集中核算的利与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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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28

(四)财务报表基本做到了"准、全、快"

各级政府部门要求各学校上报的报表基本做到"准、全、快"。"准"指数字真实,计算正确,帐实、帐表相符。"全"指内容完整,各种会计报表是一个完整的指标体系,各项指标之间存在着不可分割的内在联系,漏报、漏填、漏列都无法了解学校的的全貌,难以作出恰如其份的评价。"快"指报送及时,在上级规定的期限之前尽快填好报出,否则时过境迁,即使做到"准、全",也不能及时利用而发挥应有的作用。会计集中核算后各单位不再出具财务报表,而是统一由会计核算中心出具并打印交由单位上报,财务报表的准确性、全面性和及时性得到了极大提高。

(五)会计业务运作过程由“暗箱操作”变为“阳光作业”

在集中核算形式下,一项会计业务处理,至少要经过学校的经手人、主管领导、分管领导、报账员、会计核算中心的记账会计和审核会计六个环节,对数额较大的还要经过会计核算中心的分管领导和上级主管领导等审批,报账业务处理过程在“一厅式办公,柜组式作业”的运作方式下进行,会计业务运作过程由“暗箱操作”变为“阳光作业”,从运作机制上对舞弊行为进行了有效的遏制。

二﹑实际工作中出现的主要问题

(一)会计主体及责任不明确,引起思想上认识偏差

在实际工作中,由于核算中心和学校之间缺乏有效的沟通协作机制,造成双方财务管理上的脱节,导致思想上认识出现偏差,集中核算前,单位支出只须单位领导“一枝笔”就可以报销,集中核算后,单位领导签字后还需要中心会计审核后才能报销。超标的、不规范及不合法的票据一律不予报销,致使个别单位负责人对核算中心产生抵触情绪,从而放松财务管理,出现规避会计监督行为。

(二)监督职能流于形式

核算中心会计人员都是从学校抽调上来的,核算会计人员分管含原学校在内的多处学校的会计业务,由于在原学校多年,怕得罪人,在执行财经制度、规定方面,降低了工作标准,造成会计核算工作的不严谨,即便分管不含原学校在内的多处学校的会计业务,长期分管固定的单位,同样容易出现人情帐,会计监督职能也难以真正实现,监督职能流于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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