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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经济与唐宋专卖制度的变革

2013-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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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卖制度,古称禁榷制度。禁,乃禁止之意;榷,为独木桥。汉唐之人在注说西汉榷酒之事时作了很好的解释:“如淳曰:‘榷音较。’应劭曰:‘县官(政府)自酤榷卖酒,小民不复得酤也。’韦昭曰:‘以木渡水曰榷。谓禁民酤酿,独官开置,如道路设木为榷,独取利也。’师古曰:‘榷者,步渡桥。《尔雅》谓之石杠,今之略徇是也。禁闭其事,总利人官,而下无由以得,有若渡水之榷,因立名焉’。”①禁榷,就是禁止私人经营,由官府垄断,利出一孔,犹如过独木桥,舍此而别无它途。

这样一种制度,根据目前的文献记载,说它源于春秋管仲相齐时的“管山海”政策应该是可信的②。不过,这时专卖制度尚处于萌发期,它的制度体系还不健全和完备。到了西汉武帝时期,为解决国家的财政危机,汉武帝任用桑弘羊、孔仅、东郭咸阳等人,实行盐铁官营和榷酒等经济政策,其具体做法,据《汉书·食货志》的记载,是官府在全国各盐产地和铁产地,设置盐铁官,管理盐铁的生产;从事盐铁生产的盐户和铁户,无生产经营自由,他们被完全置于政府的控制之下;政府发给盐户和铁户必要的生产工具,所有产品由官府收购、运输和销售;禁止民间私自生产和运输销售,如有违反,处以重刑重罚。这样,官府通过控制盐铁等重要商品的生产、流通和销售,从而达到了政府垄断利源的目的。随着这套政策的实施,专卖制度形成体系并趋于定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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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见中华书局标点本《汉书·武帝纪》关于天汉三年春二月“初榷酒酤”注文。

② 关于中国古代专卖制度的起源,多数学者认为起源于春秋管仲在齐国的“管山海”,但也有学者认为仅只是管理而非专卖,真正意义上的专卖开始于西汉武帝的盐铁官营。我们认为,讲专卖制度起于管仲的“管山海”,还是有根据的。在西汉盐铁会议上,桑弘羊的支持者与贤良文学辩难,讲桑弘羊所推行的盐铁官营等政策并非其首创,而是“修太公、桓管之术”。汉朝人距离春秋战国不远,最知悉这项政策的原委,此说应是可信的。值得注意的是,专卖制度形式多样,且从产生到定型有一个逐步完善的过程,我们不能将以后专卖制度的模式用以概括春秋齐国“官山海”的具体办法。

汉武帝时期所形成的这套专卖制度,因其是由官府垄断商品的生产、运输直至销售的各个环节,在任何一个环节均排斥商人资本插手分其利益,故为一种直接专卖制。这种直接专卖制,是非常典型的政府高度垄断制度。因此,不少学者曾将专卖制度看作是一种重农抑商制度。其实,专卖制度与重农抑商政策,两者不论是从实行的时间来看,还是从理论基础和所要达到的目的来看,都有较大不同。它们并不是同属一个政策体系,而是古代政府在工商业领域并行的两项基本经济制度①。

从本质上来看,专卖制度主要是国家“与民争利”。它是国家充当大商人,与商人争利的结果。西汉盐铁会议上,御史明确剖陈国家盐铁官营的目的道:“大夫各运筹策,建国用,笼天下盐铁诸利,以排富商大贾,……损有余,补不足,以齐黎民,是以兵革东西征伐,赋敛不征而用足。”②专卖制度争利的本质决定了国家所选择专卖的商品,都是消费需求量最大而需求弹性又小的大宗商品,如盐、铁即是。至于那些生产和流通数量不大的商品,国家就用不着对之加以专卖而任其自由贸易了。

国家充当大商人,与商人争利,必须取决于商品经济有一定程度的发展。道理很简单,如果商品经济不发展,社会上没有大宗商品的生产、流通和销售,商业资本没有某种发展,国家无从与商人争,也没有争利的对象和必要。通观专卖制度的产生和发展,它萌发于春秋,定型于西汉中叶,这正是中国古代商品经济发展的第一个高峰。西汉中叶以后,魏晋南北朝之世,专卖制度时行时废,极不稳定,这虽然与这一时期社会动荡、国家分裂以及随之而来的中央政府控制力量的减弱有关,但根本的原因还在于这时商品经济衰落,商品流通不发达,商业资本力量幼弱,国家没有与商争利的经济基础,也犯不着与商人争夺商业利益。

但是,这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作为问题的另一个方面,商品经济的发展又必须是有限的。如果商品经济太发展,处于一个非常高的发展水平,那么,政府垄断生产、运输和销售各环节的这种直接专卖制就势必很难实施。因为,尽管政府垄断大宗商品的生产、运输和销售,可以发挥国家政治力量和统治网络等这些商人资本所不具备的优势和条件,但对政府而言,从事商品的流通毕竟非政府的内在职能,而是一种外在职能。而承担商品流通的任务的主体,应是商人而非政府。对商人来说,商品流通是它与生俱来的内在职能。在商品经济发展水平还不太高的情况下,国家推行直接专卖制,代替商人经营大宗商品的生产、运输与销售,这是一种职能的错位。当商品经济的发展达到较高水平时,社会经济的发展必然要求将商品流通的任务还位于职能主体。这是经济发展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基本规律。西汉中叶直接专卖制能够最终定型下来,主要就是因为这时的商品经济已较以往有所发展,但发展又具有较大的历史局限。

所以,就商品经济与专卖制度的关系而言,商品经济的一定发展是政府推行专卖制度的经济基础,二者有紧密的关联性。但是,当商品经济的发展达到某种水平时,商品经济又必然冲击专卖制度,二者又是对立的。这种关系,决定了二者长期共存于同一社会之中,彼此适应,彼此对立,呈现出一个不断发展变化的过程。

唐宋时期,在社会经济发展的推动下,商品经济走出西汉中叶以来所形成的低谷并很快繁荣发展,形成中国古代商品经济发展的第二个高峰。在这个高峰期,社会上的商品增多,流通量增大,大宗商品增加,除传统的盐、铁大宗商品外,茶叶、纺织品等异军突起,成为新的重要大宗商品。与此同时,市场扩大,商人资本力量显著增强。从大宗商品来看,过去的盐、铁均是手工业产品,且商品的需求弹性极小,而现在的大宗商品,除有手工业品外,茶叶、纺织品等大多为来自农村或农业的产品,需求弹性不如盐、铁那样小。这充分说明,唐宋时期的商品经济发展水平已远非春秋战国秦汉时期所能相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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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参见拙文《中国古代专卖制度与重农抑商政策辨析》,《思想战线》2003年第3期。

② 《盐铁论·轻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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