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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唯物史观及其历史命运

2013-02-12

在这方面,恩格斯的《在马克思墓前的讲话》(1883年3月17日)一文应该属于最值得重 视的一篇作品,这是因为民间葬礼仪式短暂,现场发表的纪念演说必须言简意赅,必须 对逝者生平业绩加以高度概括。为马克思做这种盖棺论定工作的最适当人选当然非恩格 斯莫属。讲话虽短,却极其精彩,总结了马克思的历史功绩及他的为人。就功绩而言, 恩格斯归纳出两大贡献,即唯物史观和剩余价值论:

正像达尔文发现有机界的发展规律一样,马克思发现了人类历史的发展规律,即历来 为繁茂芜杂的意识形态所掩盖着的一个简单事实:人们首先必须吃、喝、住、穿,然后 才能从事政治、科学、艺术、宗教等等;所以,直接物质的生活资料的生产,因而一个 民族或一个时代的一定的经济发展阶段,便构成为基础,人们的国家制度、法的观点、 艺术以至宗教观念,就是从这个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因而,也必须由这个基础来解释, 而不是像过去那样做得相反。

不仅如此。马克思还发现了现代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它所产生的资产阶级社会的特殊 运动规律。由于剩余价值的发现,这里就豁然开朗了。(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 卷,第574页。)

在两大贡献中,唯物史观是对人类历史最一般规律的发现,属于宏观认识,放在前面 ;剩余价值论是对特定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内在秘密的揭示,属于微观认识,排在后 面。在恩格斯眼里,显然前者的价值要大于后者,因此他特别对前者的基本内涵做了解 释性说明,而对剩余价值论则仅仅提了一下它的现实意义。

《在马克思墓前的讲话》提到“直接物质的生活资料的生产”具有决定作用这一点, 可以用来辨识《<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所表述的核心原理的位置,也就是“社会的 物质生产力”的决定作用。在这个核心原理之后,依次是其他对应关系,如生产关系要 适应生产力的发展需求,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经济基础,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随后 才有总的结论:

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我们 判断一个人不能以他对自己的看法为根据,同样,我们判断这样一个变革时代,也不能 以它的意识为根据;相反,这个意识必须从物质生活的矛盾中,从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 系之间的现存冲突中去解释。(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82—83页。)

恩格斯在晚年《致约·布洛赫(1890年9月21—22日)》的信中,再次就唯物史观的核心 原理做了高度概括,他说:

……根据唯物史观,历史过程中的决定性因素归根到底是现实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 无论马克思或我都没有肯定过比这更多的东西。(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 477页。文中的黑体字是原有的。)

也是在这封信中,恩格斯请布洛赫根据马克思原著而不是二手材料来“研究这个理论 ”,他特别提示布洛赫说“马克思所写的文章,没有一篇不是由这个理论起了作用的” 。(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479页。)

恩格斯还在同一封信中就人们对唯物史观的质疑进行了反驳,其最终落脚点仍然是他 抽取出来的唯物史观的核心原理,而不是其他原理:

这里表现出这一切因素间的交互作用,而在这种交互作用中归根到底是经济运动作为 必然的东西通过无穷无尽的偶然事件(即这样一些事物,它们的内部联系是如此疏远或 者是如此难于确定,以致我们可以忘掉这种联系,认为这种联系并不存在)向前发展。( 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477页。)

我们自己创造着我们的历史,但是第一,我们是在十分确定的前提和条件下进行创造 的。其中经济的前提和条件归根到底是决定性的。(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 第477—478页。)

恩格斯对上述核心原理的遣词用句虽然或多或少有些差别,同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 批判>序言》中的表述也没有达到纹丝不差的契合程度,但有一点是毫无疑问的,就是 恩格斯眼里的核心原理只有一条,即“物质生产”或“经济前提和条件”或“经济运动 ”是社会生活的基础,绝不是蒋先生归纳的六条。

如果说唯物史观的核心原理是社会生产力“归根到底”决定生产关系以及庞大的上层 建筑,那么这一原理是否如蒋先生所言“在人类历史实际进程中根本不存在,找不到任 何一条历史事实来支持这个规律的存在,因此它纯粹是一种思辨的思维运动”呢?对于 这个问题的回答当属历史实证范畴,蒋先生的看法恰恰在这方面存在明显的缺陷。

现代历史哲学界在批评思辨的历史哲学时,通常所持的理由是该哲学脱离经验的历史 ,纯粹是思辨的产物,蒋先生是赞同此说的。但如果我们仔细阅读自维科以来的著名历 史哲学家们的著作,就会发现情况并非如此。西方思辨的历史哲学实际上是建筑在西方 历史家们所体验的经验的历史基础上的。以历史哲学之父维科的《新科学》为例,虽然 书中概括出大量人类历史的规律、定理或原则,但每一条都不是凭空产生的,都有或多 或少的史料作为论据。比如《新科学》中提出存在客观规律(民族共同性)的时候,就举 出当时西方人在地理大发现后观察到的事实,即各民族都有某种宗教,都举行隆重的结 婚仪式,都埋葬死者,维科认为这些共性是社会规律存在的有力证明(注:维科:《新 科学》,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关于有无社会历史规律、如果有又如何看待社会规律及 社会规律的特点等问题暂置不论。)。

马克思恩格斯的唯物史观当然也不是纯粹思辨的产物。就他们的史学功力(古文、外文 、典籍史料的把握、分析概括能力)而言,现代多数专业史学工作者也无法启及。他们 大量的读书笔记、藏书目录和著述(从《德意志意识形态》、《共产党宣言》到《资本 论》、《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对史料的熟练应用,都足以证明他们的唯物 史观绝不是纯粹的逻辑演绎,而是对经验历史的升华和概括。至于概括得是否与客观历 史同一或接近,那正是我们在下面要说明的问题。

至于西方史家群体的共识,是指世界史学界熟知的解释,就是西方通史或专史类著作 ,都把生产力的变革处理为世界历史的转折点,连基本术语“新石器革命”、“农业革 命”、“工业革命”、“科学革命”、“信息革命”等都是近现代西方学者根据他们对 世界历史的考察概括出来的(注:斯特瓦尔特·伊斯顿:《西方文明的遗产》(Stewart   C.Easton,The  Heritage  of  Western  Civilization),霍尔特瑞奈哈特与温斯顿出版公 司1970年版,第18页以次;费根:《地球上的人们——世界史前史导论》,文物出版社 1991年版,第257页以次。在这本美国大学人类学专业的教材当中,特别指出现代人很 难想像农业和动物驯化对人类历史产生了多么重大的影响。类似的用法在几乎每一本西 方相关史作中均可看到,并作为成熟的用语和解释被用于中学和大学教科书内,参见罗 威尔·D.霍尔姆斯、韦恩·帕里斯:《人类学导论》(Lowell  D.Holmes,Wayne  Parris, Anthropology,an  Introduction),第145页、1147页等。“农业革命”和“城市革命” 概念的发明者是澳大利亚考古家柴尔德,“工业革命”概念的提出者不详,但它得以流 行开来则有赖于英国2001年,《历史研究》第4期发表了蒋大椿先生批评唯物史观现实合理性的文章。(注 :蒋大椿:《当代中国史学思潮与马克思主义历史观的发展》,《历史研究》2001年第 4期。)蒋先生的文章使我们想到,在理论创新的时候能不能突破或允不允许超越马克思 主义的一些观点?

马克思主义奠基人对此的答复是肯定的,他们坚决否定存在任何最终的、绝对的、神 圣的真理。这种否定不仅基于他们关于人类经验的积累无论在量和质方面都微不足道( “整个人类历史还多么年轻,硬说我们现在的观点具有某种绝对的意义,那是多么可笑 ”(注:马克思恩格斯说了许多有关真理相对性的话语,这里只取《马克思恩格斯选集 》第3卷第154页上比较典型的一段。))的认识,而且源自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之一—— 存在决定意识(人们只能在一定历史条件允许的范围内展开认识活动(注:《马克思恩格 斯选集》第3卷,第562页。辩证法只承认一切事物的暂时合理性,这是黑格尔最精彩的 思想。)),所以过去对马克思恩格斯学说的神化是违背马克思恩格斯原意的,是马克思 恩格斯的学生们怀着对老师的过分崇拜而好心办了坏事。当然,在以往的造神活动中, 也不排除有些人是借神化马克思恩格斯来神化自己。

科学发展史也告诉我们是可以的,因为原理无非是一种运用归纳和演绎方法产生出来 的最一般的、基本的认识,是具体人的思维的产物。人的局限性决定了原理性认识的局 限性,所以任何原理或规律性认识都不是完美无缺、绝对有效的,任何科学的理论因此 都必须是发展的,开放的,否则就变成了宗教。

在自然科学和技术领域,理论的发展固然可以体现为对基本原理的不断修补和完善, 但更多地却表现为对基本原理的突破上。正因为如此,这一领域的人们不会提出坚持或 捍卫某种现成的理论,相反却欢迎对现有理论的不断修正,欢迎推翻现有理论的不断尝 试。社会科学虽然有它的特殊性,但既然是科学,并且大家都认识到它需要创新,那就 应同样欢迎对一些基本观点的超越。

事实上我国社会主义改革开放事业的蓬勃发展,已经突破了许多根本性的原则,尤其 是在经济领域。因为在这个领域,空洞的原则是填不饱肚子的,所以原则往往在这里要 让位于实践。比如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实践符合传统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的 哪条原理呢?但它符合马克思主义活的灵魂——实事求是,符合唯物史观的社会存在决 定社会意识的原理,符合生产关系要适应生产力发展的需求的原理,也符合理论思维必 须与时俱进的科学精神。

笔者与吴英、庞卓恒先生(注:吴英、庞卓恒:《弘扬历史唯物史观的科学理性——与 蒋大椿先生商榷》,《历史研究》2002年第1期。)一样,并不赞同蒋先生对经典唯物史 观的基本价值判断,即它存在“严重的理论缺陷”,已不能适应现实史学认识的需要, 因此“应当超越,必须超越而且可以超越”。笔者认为尽管唯物史观的一些基本原理需 要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发展,但当代生活本身仍然可以在唯物史观的理论框架内得到很好 的解释。换句话说,在当代,它的核心原理与它的一些辅助原理仍然是一种有效的历史 认识方法。而且,即使将来人们的社会实践突破了唯物史观的基本理论框架,唯物史观 被真的超越了,那也如同相对论突破牛顿力学的基本原理、量子论突破相对论的基本原 理之后所发生的情况一样,被突破的理论并没有被彻底扬弃,牛顿力学对造汽车、飞机 仍旧有效,相对论对造原子弹也继续有效,唯物史观将继续得到发展。

笔者同时对吴、庞两先生的一个基本判断也有不同意见。在他们看来,传统唯物史观 并非马克思恩格斯的原创理论体系,而是经苏联人倒手的、受到严重歪曲或误读的理论 范式。而笔者认为这一估计有些过头,理由是吴、庞两位先生无论是对苏联理论工作者 的马克思主义认识水平还是对我国学人理论修养的评估都有些偏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