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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钺先生与“魏晋封建说”

2013-02-12

20世纪50年代,周谷城提出此说,70年代末,郑昌淦对此进行了系统论证。代表作是 周谷城的《中国奴隶社会论》(《文汇报》1950年7月27日)、郑昌淦《井田制的破坏和 农民的分化》(《历史研究》1979年第7期)。

7.魏晋封建说

主张此说者有陶希圣、尚钺、王仲荦、何兹全、唐长孺、王思治、日知、赵俪生等。 代表作有陶希圣的《中国社会形式发达过程的新估定》(《中国社会史论战》第2辑)、 尚钺主编《中国历史纲要》(人民出版社1954年版)和《关于中国古代史分期问题》(《 历史研究》1979年第3期)、王仲荦《关于中国奴隶社会的瓦解及封建关系的形成问题》 (《文史哲》1956年第3、4、5期)、何兹全《中国古代社会》(河南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 )和《汉魏之际封建说》(《历史研究》1979年第1期)、王思治《三论汉代是奴隶社会》 和《两汉社会性质问题及其它》(三联书店1980年版)、日知《中国古代史分期问题的关 键何在》(《历史研究》1957年第8期)、赵俪生《从阶级关系和阶级斗争角度来看我国 古史的分期》(《兰州大学学报》1957年第1期)。唐长孺晚年也主张“魏晋封建说”, 其关于古史分期的学术观点于《魏晋南北朝隋唐史三论》(武汉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已 有详细论述。

8.东晋封建说

此说由梁作干提出,代表作为梁作干的《世界历史的重大转折点:西晋帝国与西罗马 帝国的灭亡》(《暨南大学学报》1982年第2期)

二、尚钺先生的“魏晋封建说”

在八种“封建说”,西周、战国、魏晋等三说为最强,“三强”之中,以“魏晋说” 最为丰富、系统,不仅成果多,队伍壮,而且还架构起较完整的理论体系,并显示出强 劲的发展势头。“魏晋说”之所以能有这样的局面,这自然与尚钺先生的研究和倡导是 分不开的。

尚钺先生的“魏晋封建说”是由他的古史分期讨论而建立起来的。它曾将其古史分期 理论归纳为七点:第一,生产关系和生产力的相互关系。即“一定的生产关系总是和一 定的生产力相适应的。只有当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高度时,才能引起新的生产关系的发生 和发展;而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也必然会引起生产关系的某些变化。反过来,生产关系 也会对生产力发生作用和影响。”[7](P354)第二,人类社会五种形态所经历的时间“ 越古越长”[7](P355)。第三,除社会主义外,新的生产关系总是在旧社会内部开始产 生的。“在古代阶级社会中,不会存在着某种单纯的生产关系,而且相反,经常是许多 不同的生产关系同时并存,前行生产关系的残留和后起的生产关系的萌芽,与现实的主 导的生产关系,经常交织在一起。”[7](P295)第四,相似的历史现象因社会发展阶段 和生产力发展水平不同,会产生本质完全不同的结果,家庭公社、农村公社与农奴制大 庄园解体,均出现大量自耕小农,小农分化、破产,“前者为奴隶制提供大量的奴隶新 来源;后者则为资本主义的发展输送了广大的产业后备军。”[7](P355-356)第五,古 代商品生产发展,商人、高利贷者日益活跃,他们一方面兼并小农,占有大量奴隶;一 方面腐蚀贵族奴隶主,与诸侯王“分庭抗礼”,这是奴隶制经济发展所出现的矛盾;第 六,奴隶制社会的矛盾,除奴隶与奴隶主、平民与贵族的矛盾外还有新兴奴隶主与氏族 贵族奴隶主的矛盾,三家分晋、田氏篡齐、吴起改革、商鞅变法等,即属于这类矛盾, “其间并没有什么进行封建改革的意义。”[7](P356)汉武帝“算缗钱”是贵族奴隶主 与商人奴隶主争夺财富的矛盾爆发。第七,关于法律,周文王“有亡荒阅”的规定、晋 铸刑鼎、子产作刑书,“既是针对奴隶的,同时也是保证新兴的富有奴隶主的利益。” [7](P356)

按照这样的理论和标准,尚钺先生将奴隶制与封建制的划分,确定在汉魏之际。为了 支持他的“魏晋封建说”,他对“西周封建说”、“战国封建说”和“两汉封建说”进 行了辩驳。认为“西周主要的农具基本上仍然是使用木器、石器和蚌器……由于没有铁 器,农业技术上的重大进步如牛耕、深耕细作等在西周时代也不存在。”[7](P340)再 就土地所有制形态来看,西周“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土地王有”,土地私有权没有 完全或最后形成,农业生产由农村公社和家庭公社组织进行,公社内的“私田”仅归私 人使用,但不可以自由买卖;再次,世袭贵族通过“授民授疆土”,占有大量土地和劳 动者。基于这样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是无法构成封建的剥削性质的。关于“战国封建 说”,他指出:“不论是资料或理论上,都不能使人构成一个象社会历史巨大变革的印 象……头脑中连一个简单的形式逻辑系统也未能建立起来,相反地,从整个历史发展线 索来看,从商周到春秋战国,不仅看不见如奴隶制经济形态的解体现象,反而构成了一 种生产方式从低级到高级发展的合理线索。”[7](P340)“两汉封建说”者的主要依据 是汉代已有租佃关系和小农经济的存在。尚钺先生说:“小农经济和租佃关系发生的时 代,是在原始公社解体时期。因此,仅凭这些现象是不能作为论证封建社会存在的决定 性证据的,因为这些小农和租佃关系是封建社会的或是奴隶社会的,还必须深入研究当 时的生产力和生产技术,特别是当时整个经济基础,才能比较明确的认识到这种小农和 租佃关系属于什么性质的社会。”[7](P342)汉代生产工具落后,技术原始,生产率低 下,而贵族生活又“是那样的奢侈,兼并土地和掠夺奴隶是那样的厉害”,小农无法维 持再生产,不得不“把土地交给豪民而为他耕作”,通过“见税什五”苛刻的租佃关系 “寻得一种保护”,这“正是奴隶制度下的小农的生产与生活向奴隶命运沉沦变化的步 骤。”因此,“说汉代是封建社会,实在难以另人信服。”[7](P343)

对于古史分期讨论,尚钺先生指出:“不仅要从横的方面,即生产力、生产关系、阶 级斗争和上层建筑各个方面,进行全面的综合分析研究;还要从纵的方面联系起来考察 ,即要上溯夏商,下及两晋南北朝。”[7](P346)自先秦两汉至魏晋南北朝,他列举了 四方面的变化:第一,由商品经济到自然经济的变化。他说:“从战国到汉代,虽然基 本上仍是自然经济的社会,但在其中,商品生产和流通却不断发展,且呈现某种程度的 活跃,甚至连贵金属也成为贷币;而到了两晋南北朝朝代,自然经济却占了绝对的统治 地位,前一阶段颇为活跃的商品货币关系却长时期地(不是短暂地)极度衰落了,物物交 换成为主要形态。”[7](P346)第二,农奴制劳役制的变化。曰:“主张西周是封建社 会的同志认为,西周时,农奴制和劳役经济占主要地位……而主张战国秦汉是初期封建 社会的同志们,往往把‘或耕豪民之田,见税什五’,解释为占主导地位的封建租佃关 系,对于两晋南北朝大量存在的‘免奴为客’的现象,也将作如何解释呢?”[7](P346- 347)对于这一变化,何兹全先生归纳为“由自由民、奴隶到部曲、客”[5]。第三,官 私手工业中奴隶制关系的变化。曰:“从战国到两汉,在官私手工业中,奴隶制关系都 不断发展,直到两晋以后,才没落下去。把不断发展的奴隶制手工业,解释为封建社会 中的奴隶制残余,也很难另人信服。”[7](P341)第四,学术思想的变化。曰:“战国 时代学术思想中产生了‘百家争鸣’,汉武帝时虽‘独崇儒术,罢黜百家’,但在西汉 后期至东汉,实际上占统治地位的是‘天人感应’到阴阳五行的谶纬的宗教思想。佛教 也在这时起传入。东汉末作为宗教的道教又形成为一种社会势力;另方面,东汉初又产 生了以王充为代表反对迷信和谶纬说的朴素唯物论思想。此外,文艺、科学都有进一步 的高涨。对于这些现象又将怎样解释呢?适应什么社会要求产生这些上层建筑呢?这些上 层建筑的基础又是什么呢?”[7](P347)他所总结的这些历史变化与问题,均是其“魏晋 封建说”的重要论据。

此外,尚钺先生还提出通过经济现象揭示阶级对立关系;从人身隶属关系和剥削方式 的变化,观察封建社会产生、发展、停滞、倒退的线索,再由这个线索追寻社会发展的 规律性;土地制度的变化、商品生产与货币流通的发展对生产关系的影响;官营手工业 的变化对封建社会发展影响等方面,考察中国封建经济关系。(注:见尚钺:《<中国封 建经济关系的若干问题>序言》,载于《尚钺史学论文选集》,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 这些也是其“魏晋封建说”的内容。

三、“魏晋封建说”的形成与尚钺先生的学术贡献

“魏晋封建说”的首倡者应该说是陶希圣。20世纪30年代社会史论战,陶希圣在经过 一段摇摆不定之后,终于将中国封建社会的确立断在魏晋,他的这一学术观点影响了何 兹全先生。何先生曾回忆他于1932年至1936年在北大读书时,说:“北大四年,予我影 响最大之人莫过于陶希圣,他开的两门课:中国社会史、中国政治思想史,我都选修过 ;我治中国经济史,主要受他的影响。”[5](P14-15)何先生的“汉魏之际封建说”“ 萌芽于20世纪30年代,在《中古时代之中国佛教寺院》一文中已见端倪。”[8]而此文 的撰写又是受了陶希圣的“启发”。对于陶希圣的学术思想,何先生也有比较公允的评 价。他说:“当时北大史学系的教授依学术思想渊源,大体可分为三个流派:一个是可 由钱穆教授代表的,以乾嘉为主导的学派,孟森教授、蒙文通教授可划在这一派里;一 个是乾嘉加西方新史学的学派,以胡适、傅斯年教授为代表;一个是乾嘉加点辨证唯物 论,这派的代表人物可以举出陶希圣。要说明的是,我是从学术观点的角度说陶希圣有 点辨证唯物论,在政治组织上他是国民党的改组派。他读过马克思、恩格斯、考茨基等 人的著作,受他们的影响而标榜唯物史观、辩证法,这使他成名,在学术上有高人之处 。陶希圣的史观是不纯的,他不是一个正统的马克思主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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