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教育是人生发展的奠基性教育,是终身教育的开端,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提出到2020年基本普及学前教育的发展战略目标。我认为,实现基本普及学前教育目标,最重要的是要落实政府责任。
首先,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应切实将发展和普及学前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教育事业发展的总体规划,纳入城镇和新农村建设规划;并且根据学前教育的性质、地位和发展目标,根据当地人口规模和事业发展布局,制定科学的学前教育事业发展规划。
其次,努力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大力发展面向城乡贫困家庭、低收入家庭儿童、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等各类困难群体的公办幼儿园;积极出台政策鼓励和扶持提供普惠性服务的企事业单位、集体办园和民办幼儿园,并帮助其提高公共教育服务能力。
第三,抓紧研究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社会广泛参与的多渠道投入和家长合理付费分担教育成本的投入体制,建立学前教育健康、可持续的发展机制。一方面,政府应加大对学前教育的财政投入,尤其是中西部、农村地区应以政府财政投入为主,建立起以公共财政为支撑的学前教育投入保障机制;另一方面,广泛发动和吸引社会多方面力量多渠道投入,并采取家长适当缴费的办法,建立合理的政府与家庭的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
第四,进一步重视和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要明确和解决幼儿教师的身份、编制问题,依法落实我国幼儿教师应有的教师地位和待遇,并逐步完善医疗、养老、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障,以增强幼儿教师职业的吸引力和队伍的稳定性。同时,要建立健全幼儿教师的在职培训制度和职称晋升制度,将幼儿教师培训纳入国家统一的基础教育教师培训体系中。
第五,重点关注中西部农村地区的学前教育。迄今我国中西部农村尚有近40%的乡镇没有正规的中心幼儿园。建议设立“国家中西部农村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工程”,由中央财政设立专项资金,以财政投入、政府办园、公办教师为主,争取在每个乡镇办好一所公办中心幼儿园。
下一篇:民办教育税收优惠需进一步明确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