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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国秦汉农官制度研究

2013-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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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标题】The Agricultural Official System in the Periods of Warring States,Qin and Han

【内容提要】伴随着经济与社会的巨变,战国秦汉时期的农官制度也发生了相应的变化,呈现出显著的时代特征:在官吏择任上,传统的世卿世禄制渐次被官僚制度取代;在体制方面,国家重农体制确立并逐步完善;在体系构建上,则形成了卓有成效的农业管理体系。农官制度的发展与完善,既是秦汉时期农业经济发展的产物,同时又与秦汉农业经济的繁荣密切相关。

【英文摘要】As economy and society changed greatly,the agricultural official system also experienced profound changes accordingly during the Qin-Han times,and showed a remarkable feature of the times.In selecting officials,the traditional hereditary system was abolished,a new bureaucrat system took its place;in regard to agricultural system,a national system of valuing agriculture was set up and began to be perfected gradually.As to its structure,an effective agricultural management system was formed.The development and perfection of the agricultural official system was on the one hand resulted from the development in agriculture,and on the other hand,closely related to the prosperity of agricultural economy.

【关 键 词】战国秦汉/农官制度/重农思想

the periods of Warring States and Qin-Han/agricultural officials system/thought of valuing agriculture

【 正 文】

农官之始,或起于有虞氏。史称,周祖姬弃好种麻菽,相地之宜,宜谷者稼穑焉,民皆法则之。后遂被帝尧推举为农师,被帝舜封号后稷。后稷,司农之官也。周人“世后稷,以服事虞、夏”,在华夏部落联盟中以善于经营农业而著称。商周时期,国家机构设置渐趋完备,专设农官以司其职,见诸文献、文物记载的即有籍臣、农正、司民、田jùn@①等。与分封制相适应,三代的农官实行的也是世袭制度。这种“父兄之教,不肃而成;子弟之学,不劳而能”的农官制度,对于早期农业科技、管理经验的积累、传衍发挥了重要作用。进入战国秦汉以后,随着社会政治与经济的巨变,传统的职官制度发生了剧烈的变化,农官制度也在这一进程中产生了相应的变迁。此间中国农官制度之演变对中国农业发展影响至巨,值得深入研究。

史界研究战国秦汉官制构成与演变者比比,且创获颇丰,如安作璋、熊铁基《秦汉官制史稿》[1]详细考证各种职官源流,成泱泱大观。总体而论各种著述大都侧重于对官制的整体认识与宏观审视,而专门探讨某一时代某一具体官职者鲜。战国秦汉农官问题虽偶有学者述及,但缺乏对于国家重农体制的确立与农官地位的上升等时代特色的应有关注,尤其是对基层性农官制度更是语焉不详。本文的尝试性探讨,期望能揭示时代背景、勾画演变过程、评价历史作用,以对战国秦汉农官制度形成比较全面、准确的认识与研究。

一 农官世袭制向官僚制的转化

春秋以前,官吏任用实行“世卿世禄”制,为官者父子相继,“皆世官任”。战国时代随着井田制的崩溃,与之相适应的宗法制、分封制逐渐式微,促进了官吏选举制度的变革。封建官僚制度代替世卿世禄制,郡县制取代采邑制,初步形成了中央集权政治体制。官吏由国君任免,“不世官”;官吏不再以封邑为官禄,而普遍实行俸禄制度;实行上计制,对各级官吏进行考核,“当则可,不当则废”。由于各国奖励耕战,以富国强兵为务,故辟田胜敌成为了一种主要的仕进之途。“皆作一(农战)而行官爵”,调动了生产者的积极性,推动了农业发展,农业渐成天下大业,农官地位亦随之迅速上升。同时一批“lù@②力本业,耕织致粟帛多者”也因纳粟帛多而拜爵作官。战国以前,农官地位较低。当时主管工事之司空,位列六卿,“而主管农事之官反由掌教化的司徒兼管,未独立地列于六卿”[2](P33)。《宋书·百官志》述中国古代农官制度演变,谓“大司农……周则为太府,秦治粟内史”。《周礼·天官》:“太府,下大夫二人,上士四人,下士八人,掌九贡,九赋、九功之贰。”太府在周时为下大夫,地位显然较低,农官地位从另一侧面反映了农业在社会经济中的地位。战国时代各国中央官僚机构为秦汉九卿组织之雏形,其中赵、秦有内史官职,地位相当显赫。内史之职是“节财俭用,察度功德”,“和秦汉时代的治粟内史性质是相同的”[3](P110)。桓、管以降,齐行五官制,以司各项专门事务。据《管子》、《韩非子》所载,五官名称各不相同,但其中必有田官。田官以主经济而不可或缺。《管子·六政篇》所述虞师(主林业)、司空(主水利)、司田(主农业)等皆为田官大司田属官。其中有乡师一职,掌劝农,“行乡里,视宫室,观树艺,简六畜,以时钧修焉。劝勉百姓,使力作毋偷,怀乐家室,重专乡里,乡师之事也”。乡师从综合、宏观角度督导、管理农业,与虞师、司空、司田之职互为补充。

与三代农官世袭制不同,春秋战国时期一些优秀的农业经营与生产者可擢升为田官或其他官吏。在初秦官制中有一特有官职名曰“庶长”,后来又发展为大庶长、左庶长、右庶长、驷车庶长等。庶长在初秦历史上有非常显赫的地位,他们既率兵又负责地方统治,为国君之外权力最大之官职。有的甚至能参与国君之废立。庶长之名,源于对庶人的统治。庶人是三代时期的平民阶层,他们或为贵族之沦落者,或为无爵之百姓,享有某种程度的人身自由和权利。其平时修耕农之业,战时有兵甲之赋,是社会经济生活中的一支重要力量。庶长身兼军事、农政二任,正是庶人兵农兼务的具体反映。秦史专家林剑鸣先生从土地所有制形式研究庶长制之渊源,认为这种官制形式正是建立在爰田制的基础之上。商鞅变法后随着秦官制的健全与完善,庶长逐渐演变为爵位名称,用以奖励耕战有功者。战国秦汉,许多官吏以“啬夫”称之。啬同穑,啬夫“原为农夫之别称,以后其中的生产能手被选拔为田官,才逐渐变成了一种官称”[1](P191)。战国啬夫,是基层政务的主要承担者,负责赋税征收、户口审核、监督生产、主持奖惩等事务。啬夫多选拔于民间,因而较多地与农事管理相关。云梦秦简中提到“啬夫”100多次,其中涉及农事者有田啬夫、食啬夫、库啬夫、苑啬夫、厩啬夫、皂啬夫、漆园啬夫等。从云梦秦简看,“啬夫”之优秀者或可为县、道长吏。《南郡守腾文书》曰:“南郡守腾谓县、道啬夫”,即为有别于乡啬夫的“县啬夫”、“大啬夫”。《管子·君臣上》充分肯定“啬夫”之官在中央集权统治下的重要地位与作用,认为在基层的啬夫把事情做好了,“则人君之事究矣”。汉代有朱邑、第五伦、爰延、郑产等,皆曾担任过乡啬夫之职。他们平徭赋、理怨结,廉平不苛,仁化大行,所部吏民爱敬焉。一般老百姓,“但闻啬夫,不知郡县”[4](《爰延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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