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关于学生建筑理论知识体系的建构
“结构(constrncture)是指知识构成的基本架构”(Bruner,1960),“个人的先备知识”即“个人对事物的整体认识”是“个人吸收新知识的基础,在意义上,也就是一般心理学家所指的认知结构”(Ausube1.1968)(张春兴)。
可见学生自身的建筑理论结构的建立对其理论修养的提升成为必须具备的先决条件,也是其从事发现学习的先决条件。那么,如何促进学生建立其评论建筑的理论框架,就成为建筑理论课的讲解式教学中不可回避的重要问题。由于大多数建筑院校的建筑理论课程教学安排在第三学年至第四学年进行,本人建议关注下列问题:
(1)较快地建立学生的知识结构。作为个人吸收新知识的基础,学生的认知结构基本形成于理论课尤其是外建史课开课即将结束之时——三年级末或四年级上期,在此之前,只有一年上期所开建筑学概论对学生空间概念的一点启蒙,这样学生的发现学习所应具备的基础知识结构建立过晚直接阻碍了学生对建筑学习和建筑实践思考的深入程度,而一、二年级的建筑历史理论空白使其在学习信息量较大、知识结构较繁的建筑历史课程(如外国近现代建筑史)时感到困难,更重要的是其本身能够评论建筑则只能在四、五年级以后或者更晚。本人建议课程一年下期即应开设,使学生的理论修养提前到前三年的课程安排中。
(2)课程安排适宜学生的学习时间 从一年级在建筑学概论中的点滴建筑理论知识到三年级开始较大信息量的理论课如外建史教学中,缺乏一个信息量适中的过渡阶段,这样也使三至四年级的外建史教学处境尴尬,若把所有思潮讲清就使四大师及其后的建筑现象所占课时有限,而要使所讲内容深入就不得不扩展学时甚至安排在高年级,而在三、四年级,其它课程也安排得很满,学生处在一种疲于奔命式的应付状态,许多教学构想也只能草草收场或放弃了事,所以向二年级分散课程重心,同时也使建筑理论课程结构有一个适度的从易到难的过度,不仅使讲课深度可获保障,也由于难易安排适当,课程的结构性提高,利于维持学生学习的内在动机,也有利于学生对自己建立的理论框架不断增补和丰满。以外建史课为例本人建议在一年下期开办一门仅8。l0学时的课程,将原来三年级安排的外建史课程分为两部分,一部分移到二年级中进行,为学生建立一个平台,另一部分仍按现今的安排在三年级中进行,并使之成为二年级课程的提高与补充,以适应学生的不同层次需求。
(3)引导学生有效、深入地阅读 西方的哲学思想体系对建筑的影响在四大师之后更为明显,若想深入理解某一建筑现象,就不得不挖掘其深层的哲学思想,而对这些思想的理解仅靠课上讲解的一点背景知识完全不够,学生的课下阅读更为重要。但是,什么才是有效、深入的阅读呢?有人认为学生能够写出一篇小论文就说明他(她)阅读足够深入。实际上要读懂某位建筑师或某座建筑作品只靠“看”是不行的,“发现”才是更重要的。所谓“发现”这里就指学生在阅读中的质疑,发现自己与别人的差别,这才会让学生写出一篇自己的论文,而不是拼凑而来甚至自己都不太明白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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