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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史学与长编法

2013-02-25

《长编》《要录》《会编》与长编法

宋代知识分子的最伟大抱负是“治国平天下”,为世所用,但往往缺乏实际行动,形成了举世高谈议论的风气,四川二李(李焘、李心传)与江西徐梦莘摒弃了这一恶习,专重关乎治乱经邦的史学,潜心于史,则从另一方面弘扬了治学的宗旨和精神。

毋庸讳言,他们的治史精神和方法受到了司马光的浓厚的感染。

继承司马光长编法而撰成长编体史书的第一位伟大史家是李焘。这位出生于徽宗政和五年(1115),卒于南宋孝宗淳熙十一年(1184)的史学家,经历了南北宋之交那场“王国多难”的历史巨变,亡国之恨每在念中。从二十岁以后,即“博极载籍,搜罗百氏,慨然以史自任”,[1]把关注现实、鉴戒当世的报国激情倾注于治史。

据说司马光完成《资治通鉴》之后,还有志于撰写北宋建国以后的历史,但精力有限或是政治原因,总之,此愿未遂。李焘不仅继承了司马光这种重视近代史、当代史的精神,而且付诸实践。不论从他自称“精力几尽此书(《长编》)”“网罗收拾垂四十年”[2]还是张栻所概括的“平生生死文字间,《长编》一书用力四十年”,[3]都表明李焘把一生主要精力投入了本朝史的研究和著述上了。

《续资治通鉴长编》起自太祖建宋,止于靖康亡国,详记北宋九朝168年史事,有960卷之富,是继司马光之后长编法的最重要实践。李焘对长编法作了深入研究,他说:“臣窃闻司马光之作《资治通鉴》也,先使僚属采摭异闻,以年月为丛目,丛目既成,乃修长编”[4]所以,他写《长编》时,严格按照从丛目到长编的写作程序,先充分收集资料。对日历、实录、正史、会要、敕令、御集、百司专行指挥、宝训,百家小说、私史、行状、墓志等官私材料尽行罗致,使“一代书萃见于此”[5]并且作十枚木橱,每橱作抽屉匣二十枚,每屉以甲子志之,凡本年之事有所闻,必归此匣,分月日先后次第之,井然有条。这是一种优秀的排比资料的方法。

第二步工作是考辨取舍。李焘认为司马光从作长编到撰写成《资治通鉴》是经历这步工作的,他说“所见所闻所传闻之异,必兼存以求其是,此文正长编法也。”[6]这是最关键的一个程序,是体现史家治史精神和学识的工作,舍此,则长编将不成为长编,只能说是资料汇编,而不为著述。所以,李焘对长编的这个关键程序投入了大量心血。在这个工作中,他有一个基本的标准,即主取官书、博采私书。比如,从注文看,他在撰写太祖、太宗两朝史时,使用了国史、实录、会要、宝训等官修史书和文书档案,以及各种文集、笔记、墓志、行状等等私书,总计百种左右,但从使用频率上讲,官书占了八百余次,而私书则远逊于此,尤其是正文部分,虽未注明,但实质上是采用自官修史书,这个量是极大的。[7]当然,官修史书因为皇权干预,史官避讳等因素,也存在许多不可信之处。李焘在作《长编》时,对此进行了深入研究、细致的考察,使用他们时不主一本,而且还以私家著述与之相互参正,考论异同。对私家著述,李焘在《长编》时,不因人废书,像对待官书一样,采取谨慎态度,作为考辨和去伪存真之手段,或是将歧异记载分别存于注文,“兼存以求其是”,以待后人研究。

严格遵循长编法的义例和体例,是《长编》得以成功的另一重要因素。李焘的《长编》,“义例悉用(司马)光所创立”[8]除了实事求是、考证异同,不以自己好恶决定取舍外,也不以已意变乱是非。他明确坚持,自己不是仅仅亦步亦趋地学习司马光去写《续资治通鉴》,而是要把长编法作为史书体裁,编著《续资治通鉴长编》,“其篇帙或相倍蓰,则长编之体当然宁失于繁,犹光志云尔”[9]所以他在写作《长编》时,能够以两种或多种资料考辨一事一书,存于注文,用“四存四删”的原则处理繁简问题,使《长编》大而得当,长而不冗。在正文中,往往通过叙事表达自己的政治倾向和取材倾向、见解,注文则列出异同说法和考辨根据,间加按语,成就了一部高质量的长编体当代史。清人孙原湘说:

“此书真一代良史也。今即其所举最大事者数条考之。至于升宝之禅,首采吴僧文莹之说及蔡椁《直笔》,然后参以程德元(玄)传及《涑水纪闻》,传疑也。其于涪陵之贬,引《建隆遗事》而实之,……以明传闻之说未可全弃,著实也。于澶渊之盟,则引陈莹中之言,以为寇准之功不在于主亲征,而在于画百年无事之策。向使其言获用,不惟无庆历之悔,且可无靖康之祸。其意直谓靖康之事,皆由景德误之,原祸始也。……于熙宁之更新,元祐之图旧,则尤旁参互审,辨异析同,使邪正心迹纤毫莫隐,尤人所难言。凡此数事,浅识既不能言,拘儒又不敢言,而文简(李焘)以宋臣言宋事,独能断南、董之笔,授《春秋》之义,发愤讨论,使众说咸归于一,厥功不在司马氏下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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