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人内差异评价
个人内差异评价在日语中又被表述为以个人内部标准为依据的评价。它是以每个学生自身为标准依据,积极评价学生的优点、可能性和进步状况等的一种评价。个人内差异评价是“最适合于重视个性的教育”的一种评价形式,它对于促进学生的自主学习,发展学生的个性具有重大作用。现在,日本新修订的中小学“指导要录”中设立了“综合所见和指导上的各种参考事项”栏目,其中可以记载学生在各学科学习、综合学习时间的学习中特别值得记载的事项和在特别活动、日常行为中那些特别值得记载的事项。
二、日本中小学教育评价中的“教学与评价一体化”原则
“教学与评价一体化”是日本在中小学教育评价中所积极倡导并切实奉行的一项基本原则。例如,日本学者水越敏行和奥田真丈等人编写的《新学校教育全集17·教育指导的评价》一书中,至少有两处专门论述了“教学与评价一体化”问题,该书中还多次提到了这个问题。他们提出了两个重要的观点:“为了使教学有目的有意识地进行,必须谋求教学与评价的一体化。”“评价结果只有被用于支持学习活动才有意义,所以要推进教学与评价的一体化。”另外,日本文部省教育课程审议会在 2000年12月发表的咨询报告《关于儿童学生学习与教育课程实施状况的评价的应有状态》中也明确提出了“教学与评价一体化”原则,这就意味着日本中小学的教育评价在对待教学与评价的关系上有了一个明确的指针,这一指针对于使教学有目的地进行、发挥评价在改善教学的真正功能上将会起到重大的作用。
那么,如何来理解日本“教学与评价一体化”的涵义?确立“教学与评价一体化”原则对于日本中小学的教学和评价有何意义?这可从以下几方面来理解。
第一,评价是教学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和不可缺少的环节。对于教学和评价的关系,日本学者儿岛邦宏明确指出,“学校的教育活动可以这样来把握:它是计划—实践—评价—计划……这种一系列 (活动)的螺旋式(发展)过程,是连续不断的改善过程。于是,评价只有在下一步的计划制定中发挥作用,并且与改善教学相联系,才开始具有(真正的)意义。因此,‘教育与评价的一体化’是有意义的,是有重要性的。”在日本,评价是整个学校教育活动中的一环已经成为共识,这就使“教学与评价一体化”具有了必然性。确立“教学与评价一体化”的理念,对于改变评价实践中“为评价而评价”的错误观念,确立以改善教学为根本价值取向的正确评价观,具有重大意义。
第二,教学与评价是不可分离的,评价应当伴随整个教学的全过程。自布卢姆等人提出教学评价的三阶段论以来,在教学前、教学中、教学后分别进行诊断性评价(diagnostic evaluation)、形成性评价 (formative evaluation)和总结性评价(summative evaluation)的思想已经被广泛认可并运用于各国的评价实践之中。布卢姆等人的这一评价理论是与教学密不可分的,它提示人们要把具体的评价实践运用于整个教学过程的各个阶段。日本接纳了这一思想,不只把评价作为对教学结果的评价,而且还把它视为教学前和教学过程中的评价,认为评价要“在整个教学过程中,作用于教学的改善和儿童自身学习的改善”。
其实,日本对布卢姆等人的评价理论也不是全盘接受,而是有所改造的。众所周知,布卢姆等人的评价理论中,把评价作为制定、修正、验证教学目标的手段的价值取向十分明显。也就是说,在布卢姆等人的评价理论中,评价之于教学更多的是为了制定、修正、验证教学目标,而不完全是为了改善教学过程本身。而日本已有学者明确提出,“教学与评价的一体化”一方面是使评价促进教学目标的明确化,另一方面是使教学和评价有机地融合于教学活动的展开之中,后一种观点更注重评价对教师的教和学生的学的促进功能。明确教学与评价不可分离的关系,要求在教学过程中,要以正确的形式、在恰当的时期进行教学评价,而不能把两者割裂开来。
第三,评价是内在于学校、教师的教学过程之中的评价。毋庸质疑,教育评价是由多种评价形式构成的,其中外部评价是由校外进行的,内部评价是由校内进行的,它们各有不同的功能和作用。但日本的“教学与评价一体化”内含着以学校为基础、以教师为基础等的涵义。比如,日本学者布村幸彦等人明确地把“教学与评价一体化”作为了学校内部的课题之一。再如,另一位日本学者儿岛邦宏也认为,为了发挥评价在“有助于教学改善”上的功能,在学校和教师层面上,要谋求“教学与评价的一体化”,要使评价有助于学校实现教育目标和学力观,有助于教师改善教学计划、教学方法和教学体制等。明确评价之于学校和教师的教育活动的内在性,对于使评价正常化具有重要意义。
第四,评价的直接目的是为了改善学校的教学,而其最终目的是为了学生的成长。可以说,评价的直接目的是为了改善学校的各项教育活动,特别是教学活动。然而,由于学校的全部教育活动都是围绕促进学生发展这个中心的,所以评价的最终目的也应当是为了促进学生的发展。对此,日本也有明确的认识。比如,日本文部省教育课程审议会2000年12月的咨询报告已经表明了这样的思维逻辑:学校的教学是以学生的更好成长为指向的,而教学和评价并不是“别物”,教学与评价是一体化的,所以评价也是为学生的成长服务的。具体地说,“对于儿童、学生而言,评价具有使他们注意自己的学习状况,成为发现、矫正自我的契机,促进以后的学习和发展的意义。”可以说,教学和评价都同时为了学生的成长和发展是日本贯彻“教学与评价一体化”原则的最高理念,而其最终目标是为了谋求使学生掌握“生存能力”。
三、对我国中小学课程与教学评价改革的思考
如前所述,我国在此次新课程改革的过程中,是高度重视课程评价问题的,提出了新的评价理念(即实行“发展性评价”),明确了新课程背景下评价改革的目标(即“建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评价体系”,“建立促进教师不断提高的评价体系”,“建立促进课程不断发展的评价体系”),倡导实行多样化的评价方式(即量化评价与质性评价相结合)。这些评价思想的提出,一个重要的背景因素就是在过去“应试教育”的背景下,评价注重甄别和选拔,而忽视促进学生的发展的功能;评价过于重视量化的方法,而忽视了对学生的发展状况进行评价的质性方法;过去,评价主要实行的是总结性评价,而忽视了诊断性评价和形成性评价。新课程背景下的“发展性评价”理念正是针对“应试教育”背景下评价的种种弊端而提出的。对于这些新的评价理念和做法,笔者是表示赞赏的。但是,通观有关文件、文献所倡导的新课程改革背景下评价改革的理念和举措,笔者感觉到虽然各项评价理念和举措在问题意识上有较强的针对性 (即矫正“应试教育”下评价的误区和弊端),但是它们在促进学校教学改善上的问题意识却比较弱,或者说所提出的新的评价理念和举措由于缺乏对学校教学和评价关系的陈述,而显得对改善学校教学的指导性不强。
笔者注意到有的学者已经关注到了教学与评价的关系问题。比如,董奇等人在《为了中华民族的复兴 为了每位学生的发展——<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解读》一书中,在阐述“发展性课程评价的基本理念”这一问题时,曾经明确指出:“评价是与教学过程并行的同等重要的过程。评价不是完成某种任务,而是一种持续的过程;评价被用来辅助教育,它是教与学主要的、本质的、综合的一个组成部分,贯穿于教学活动的每一个环节。”这些观点本身无疑是正确的,但这些观点应该被进一步提升为教学与评价相融合或者一体化这样的理念或原则。明确这样的理念或原则,会使评价对新课程和教学改革有更大的“指导作用”。
如上所述,日本学者水越敏行等人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就鲜明地提出了“教学与评价一体化”思想,2000年日本教育课程审议会在关于学生学习和课程实施评价的报告中也明确提出了“教学与评价一体化”原则,日本学者布村幸彦等人也把“教学与评价一体化”作为学校应注意的课题之一。日本已经认识到不能为了评价而评价,应当使评价真正发挥促进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的功能。这一动向将会使日本的评价按照此次新课程改革所确定的培养学生“生存能力”的方向发挥应有的作用。
教学与评价不可割裂、不可分离是人们对教学规律、评价规律的一种新认识。现代教学设计理论,尽管流派纷呈,但有一点几乎是一致的,就是把教学评价纳入到整个教学过程之中,把它视为教学过程的一个环节,教学和评价互为促进。
这样,无论是在教学与评价理论上还是在国外 (如日本、印度等)的评价实践上,教学与评价相融合或一体化已经成为一个理念或原则。我国在新课程与教学改革的大背景中,为了切实推进素质教育,尽早提出类似教学与评价相融合或一体化这样的指针已成为当务之急。笔者不主张照搬国外的理论和实践,在推进我国的教学和评价改革中确立两者融合或一体化原则,开展实践应立足于我国的实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