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话大概可以代表中唐士入对这一问题的最后思考。白居易写作《长恨歌》时遵循的一条基本原则是:不因为“甚恶”而抹煞。“甚美”。尽管其主题最后似偏离了对“甚恶”的谴责,但“甚恶”内容本身毕竟没有被抹煞,反过来又丰富了“甚美”的涵义。
我们可以这样理解,《长恨歌》实际处于这样一个交汇点上:一方面是一个重大的历史题材和政治题材,另一方面又是一个来自民间的具有悠久传统的人性题材、心理题材。白居易在创作中服从于民族的文化心理和诗人的个性思想,即传统模式与作者主观能动作用同时并存,这固然是与诗人的生活经历和人生观是分不开的。白居易一生跨中晚唐,他的思想以贬官江州司马为界,经历了由积极入世到消极出世两个阶段,实践了他所信奉的“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的儒家人生模式。白居易所谓“独善”的基本内涵是乐天知命、知足保和,并由此而与释、老相通,以随缘任运、委顺自然为应世态度。在他的整个思想体系中,“独善”与“兼济”并行不悖,“施之乃伊吕事业,蓄之则庄老道德”(《君子不器赋》),它们是一个完整人生观的两个侧面。还在遭贬以前,他努力为云龙、为风鹏,并与元稹大力倡导新乐府运动。也正是因为他年轻时候的胸怀大志,颇有挽唐室于既衰,拯生民于水火的政治气慨,才使得他有足够的气魄处理这样一个重大的历史题材,并以“不惑”来总结唐明皇后半生的政治得失,写就了《长恨歌》。这样,在他心目中对唐明皇的一分为二,必然要在塑造形象中反映出来。正是因为一往情深的唐明皇同重色轻国的唐明皇是对立统一体,所以,白居易把这个故事写成一个好皇帝的悲剧。好皇帝有所惑,终于造成了自己和百姓的悲哀。我们从作品中看到的唐明皇性格的塑造已排斥了理想化,乃是另一种理想化的结果。排斥的是封建统治阶级为皇帝们头上加足光圈使其上升为半神的理想化。而这排斥本身,就包含了城市居民的另一种理想在内,他们从现实生活中皇帝权威下降的土壤出发,把封建统治阶级的头子想像为和他们自己一样的普通人,一个有爱欲、有苦恼、有错误、有缺点的人情味十足的痴情皇帝,简直同一般爱情故事中的主人公并无差别!他们从另一角度把皇帝理想化了,理想化的皇帝应该和百姓一样是有血有肉的人,不是神!而白居易从民本思想出发,有条件、并且有所扬弃地接受了城市居民的这种对唐明皇的理想化,这样完成了对唐明皇形象的塑造。诗人被贬江州以后,“独善”与“兼济”的地位才发生了转化,他的精神生活与仕宦生涯逐渐转轨,终于以“独善”消释了“兼济”,在精神自救的过程中,白居易逐渐从关注社会政治转向关注个体生命,对于自由人格的钟爱逐渐超越了对道德人格的执著,甚至于在佛教世界中消极避祸、闲散自适,使其政治、文学生命黯淡无光。我们也可以感觉到中唐土人在封建政治辗压下极为渺小而懦弱的一面。实际已放弃了一度用以自勉的积极、负责的现世精神,而佛教思想中妥协、避世、庸俗、自私的宿命论思想最终左右了他的生活哲学。
我们看到,(长恨歌》中的李、杨爱情故事,由于采用了民间的私誓情节,明皇、贵纪两个形象也具有了普通男女的思想感情。人皆有情,君王也与普通人一样有情,一样为色所迷。所以,当《长恨歌》转向描写此种“色”、“情”时,便无法贯彻对唐明皇的批判,而变成对这位具有普通人性的多情男女的赞叹。诗中,“重色”已不再具有任何贬义,作者不过用他所知的宫廷生活营造出外在的环境,淡化其客观效果并进行艺术处理,而将一个按照普通人的思想感情逻辑行动的唐明皇形象放人其中。当然,这也反映了男权社会中自然形成的男子中心观念,而《长恨歌》中的杨贵妃形象则是一个在这种观念支配下产生、同时又反映着男人们的复杂欲望心理的美妇形象。这一形象首先在描写方式上与传统和民间作品中的美妇形象接上了榫:与身份很俗但形象很高雅的琵琶女相反,贵妃的形象描写反而采取了极俗的方式,一直写到“温泉水滑洗凝脂”,如此处理,其实是在按照民间美妇作品的方式塑造杨贵纪这一形象,《长恨歌》的主题也就不期然而然地发生了变化。“女色祸国”实际上主要是封建史家的观念,民间传说中缺少这样一种故事类型,例如妲已、褒姒的故事,便没有一种民间流传形式。相反,某些可能具有这种因素的故事,在民间流传中主题却发生变化,女主人公并没有被视为“祸水”,杨贵妃形象便是一个典型例子。民间作品中的美女形象,历来都是人们所崇拜的对象,能以自己的聪敏智慧战胜凌辱者,如《陌上桑》中的秦罗敷, 《羽林郎》中的酒家女,甚至《木兰从军》中的花木兰等。杨贵妃的形象无法塑造成这样,但民间传说却让她成为蓬莱仙女,这等于完全免去了她应负的任何政治或道德责任。世代读者对贵妃形象也颇有争议,一种倾向满怀怜惜热爱之情,而一种倾向则要求追究她的政治责任,甚至遭到宋人的“理性”批评。而诗人在这一点上作出了最大胆的创造,实难能可贵。
由于“美”与“恶”的结合,可以毫不夸张地说,《长恨歌》塑造的贵妃形象是一个足可与荷马史诗中的海伦相媲美的美妇形象。征城掠地、政治兴亡与这种女性美的力量对比,甚至都有些黯然失色了。与西方的女性赞歌相比,中国人对女性美的赞叹受到封建伦理观的更多束缚,被制欲说教所抑制,被“祸水”的历史观所抵销,被母性形象或无盐之类的丑妇形象所遮盖。但尽管如此,从《神女赋》、《洛神赋》到才子佳人小说,女性美的描写仍是文学的最重要主题。对女性美的崇拜,与歧视、憎恨、恐惧女性的观念混合在一起,成为封建文化最奇异的景观之一。白居易在一个将这种种观念最触目地集中于一身的女性人物身上,在语言文字力所能及的程度上和伦理观念所许可的范围内,使女性美获得了最完美的表现。与它相比,《神女赋》《洛神赋》的语言过深、过曲,而小说白描语言则过亵、过露。这个语言运用的度的掌握,反映出作者对有关女性的崇拜、占有、恐惧等多种心理因素所做的适当控制。《长恨歌》用直观的描写使贵纪形象世俗化,造成“近亵”的效果,但又通过马嵬之死使她的命运悲剧化,通过相思、寻仙等情节使她纯情化、崇高化。白居易善于运用此种描写,使它与悲剧化、崇高化的主题构成适当的张力。与宋词直至明清小说中更为世俗化、肉体化的女性描写相比,《长恨歌》带有神话色彩的处理方式,在对女性美的歌赞中保留了更多的对女性的尊重。
《长恨歌》所涉及的安史之乱历史事件,或许可以写成正义与邪恶的斗争,但他却选择了另外的主题,这源于诗人儒家知识分子的政治立场。其道德主题并不体现在直接的政治批评中,而是从更一般意义上来规范人们的伦理关系和社会行为,感情主题与历史(道德)主题交织在一起。应该说白居易在此问题上并没有太多的道德禁忌,或者说,他对道德问题的看法比较单纯:礼防所不容的事情不能做,人本有的情欲也应有适当宣泄。但即使在礼防较宽的唐代,白诗的这种公然将“重色”、“风情”当作诗歌主题,尽情讴歌女性美的描写也已经对某种道德规范和文学轨仪造成了冲击。也就是说,白居易在这样处理感情问题时,早已面临着道德的压力。他在道德与感情之间有时也有非此即彼的选择,有些可能更为无形但仍约束人心的道德锁链是他不愿接受而抛在一边的。这使我们联想到他早年曾有的恋爱经历。正式结婚前,白居易曾与一名为湘灵的女子自由恋爱,但家庭和社会不能接受这种婚姻,原因即在于它是非礼结合,两人的关系是属于两情相悦的私下结合,而非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这也是其不能长久维持下去的根本原因。再加上家庭对白居易幼年的影响,使他的世界观和个性在两个并列的世界中形成:一个是道德和仕进的世界,另一个是感情和个人生活的世界;父亲代表前者,母亲代表后者。这幼年的两个世界——道德和感情,实际上成为白居易人生和文学创作所围绕的两大主题。联想到《长恨歌》又未尝不是对往事的痛苦回忆,我们便不难理解,白居易在道德与感情问题上也常常陷于困境,在其成长过程中也必然发生过若干次精神危机,他的感情生活也肯定会有不少难言的隐衷。或许应该这样说,这些来自早年生活的情感体验便构成了他不畏“结靡”之攻击而大胆进行感情主题创作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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