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面“学雷锋”遭遇的危机与挑战,我们必须冷静地对“学雷锋”这一运动进行反思,尤其要反思“雷锋精神究竟是什么”。只有这样,才能有力地回答部分群众与研究者提出的“还有必要学习雷锋吗?”的质疑。
二、雷锋精神的实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什么是雷锋精神的实质与内核?不同的时代人们有不同的阐释方式。从周恩来总理号召人们“学习雷锋爱憎分明的阶级立场、言行一致的革命精神、公而忘私的共产主义风格、奋不顾身的无产阶级斗志”,到文学家阐发的螺丝钉精神、傻子精神,以至90年代以来人们强调的助人为乐精神,什么最符合雷锋的真实形象呢?
笔者认为,要全面把握雷锋精神,首先必须回到雷锋的真实事迹和思想之中。沿着《雷锋日记》、《雷锋传》等提供的理解雷锋的线索冷静思考,我们可以发现雷锋是一名坚定的共产主义者。
他有明确的为社会做贡献、为人民服务的人生信仰,并且以脚踏实地的行动忠诚、执着于其信仰。旧社会当牛作马、倍受欺侮的生活与解放后当家作主、得到关怀的生活形成鲜明对照,促使雷锋在小小年纪就对共产党、解放军产生由衷的崇敬,对革命者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发生了真诚的认同。解放初期的教育注重带领学生参加义务劳动,服务农业生产,这些活动促使雷锋形成以实际行动服务社会的信念。参加工作之后,在政府、农场、工厂、部队的实践磨炼,以及周围的伙伴关于工作条件、经济收入和个人前途的抱怨,促使雷锋更自觉地追问人生的意义与价值,逐步认识到:在生活的仓库里,我们不应该只是个无穷尽的支付者,而应该为未来的人类的生活付出辛勤的劳动,使世界一天天变得更美丽;自己活着,就是为了使别人过得更美好;人的生命是有限的,可是,为人民服务是无限的,要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之中去。把人生的价值定位于服务人民,把人生的意义定位于服务而不是享受,这种信仰构成了雷锋人生观体系的支架,也成为青年雷锋一切生活实践的根本出发点。
在积极的人生观念形成之后,雷锋并没有让信仰在头脑的仓库里睡大觉,或者把信仰作为随处夸耀的谈资,而是脚踏实地地认真实践自己的信仰,雷锋的各种高尚品质在为人民服务的信仰指导下发展起来:在工作上,他热情似火,刻苦钻研,公而忘私,主动负责,这是雷锋的为人民服务——在农场、工厂、部队,雷锋总是拿出最大干劲,夺取最好成绩,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贡献;而且,在出色地完成本职工作之外,他还积极主动地找事做,助人为乐,如担任少先队的辅导员、协助列车员搞服务、为农场捡粪,用他自己的话说就是“我是人民的勤务员,自己辛苦点,多帮人民做点好事,这就是我最大的快乐和幸福”。在生活上,他艰苦朴素,又慷慨大方,这也是雷锋的为人民服务——他主动地少领一套军装,把旧袜子补了又补,把每一分钱都积攒起来;但又把自己领到的水果、月饼送给住院的病人,掏出自己的钱给学生买书本,还把自己的200元储蓄捐给公社、灾区。在个人修养方面,他刻苦学习,以先进人物的思想与事迹来激励自己前进;严于律己,随时反省自己的缺点、错误,鼓励自己做暴风雨中的松柏,不做温室中的幼苗;认真听取同志的意见,不骄傲自满——这些,也都是为了更好地为人民服务。
雷锋在工作、生活、修养方面的努力,使为人民服务的信仰更加纯粹,更加坚定;坚定的信仰则指导着雷锋在工作与生活中做出更大的成绩。但从根本上来说,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雷锋精神的实质与核心。为人民服务的人生信仰决定着雷锋勤学苦练、踏实工作、乐于助人等高尚品质的生成,它们之间的关系就像皮与毛的关系一样,绝对不能离开为人民服务的信仰而侈谈学习雷锋(勤劳节俭、助人为乐等)。雷锋精神只能被看作是以为人民服务的人生信仰为核心、由雷锋在工作、生活、修养等方面的各种具体品质集合而成的统一体,而不是现在人们所强调的某种德性。
三、“回到雷锋”学雷锋
学习雷锋,应该学其“神”(精神)而非学其“形”(形式)。在“学雷锋”运动中,曾经有两句响亮的口号:向雷锋同志学习!走雷锋同志走过的路!笔者认为,向雷锋学习,就是要学习他为人民服务的人生观、价值观;走雷锋走过的路,就是要走一条踏踏实实为人民服务的奉献之路、建设之路。回避雷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高尚信仰,我们也就从根本上离开了雷锋;当“学雷锋”的组织者心中只有“完成学习任务”、“争取评比优秀”甚或奖金而独独没有“人民”与“服务”时,他们也就彻底地与雷锋分道扬镳了。
因此,学习雷锋的关键问题就变为:要不要提倡为人民服务的人生观?如果我们采取掩耳盗铃者自欺欺人的态度,就会宣称这个问题无须追问——“社会主义国家的绝大多数公民都坚定不移地拥护为人民服务的人生观念”。但如果我们注意到社会中大量存在的唯利是图行为(贪污腐败、假冒伪劣、豆腐渣工程),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就必须承认:很多公民的人生观、价值观是混乱的;他们的人生实践与为人民服务是相悖的;对于这一人生观的正确性,他们是怀疑甚至反对的。有批评者认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为人民服务的人生信仰已经过时,没有提倡的必要。
笔者对此持反对意见。批评者主张,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的生活是利益导向的,他们最关注的是有没有钱,能不能赚钱,而道德、责任等都是第二位的、可以忽略不管的。但希望批评者注意,健全的市场经济只准许人们通过为社会和人民提供有益而诚实的服务获得利润,决不容许无视社会公益和他人利益的拜金主义者。只有在市场经济体制不够健全的情况下才会出现个人收益与社会效益的暂时分离;并且,即使在这种时期,“有奶便是娘”、“混水摸鱼”、不当得利都是在社会中受到批判与惩罚的,这就可见市场经济条件下道德、责任并不是次要的东西,而是人们为自己谋福利必须遵守的基本规则。那些主观上希望赚大钱的人,必须在客观上踏实工作,为社会提供有用的产品、有益的服务,否则,他们所做的就是无用功,不会给自己的帐户带来任何进项。综上可知,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追求个人利益与为人民服务并不矛盾,两者恰恰构成了“主观为自己,客观利他人”的格局。
并且,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主动树立为人民服务的人生信仰,有助于个体充分体验人生的幸福。“主观为自己,客观利他人”对主体的人生带来的往往是压抑而不是幸福。当人们只是把赚钱作为人生目标时,他们遵守社会道德、法规,对社会提供有用的产品,只是为了赚钱而不得不为之的——可以说,在整个社会生产与服务的过程中,他们不能得到任何乐趣,“生活就是痛苦”。此时,他固然没有受到“崇高”、“理想”的禁锢,却受制于名缰利索,了无生趣。但如果他的人生观不是以金钱为主宰而是以个人幸福与社会发展的和谐共进为主导的,情况就会截然不同。一个人,如果真正理解了个人、集体和社会的相互依存关系,认识到了个人在社会中的责任与权益,积极地承担自己的社会责任,在主动的生产、服务中实现人生的价值、体验创造性的美丽,并且把金钱、权力等看作社会对自我价值的肯定,看作开展积极的社会创造的必要条件,那么,人生将呈现出一种全新的图景,而这种图景将是美丽的,这种人生将是幸福的。
鉴于“学雷锋”的精神实质在时光的流逝中已经变得模糊不清,鉴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人生信仰已经被市场经济的红尘滚滚所遮盖,笔者谨建议组织“学雷锋”活动的学校、老师、领导能静下心来,痛定思痛,认真地回到雷锋来学雷锋,将“向雷锋同志学习”进行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