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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典》的性质与得失

2013-02-21

其次,《通典》突破上千年来各种关于客观“历史过程”的传统认识,按照它“本身的规律”勾划出当时社会各主要部门的作用及其联系,比它以前和同时代的任何史书都更系统地描述了中唐以前的社会结构和社会面貌,以及它们的演变之迹。这也说明,《通典》不能简单地称之为典制史。

刘知几总结唐代以前史书的演变,“六家”渐渐发展为“二体”。《尚书》记言,《春秋》、《左传》编年记述当时为人瞩目的重大政治、军事事件,《国语》分记各国重要政治事件。《史记》第一次记录了我国古代社会的基本内容,包括汉代以前的政治、经济、社会面貌等,但重心在能左右天下大局的代表人物和对社会起过较重要作用的人物上。《汉书》包举一代兴废,“叙皇帝、列官司、建侯王”,又有“分州域、物土疆、穷人理、该万方”[⑥]等内容,反映“历史过程”更较清楚一些,但仍以帝王将相为主体。魏晋以后,“班、荀二体,角力争先”。断代纪传史,以记每个政权的人物为主;断代编年史,以记某一历史阶段或某个政权之事为主。唐初官修前代史,包举一代的纪传史取得“独尊”的地位,史书记述重心基本转移到帝王将相的言行举止和一个个政权的治乱兴衰方面;反映“历史过程”面貌或各政权体制的史志,或不予纂修,或残缺不全。与之相适应,史学的功用也只能是以前代帝王的作为来规谏后世在位的人君。

杜佑“探政理”既然不在“规谏”而在“体要”,势必改变史书以记述重大事件和重要人物为基本内容的做法,而把重心放在反映各政权体制的社会结构和社会面貌方面。唐代以前,《史记》、《汉书》之外,较为完整地反映社会结构和社会面貌的,就要说是《周礼》了。《周礼》“六官所职”,以治民官吏的分工形式反映社会,影响久远,成为一种传统的认识。《周礼》的六官,即天官冢宰、地官司徒、春官宗伯、夏官司马、秋官司寇、冬官司空。其下分设大小官370多人,都有职掌细目。据说这是周公致太平之迹,因此成为一种认识社会的观念。《周礼》的“六官所职”,在其后的千余年中已发生许多变化。唐代尚书省的吏、户、礼、兵、刑、工六部,虽也曾名以“六官”,但这六部的职掌与《周礼》“六官所职”却有很大差异,而且,唐代六部的职掌本身也在不断变化。如田地,户部掌永业、口分、园宅等田,工部掌屯田、职田、公廨田。中唐前后,为适应田制、税制的重大变化,户部的职掌也相应改变,“以诸行郎官判钱谷,而户部、度支郎官失其职”[⑦]。以杜佑的阅历是不难看出这一切的,自然使他感到再按六部的职掌来看待当时的社会,已经不能真实地反映“现实的历史过程”了。于是,他变“六部所职”为九门沿革。

就六部的职掌而言,变化最为繁杂的是吏部、户部,《通典》“因而广之”者尤多。

“食货”门以户部所职为基础,广以工部水部(如水利田、屯田)所职。

“选举”、“职官”两门以吏部所职为基础,广以户部仓部(如致仕官禄)、兵部(如武官)、刑部比部(如禄秩、公廨田)、司门(如镇戍关市官)、工部屯田(如屯田)所职。

礼部所职,变化最小,《通典》“加开元礼、乐”而成“礼”、“乐”二门。

兵部所职,“掌武选、地图、车马、甲械之政”。在《通典》中,武选分别入“选举”、“职官”(武官)二门,地图版籍入“州郡”门,“四夷归化”入“边防”门,舆辇车乘、卤簿仪仗等入“礼”门。就是说,兵部所职基本被《通典》分叙于选举、职官、州郡、边防以及礼五门中,这是应当注意的一点!再有一点,对于甲兵,杜佑认为“若制得其宜,则治安;失其宜,则乱危”,“百战百胜,非善之善者;不战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⑧]。鉴于这两点,杜佑在“兵”门以记录用兵之道为主,不再重复兵制。以往指责其“破例”不记兵制,从大的方面讲,是未察《通典》的旨趣不在专叙制度沿革;从具体方面说,是对上述两点欠考。

刑部所职,其比部、司门二司所职,在《通典》中已部分载入“职官”,“刑”门则以刑部、都官二司所职为基本内容。

工部所职,营造、土木之事与“礼”门的“明堂制度”等相关,虞部所司畋猎等事在“礼”中有“天子诸侯四时田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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