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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析档案信息服务产业化的经济学分析和对策

2013-01-15

萨缪尔森(Samuelson)在1954年发表的《公共开支的纯理论》中给公共产品下了明确的定义,即“每个人的消费不会减少任意其他人对这种物品的消费”⑥。从这个定义中体现了公共产品的两个基本特征:消费上的非竞争性和占有上的非排他性。所谓非竞争性,是指一个人在消费某物品时,并不妨碍另一个人的消费,换句话说,这样的物品一旦提供,增加一个人的消费并不给任何人带来成本;所谓非排他性,是指不需要支付成本也能够从某物品的消费中得到好处,或者是让某个不付费者不消费这种物品是困难的。公共物品一般都具有外部性。所谓外部性,是某一经济主体不经交易而对其他的经济主体施加利益或成本,即其行为是其他经济主体效用函数的因变量⑦。外部性是由于缺乏直接相关的交易或补偿性支付所造成的。外部性的存在导致了“搭便车”心理。所谓的“搭便车”心理是指在公共产品的消费中,消费者源于自利行为而隐藏自己的真实偏好,希望别的消费者为自己的消费付费的心理。在公益型档案信息服务中,每个使用者都不愿意表达自己从中获得的真实收益,那么私人不可能提供公共产品,而被认为是政府的职能所在。正是因为档案信息使用中外部性和“搭便车”心理使档案信息服务的边际个人收益(MRP)小于边际社会收益(MRS),从而导致档案信息服务供给不足(见图1,其中MCS为边际社会成本,MCP为边际个人成本),不能实现帕累托最优状态⑧。

 

 

图1公益型档案服务的正外部性导致供给不足(Q1﹤Q2)

因此,公益型档案的信息服务就只能由国家财政投资,统一监管,通过公益型档案信息服务向公众无偿提供来实现,以满足社会公众的政治、文化、休闲娱乐等各种需要。公益型档案信息服务向社会公众提供的是作为公共物品的公益性信息,有着其他档案信息服务不可替代的社会地位与价值,也是整个档案信息服务业的基础。这类档案信息服务属于社会公共财产,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实施排他性的措施,但不宜也不能参与市场买卖。

2、商业型档案信息服务经济学分析

商业型档案信息服务是相对于公益型档案信息服务而言的,主要是指将档案信息作为商品,参与市场流通的有偿服务。商业型档案信息服务是我国市场经济与信息服务深化发展的结果,与传统的公益型档案信息服务相比,它主要有两个特点:第一,商业型档案信息服务属于有偿服务。有偿与无偿服务是商业型档案信息服务与公益型档案信息服务的本质区别,产业档案信息服务通过市场的买卖和付费而获得直接补偿。第二,商业型档案信息服务提供档案信息商品。在商业型档案信息服务中,其向社会用户提供的是一种具有价值与使用价值的信息商品,信息商品虽然并不完全具备物质商品的特性,但也存在着市场定价、成本效益等一系列的问题。目前,对于信息商品的定价,理论界主要提出了四种具有代表性的理论,即价值价格论、效用价格论、供求价格论和垄断价格论。而商业型档案信息一般来自于企业或者其他团体,在信息不对称的前提下,一般具有垄断定价的特点。

因此,商业型档案信息服务是在市场机制环境下由市场对资源配置发挥基础性的调节作用,一般以企业或者私人商品的形式提供,其商品价值由市场价格反映。然而由于信息服务产品的特殊性,在市场不能发挥作用或存在市场缺陷和市场失灵的情况下,政府干预则是必要的而且是必须的,政府的干预能够有效保障市场公正,消除市场缺陷和市场失灵,避免由于信息不对称而造成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行为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