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省的方面说,省库收入不丰富,加上历年来致力于各项建设,岁出甚大,省政府不能尽量补助基础教育经费,尤不能特别补助各边远贫瘩县份的基础教育经费。从县方面说,有些县份对于基础教育经费未能使之完全趋于正轨,最显著的缺点:一是基础教育经费的筹措未定有具体有效的办法,同时未能督导各乡(镇)村(街),筹足学校基金;二是基础教育经费没有相应的数额,全县教育经费占全县经费总数百分比不高;三是基础教育经费的分配不平衡,每有重城市而轻乡村,形成偏枯的现状;四是教育经费不能确保独立,基础教育经费仍不免挪作别用。从乡(镇)村(街)方面说,有些地方对于基础学校经费尚有很多缺点:公共造产进行不力,学校没有足额的基金,仍有向学生收费者;学校与乡(镇)村(街)公所混合编造预算,经费互为流用,基础学校经费每受影响;学校基金管理不善,每有侵蚀情弊。就拿金桥基础学校来说,指导专员反映:“学校经费,据说虽有田数亩,鱼塘一口,充作学校基金,但我们自到此以来,尚未见到分文,移交时也没有提及,现在只由广西普及国民基础教育研究院每月津贴国币二十元作经费而已,至于县政府之补助费,已呈请立案,久未见批准,故县补助费至今尚未领到。
由上述所列的问题看来,国民基础教育的经费问题在“六年计划”实施的时期并不十分尽如人意,总的来说表现为经费来源不稳、分配不均、管理不善,教师待遇不良,学校经费短细等。
四、广西普及国民基础教育经费的矛盾困境
首先,是以不增加民众赋税负担为原则来筹集教育经费的良好愿望与国民基础教育需要投入的客观要求的矛盾。广西普及国民基础教育运动的总设计师雷沛鸿本着一颗“教育的同情心”,在国民基础教育经费的筹划上,他始终认为“假若为了教育经费不够而去增加民众负担,那是不可以的”,“教师的薪傣是不能从增加赋税去提高的”。但广西普及国民基础教育运动目的在于在六年中使全省儿童及成年都能受到基本的教育,国民基础教育未实施前的1933年,全省的基础学校(包括初等教育学校及民众学校)共21,031所,学生684,861人,而按计划全省应于1936年7月以前普遍设立村(街)国民基础学校至少23,981所,1937年7月以前普遍设立乡(镇)中心国民基础学校2,313所。在短短的六年内解决如此庞大人数的基础教育问题,必然在设校、师资等教育投入上增加巨大的经费开支,如果按雷沛鸿的想法,不从增加赋税入手,在省、县财政收入一定的情况下,显然是满足不了国民基础教育的发展速度的。据1935年的统计,国民基础教育的县款及各校自筹之款合计5,058,479元,是皆出地方者,平均每人每年负担0. 37元,从这个数字看来民众承担国民基础教育款项的负担是很轻的,但肯定的是,这样的投入明显满足不了规模庞大的普及国民基础教育运动。发展国民基础教育,肯定需要相应的经济支持,无论是依靠增加赋税或依靠民众自行筹集,最原始的来源总还是人民创造的财富,负担是不可避免的,只是看这种负担是否在民众承担得起的范围内。假如民众生产得到了发展,经济收入得到了增加,负担一定教育赋税或筹集资金不成问题,那么教育经费的解决自然顺利,反之,民众的收入没有增加,而各种捐税先行,对民众来说便是累赘,从而使教育的发展受到阻碍。
这就引发其次的一个矛盾:究竟是要等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了再来图谋教育的投资,还是优先发展教育事业以促进国民生产和经济的发展,这是关于教育究竟是社会变革的因变量还是自变量的问题。“在复杂的社会变迁中,教育究竟是社会进步的自变力量,是社会变革的推进剂、加速器;还是社会变革的因变量,只能在社会的政治、经济变革后,获得生长和发展的空间,一直令人们莫衷一是。……在普遍的情况下,就像功能主义者指出的那样,教育更主要的是局部对整体的‘适应’。广西普及国民基础教育将教育与政治、经济、军事、文化建设结合起来,同时进行,既为教育建立一定的社会基础,创造有利的政治条件,更使教育发挥自变力量的作用,并不以经济条件落后为借口使教育停滞,在一个人贫地脊的省份因地制宜地探索一场教育改造运动。“他们想用教育和整个社会的政治的经济的各方面的力量,助成广西新政治、新经济、新社会、新文化的建设,与一般为教育而教育的办法根本不同”。但要提高民众的生产技能和生活水平,让他们对教育经费筹集有一定的经济承担能力,让他们从认识上理解和支持教育事业的发展,就要依靠对他们进行生产教育、生活教育和各种知识的教育来实现;而只要发展教育又必须依靠相应的资金投入。广西普及国民基础教育没有因为广西是个地脊人贫的地区,资金缺乏就放弃教育的发展,而是希望找到一条教育与地方建设同时进行而又相互促进的发展道路。的确,在一些地区通过节俭经费、因地制宜、因陋就简解决了基础学校的一些硬件设施间题,通过教育、宣传、发动民众筹集部分基金,使国民基础教育能够顺利地进行,但也有不少地方因为资金筹集困难进展缓慢,甚至随着国民基础教育不断增长的学校数和就学人数的要求更显窘迫。因而广西国民基础教育经费的筹集面临着在国民基础教育发展的规模、速度与地方各项建设的规模、速度之间找到相对平衡的方法的挑战。
第三,教育工作者牺牲精神与现实生计的矛盾。雷沛鸿反复在各种场合强调国民基础教育的教师不应计较个人得失和物质待遇,要有传教士一样的牺牲精神,去承担国民基础教育运动开路先锋的责任,去感化民众。在民众还没有达到一定的思想觉悟和经济能力之前,国民基础教育的开展需要从事这项事业的教育工作者们付出更多的“同情心”和无偿的奉献自己的力量,这是雷沛鸿常常主张和提倡的“教育的同情心”。他认为广大教育工作者应该用热心服务的精神去发动群众的力量,大家携手前进,“工作繁重可以不成问题,经济困难也可以通过引导民众发扬中国传统的尊师重教的方法去解决”,为着这些事业要牺牲个人,报酬之多少可以在所不计。但这样的美好愿望和牺牲精神并不能解决现实的生计问题,往往个人生计的艰难以及民众的不配合削减了国民基础教育人员尤其是基层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一方面,尽管国民基础教育的经费大部分用于教师的薪傣,但国民基础教师的待遇是一直令人担优的问题。除了由于国民教师人数太多,需款太大之外,最重要的是“由于所提高的待遇,不能随物价增加而增加”,尤其是进入抗日战争以后,“浩大的战费使中央及地方财政枯竭,教师薪傣与待遇难以兑现”,“物价飞涨引起货币贬值,使教师薪傣价值急遴下降,失却真实意义。据《广西省义务教育视察报告》称:“各县各级基础学校教职员之待遇,并不一律,省厅仅作抽象之规定,中心学校校长教员之生活费,每月最高不得超过国币35元,基础学校教员生活费,不得少于6元。尽管省厅“抽象规定”国民基础教师工资最低不得低于6元,但月薪在1-5元的仍有很大一部分。民国时代比较稳定发展的抗战前几年,全国小学教师的模糊平均月薪为30元,广西国民基础教育教师的薪水待遇与全国小学教师平均水平相比明显偏低。教师的待遇低微既使得基础学校难请得好教师,也使原来的好教师也不安于位。另一方面,是民众对教育事业的冷漠,比如在一些地区,“学校校舍是破败不堪,基金也丝毫没有,但是民众来一次‘舞狮’,可以用上万元,来一次‘打醒’也会用到数千元”,指导人员失望的说:“这是什么?这也是社会有力量,不过这一力量没有被我们运用到教育方面来而已”。
从经费问题可以看出,广西普及国民基础教育的实施运作在理论基础和规划上是有一定的现实依据和相应步骤的,但是由于客观的历史条件,在具体实施中不免受到种种制约,在实施方法上也要以因地制宜、因陋就简、以最经济的开支办最有效的教育、以尽可能短的时间办尽可能多的教育为原则。这是救亡特殊背景下难以避免的影响,但同时我们也看到,也正因为是国难日急,才有求民族自救的猛进方式,正所谓“只有敌国外患不足畏,倘善为应付,它们还可以当作一种兴奋剂,所以为了发展“民族自救运动下的民众教育”,虽有不足与不良之苦,亦可谓不得不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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