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文用C代表这个字形),莫敢不C。”注释[六三]:“裘按:此句(指最后一句)首尾各有一从‘水’的相同之字,似当读为‘浅’。它们的右旁据帛书本当读为‘察’。‘察’、‘窃’古通。‘窃’、‘浅’音近义通。《尔雅·释兽》‘虎窃毛谓之戋+虎猫’郭注:‘窃,浅也。’”“某读为某”实际上是“某借为某”的换一种说法,可见注者是把“言+D”当作“察”的借字的。广濑熏雄先生就直接说“言+D”是“察”的假借字[xiii],反映的正是裘注的观点。这种释读由于有“言+D”字跟“察”字的异文为证,而且还发现了跟“察”读音相近形体也相关的“窃”和“浅”,所以得到广泛赞同。如刘钊先生就认为裘说“有内容相同的帛书或传世典籍的对照,可以肯定是确切无疑的”[xiv]。
裘先生的说法对讲通有关辞例确实很管用,但还留下三个问题需要进一步证实。第一,如果“A”是“察”的借字,那“A”究竟是个什么字,它的本义是什么,文献中有这个词的用例吗?第二,如果“A”“B”“C”中的“D”是同一个构件,表示相同或相近的读音,那这个“D”究竟是什么字,本来应该读什么音,这个读音跟“察”相同或相近吗?第三,“A”“B”“C”中的“D”的各种不同形体(见第2组至第5组)是怎么变化来的,为什么会有那么大而整齐的差异?它们跟楚简中已经确释的读“pu”音的“D”(见第10至第14组)又是什么关系,为什么“言+D”中的“D”总体上会跟已知读“pu”音的“D”写法那么一致?这三个问题分别反映了义(构形本义)、音、形三个方面,总起来说就是一个字源问题。在没有回答这个问题之前,裘说也只能算是假说。如果仅仅因为帛书本的异文就断定“A”当读为“察”,仅仅因为《庄子》的异文就断定“B”可读为“竊”,亦即“A”为“察”的借字、“B”为“竊”的借字,其实是难以让人信服的。顺便就可以举出个反证:上引《语丛四》“B邦者为者侯”《庄子·胠箧》作“窃国者为诸侯”,“邦”与“国”也是异文,我们能说“邦”是“国”的借字吗?显然不能[xv]。而且这段话还见于《庄子·盗跖》篇,作“小盗者拘,大盗者为诸侯。诸侯之门,义士存焉”,然则“B”又与“盗”为异文,是否又该说“B”应读为“盗”呢?其实刘钊先生自己也明白异文不能证明同音或同字的道理,他曾否定有人根据帛书异文把郭店《五行》篇“不D于道”的“D”释为“辩”,理由就是“郭店楚简的‘察’字在马王堆帛书中作‘辩’是同义换用,并不能证明郭店简的‘察’也应释‘辩’”[xvi],为什么到了“A”要读“察”、“B”要读“竊”时,就因为“有内容相同的帛书或传世典籍的对照,可以肯定是确切无疑的”了呢?作为异文,“甲”字可能是“乙”字的异体字或同义字,即使“甲”是借字,也不一定就是异文“乙”的借字,还有可能是借用为“乙”的某个同义字“丙”,“乙”也可能是借用为“甲”的某个同义字“丁”。例如《包山楚简》用来纪年的句子“东周之客许呈至胙于戚郢之岁”,其中的“至”字同书又作“归”字,这是一组很典型的异文材料,但我们不能据此认定“至”就是“归”的借字或者“归”是“至”的通假字。其实这里的“至”和“归”用的都是借字,“至”借为“致”,“归”借为“馈”,然则“至”和“归”本身并没有形音义上的关联,而是因为它们各自的本字“致”和“馈”具有同义关系才构成异文的。可见仅用异文来证明“A”是“察”的借字(通假字)是靠不住的。
那么,“A”“B”“C”三个字的偏旁“D”形体相近,是否就一定是同一个声符,它们的读音就一定得相同或相近、因而“A”就一定得读为“察”呢?恐怕也未必。首先,这三个字中被看作同一构件的“D”其实形体并不完全相同:左边从“水”的两个字样(第2组)右下也都明显从“水”;右边从“攴”的四个字样(第3和第4组)左下都明显从“大(矢)”;左边从“言”的字样较多(第5组),除包山简有个“
”的写法其右下跟从“攴”的“B”的左下偶然相同即都从“大”(矢)外,还有右下从“又”(“又”的左向斜笔跟上部的横画相连)从“廾”和同时从“又”从“人(刀)”的写法。就构形的系统性看,这三组字形中的“D”特别是下部从“水”的“D”形体上是很难沟通的。这样一来,要用“B”“C”跟“A”所从“D”的同形关系证明“A”当读为“察”也就失去了依据。其次,即使这三个字中的“D”形体上可以认同,也不能证明它们的读音就一定相同或相近,因为汉字中存在大量的同形字和同形构件,即形体相同而读音和意义并不相同。且不说隶变以后的偏旁混同现象,战国以前同形字和同形构件就已经普遍存在了。如古文字中的“舟”是既可以表示船(读zhou)也可以表示盘(读pan)的,“幺”是既可以读“you”(幼小)也可以读“si”(丝线)的。楚文字“丑”“升”不分,“贝”“目”相混,“人”“刀”难别,“夕”“月”任作。就是我们现在讨论的“D”形,如果“A”中的“D”因为跟“B”和“C”的“D”形近就应该读音相同的话,那楚简中还有一系列后来读作“pu”的从“菐”的字,如“僕”、“樸”、“菐+阝”、“镤”、“糸+菐”(第10至14组)等,就更应该读音相同了,因为它们所从的“菐”从总体上来说跟“言+D”中的“D”形体几乎完全相同,那是不是这些公认读“pu”的字也应该读“察”?既然“僕”等可以跟“B”“C”读音不同,为什么“A”就一定要跟“B”“C”读音相同或相近呢?第三,即使“A”“B”“C”三字中的“D”确实读音相同,而且确实“‘察’‘窃’古通,‘窃’‘浅’音近义通”,那也只能证明“A”有可能读为“察”,而不能证明“A”必然要读为“察”。因为如果“A”是“察”的本字或异体字,那也符合这几个字读音相同相近的条件;如果“A”是“察”的同源同义字(就像“命”跟“令”的关系),那同样符合这几个字读音相同相近的条件;甚至可以反过来,“察”是借字而“A”是本字,那仍然符合这几个字读音相同相近的条件。
《郭店楚墓竹简·五行》篇“不D于道也”的“D”,马王堆帛书有异文作“辩”,因而关于这个“D”字的释读就存在两难选择:若强调这个“D”跟“言+D”等字的形体联系而读为“察”,就不得不舍弃异文,若强调异文而读为“辩”,又不得不放弃跟“言+D”等字的形体联系。刘钊先生认为这个“D”就是“A”等合体字的偏旁,故“不D于道”即“不察于道”,“但是这个字在马王堆帛书中写作‘辩’,于是有人认为郭店简的这个字也应释为‘辩’。其实古代‘察’、‘辩’二字可以互训,皆有‘分辩’之义。……郭店楚简的‘察’字在马王堆帛书中作‘辩’是同义换用,并不能证明郭店简的‘察’也应释‘辩’”[xvii]。上文已经提到,刘先生对“D”字异文的态度跟他强调“A”等字的释读“有内容相同的帛书或传世典籍的对照,可以肯定是确切无疑的”的态度是矛盾的。裘锡圭先生针对原注释[五十]“简文此字当读作察”加按语说:“此字之形与当读为‘察’的从‘言’之字的右旁有别。帛书本与之相当之字为‘辩’。待考。”虽说是“待考”,但从裘先生强调“此字之形与当读为‘察’的从‘言’之字的右旁有别”来看,他其实是不同意“D”读作“察”而倾向于“D”读为“辩”的。但从前文的原形对照可以看出,这个“D”跟“当读为‘察’的从‘言’之字的右旁”的差别其实并不比“当读为‘察’的从‘言’之字的右旁”相互之间,以及被认为跟“当读为‘察’的从‘言’之字”具有同一声符因而当读为“浅”和“竊”的几个字形之间的差别大。如果“
”“
”“
”跟“
”“
”这些显然差别很大的形体都能统一起来而“读作察”,那《五行》的“
”看起来不是跟“
”“
”等字的“D”更为接近吗,为什么反而说它们“有别”而不能读作“察”呢?这种对形近字时而求同时而求异的态度也是模棱的。既然刘先生认为异文不能证明“D”必读“辩”,形近才决定“D”应读“察”,而裘先生又倾向形近不能证明“D”必读“察”,异文才决定“D”当读“辩”,那就说明异文和形近字对于判定文字的释读作用都是很有限的。
因此,尽管“A”有“察”作为异文,尽管还有“B”“C”等形近字或同形构件可作旁证,“A”是否就读作“察”仍然难以定论,关键还得从该字符本身说明其形音义的来源,也就是得回答前面提出的那三个问题。
刘钊先生从读“察”出发,已经考证过从“D”诸字的字源,提出了一些有价值的线索,但似乎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刘先生说:“这个可用为‘察’、‘浅’、‘窃’三个字声旁的‘D’究竟是什么字呢?因为其形体与‘察’、‘浅’、‘窃’三个字都无关系,所以显然只是一个用作声符的借音字。从这一角度出发,我们推测这个字有可能就是‘
’字的变体。‘
’本为‘辛’的分化字。古文字中从‘辛’或从与‘辛’类似的形体的字,其上部在发展演变中都变为‘
’或‘
’,这一点与上引‘D’字的特征正相符。‘
’字古音在溪纽元部,与精纽元部的‘浅’和清纽月部的‘察’音都不远,而‘窃’字在典籍中又分别可与‘察’和‘浅’相通。正因为‘
’与‘察’、‘浅’、‘窃’三字音都可通,所以‘
’字的变体也就自然可以分别用为‘察’、‘浅’、‘窃’的声旁。”现在的问题是,第一,前文已经论述“A”是否读“察”、“A”“B”“C”三组字所从的“D”是否为同一构件都还未定,假定未知为已知并以此为前提推论“D”的形音,方法上值得考虑。第二,如果这种以假定为前提推出的读音在形体上能得到合理的解释,也还可备一说,但事实上很难证明“D”就是“
”(下文用“辛”代替或包含)。刘先生说“古文字中从‘辛’或从与‘辛’类似的形体的字,其上部在发展演变中都变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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