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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与妥协:巴黎和会上的美英关系

2013-02-12

巴黎和会上最重要的机构是由英、美、法、意、日五国政府首脑与外交部长组成的十人委员会。这个委员会在1月24日讨论了德国前殖民地处置问题,同意不能将其再交给德国。劳合·乔治当然支持委任统治,认为大英帝国就是委任统治的样板。他还支持南非、澳大利亚及新西兰对已被其占领的西南非洲、新几内亚及萨摩亚的法国殖民地的要求。法国和日本也对德国的前殖民地提出要求。[1](vol.54,pp.247-248)由于威尔逊的坚决反对,劳合·乔治和史末资开始寻找妥协的办法。尽管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反对,史末资还是提出了一个办法:将前殖民地分成三个等级,给予不同的委任统治。这一分级制使西南非洲及南太平洋的前德国殖民地成为应实行完全殖民统治的第三等级。这样可以满足英国及其自治领的殖民地要求,也多少使威尔逊的由国联控制及实行民族自决的主张有所体现。这个分级委任统治方案最终得到威尔逊同意。豪斯劝威尔逊接受的理由是: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得到英国对国联的支持。这也的确是威尔逊作出妥协的真正原因。这一分类方案后来写入盟约[1](vol.55,pp.7-8),英国终于实现了其对殖民地的要求,因为委任统治的实质还是殖民统治。至此,威尔逊与英国基本上协调了分歧,主要是两个问题:首先,美国承认了英国的海上强国地位,英国也就接受了美国含有门户开放的海上自由;其次,以委任统治方式解决了英国对殖民地的要求,英国也就接受了将前德国殖民地也纳入委任统治方案,不是由英国独吞。2月2日英美联合方案完成。这个方案基本涉及了英美都关心的问题。威尔逊为集体安全原则而制订的条款:互相保证领土完整与政治独立这一条虽然被接受,但是改为:“尊重并维护成员国领土完整与现存的政治独立以反对外来侵略”(第7条)。而且没有了威尔逊两个盟约草案中都有的:可以在一定的条件下,根据民族自决权修改边界的内容。[1](vol.53,p.679)在这个草案中还增加了威尔逊一直强烈反对的国际法庭(第12条)。[1](vol.54,pp.433-439)英美经过较量在互相妥协的基础上达成了一致。

英美在提前协调后以一致的态度与其它列强开始讨论国联盟约草案。从2月3日起,专门负责起草国联盟约的国联委员会召开了9次会议,对英美联合方案逐条讨论了两遍,并对这个方案作了一些补充和修改,但是基本上没有太多的变动。其中事关英美重大利益的修改有:第一,2月6日的会议上接受了威尔逊提出的在第7条:“尊重并维护其成员国领土完整与现存的政治独立以反对外来侵略”后面再加上一句:“一旦发生侵略,行政院将建议有义务履行的计划与手段。”[1](vol.54,p.510)这是为了解决国联成员如何惩罚侵略的问题,但是显然并没有制定强制性的制裁手段,而是由行政院根据情况随时决定。这是英国非常敏感的一个问题,据塞西尔在当天的日记中说:“在今天晚上(国联)委员会的会议上,我努力劝说(威尔逊)总统不要对所有成员的领土做出保证,但是在一些似乎非常坚决地要坚持这一条的小国的支持下,他坚持要这样做。我恐怕会与自治领发生麻烦,它们不欣赏要为波希米亚或是这一类的地区的完整而作战的想法。但是无论如何我们还是要求假如保证实施时应由行政院制订行动计划,以此让它稍微缓和了一点。”[1](vol.54,p.513)结果是既写进了制止侵略,又没有有效的手段。这也是英美妥协的一个例子。第二,2月8日的会议上决定在盟约中增加将前德国与土耳其的殖民地分成三个等级交由列强委任统治的内容。[1](vol.54,pp.470-471)

2月14日威尔逊终于向和会全体大会宣读了经过国联委员会讨论并修改过的国联盟约,威尔逊说,国联是“一个有着共同的目标和意愿的联盟,没有国家会反对,而且我敢说没有国家会愿意冒险企图反对这个共同意愿的联盟”,实际上这是英美协调分歧后的产品,但是他却将其说成各国都一致。[1](vol.55,pp.161-178)尤其是盟约中委任统治条款是威尔逊对英国做出的重大让步之一,这从“十四点”所标榜的原则角度来看是一个倒退。

三、门罗主义与修改盟约

在将国联盟约草案提交巴黎和会大会后,美国国内共和党所控制的国会对威尔逊的国联盟约提出严厉批评,认为有关内容将威胁到门罗主义原则。以参议院外交委员会主席洛奇为首的反对派议员3月3日向威尔逊递交了由超过参议院人数1/3的参议员的“圆形签名”信,表示了坚决反对的态度。[1](vol.55,pp.388-389)威尔逊极不愿意对盟约做任何实质性的修改,但是明白美国国内在门罗主义问题上非常敏感,他不能不准备对盟约做出修改。在一些不涉及英美重大利益的条款时,修正并不困难,但是当涉及到美国保留门罗主义的修正案时,英美矛盾便出现了。[1](vol.56,pp.6-8)

美英未能在门罗主义上达成一致是由于英美在海军军备上的矛盾。门罗主义与海军问题本身并没有直接的联系,但是这两个问题分别是威尔逊和劳合·乔治最为关心的问题,因为都涉及到两国的外交传统原则,也都是国内舆论和国(议)会十分敏感的问题,因此一直影响英美合作。虽然在和会召开前夕威尔逊与豪斯已在口头上承诺英国可以保持它海军力量的优势,但是毕竟没有达成具体的协议,而且威尔逊强调英国的强大海军应在国联范围内发挥作用。英国首相劳合·乔治早就决定要拿海军问题压美国作为接受门罗主义修正案的交换条件,3月27日,劳合·乔治通过塞西尔与豪斯通知威尔逊他“没有意愿”签订一个包括国联盟约的和约,除非他与威尔逊就美国海军建造计划达成“完全的谅解”。[1](vol.56,pp.335-337;vol.57,p.142)

劳合·乔治这一手特别厉害在于美国国会已经在3月4日拒绝了海军拨款。这样威尔逊既没有理由与英国进行海军竞赛又必须将门罗主义排除在盟约之外。出于自己在门罗主义与海军军备这两个问题上在国内的脆弱地位,威尔逊只能争取劳合·乔治的让步。这一点劳合·乔治已经预料到。劳合·乔治在与美国海军部长丹尼尔共进早餐时说,如果美国继续它的海军造舰计划,他就决不会对“国际联盟(约)伸一下手指头”。英国外交官也建议劳合·乔治争取从美国得到让步,因为只要他坚持不同意对国联盟约的门罗主义修正案就行了,而威尔逊必须要得到这个修正案才能让参议院同意批准盟约。[2](p.304)门罗主义对于威尔逊而言其重要性几乎到了决定国联盟约能否得到参议院批准的程度。美国前总统塔夫特指出:“在面对和会上的反对时不特别地保留门罗主义将使那些认为国联首先危害这一原则的反对意见更为增强。……现在对第十条提出门罗主义修正案对在这个国家接受国联是至关重要的。”[1](vol.56,pp.398-399)后来塔夫特又在4月10日表示:(实现和平联盟执行委员会)“代表着18个州的30名成员一致认为,没有这个(关于门罗主义的)修正案,共和党参议员肯定会击败对和约的批准,因为舆论支持他们。”[1](vol.57,p.233)威尔逊完全明白问题的严峻,他如果想让美国参议院批准国际联盟,就必须要保留门罗主义。但是劳合·乔治拒绝将门罗主义写进国联,除非美国先签订海军条约。威尔逊被迫拖延考虑保留门罗主义的修正案。

英美两国的海军代表的会谈却达不成一致。美国海军代表想要根据1916年海军拨款扩大美国海军,他们认为美国与英国的海军力量应均等。这是为了美国在全球的目标。[1](vol.57,pp.180-188)而英国代表希望能迫使威尔逊默认英国的“海上优势”。但这又显然与威尔逊所希望的既有国联又有强大的美国海军这两个目标是冲突的。经劳合·乔治批准后,英国代表提出美国减少3艘战列舰,使英美比例为33∶20,在驱逐舰上是13∶6,这样美国的海军力量就是英国的60%,英国可以保持其海军力量相当于美国和法国之和。劳合·乔治的理由是美国新造的军舰火力是超级的,但是这个理由不能说服美国海军部长丹尼尔。[3](p.177)

海军谈判陷于僵局,在英国方面这不过是劳合·乔治的策略,因为英国其实没有力量继续扩大海军与美国竞争,他的目的是要拿海军问题与国际联盟作交换,让美国暂缓海军建设。英国第一海务大臣沃尔特·朗在与美国海军部长丹尼尔谈判海军问题时,就明确地告诉他,英国在海军问题上的条件是劳合·乔治的意思。[1](vol.56,p.482)而且劳合·乔治的私人秘书也明确地告诉塞西尔,劳合·乔治决心要将海军问题与国际联盟联系在一起,虽然他并不想出现僵局。[4](p.166)这种形势使豪斯和塞西尔担心这会毁了国联。两人都想打开僵局,但是都不想作实质性的让步,因为任何让步都会影响本国在竞争中的态势。为了打开僵局,塞西尔主张要将海军政策与门罗主义分开。他说:“首相想要用国际联盟当棍子来打总统直到他在海军问题上同意他的意见。这样的计划也许会成功,但是我个人对此深感怀疑。”疏远美国政治上和经济上都对英国不利,而且如果议会知道了拿美国海军当作威胁这种“荒唐的”想法,也会影响到劳合·乔治政府信誉。塞西尔表示如果劳合·乔治在英美国联合作问题上不做妥协,他就要辞职表示抗议,他说:“我感觉他的政策对国联的完全胜利是极为有害的……国联只应为真心的英美合作工作。”[2](p.305)

这时劳合·乔治也意识到形势的危险。他授命塞西尔去和豪斯商谈一个妥协办法。[1](vol.57,p.142)豪斯与塞西尔在4月8日与9日的信中讨论了英美海军协定的条款并达成一致,因而消除了由于海军政策上的矛盾而形成的对国联的障碍。塞西尔要求美国在签订和约后放弃原来的海军造舰计划,而且以后新的海军扩大计划都要和英国商量。豪斯在征得威尔逊同意后接受了塞西尔的意见,但是刻意将已拨款的1916年海军计划排除在新的计划之外。豪斯表示美国在和约签字后可以与英国讨论英美的海军问题,但是他没有承担义务,他特别强调了威尔逊不会和英国进行海军竞赛的决心。无论如何,现有计划下的扩大还是使美国的海军少于英国的2/3。[1](vol.57,pp.143-144)

劳合·乔治因此同意了将门罗主义修正案写进盟约,4月10日国联委员会讨论门罗主义修正案,由塞西尔起草了对国联盟约第10条的修正案。英国的修正案内容为:“盟约中不应有内容被认为影响到任何保证世界和平的国际协定或是谅解,例如仲裁条约及门罗主义。”[1](vol.57,p.218)但是威尔逊考虑到美国舆论与国会的要求,坚持要专门提到门罗主义。这又遭到英国的反对。塞西尔又将修正案再做修改并获得国联委员会接受,修改后的内容为:“本盟约中的任何内容都不被认为会影响到为确保维护和平的国际协定,如仲裁条约或是地区谅解,如门罗主义的合法性。”并将其作为4月28日向全体大会提交的国联盟约草案的第21条。[1](vol.58,p.198)其实门罗主义既不是国际条约也不是地区谅解,而是美国维护地区霸权的一项外交原则。这样,在海军协定与门罗主义两个问题上总算是达成了妥协,保全了英美在创立国联上的合作,这是经过激烈较量后才达成妥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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