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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六经並称的时代兼及疑古说的方法论问题

2013-01-15

1993年10月湖北省荆门市郭店一号楚墓出土了804枚楚简。考古专家从墓葬形制和器物特征判断,郭店一号墓具有战国中期偏晚的特点,因而断定其下葬年代当在公元前4世纪中期至前3世纪初,其墓主人的身份为有田禄的上士。其竹简字体有明显的战国时期楚国文字的特点。[4]这些论定,都是可信的。现在这批楚简的照片和释文已全部公开发表。[5]我们可以据此进行讨论。

郭店楚简《性自命出》篇第15、16简说:

时、箸、豊 、乐,亓司出皆生於人。时,又为为之也;箸,又为言之也;礼、乐,又为?之也。[6]

“时”读为诗,“箸”读为“书”,“豊 ”读为礼,“司”读为始,“又”,读为“有”,“?”读为“举”。[7]这是说《书》与《诗》、《礼》、《乐》,它们的创作都产生於人,《诗》、《书》、《礼》、《乐》,都是反映人们的作为的。这里只称举《诗》、《书》、《礼》、《乐》四经,没有提及《易》与《春秋》。

但楚简《六德》篇第23至25简却记载:

古夫夫,妇妇,父父,子子,君君,臣臣,六者客行亓?而??亡繇迮也。雚者?、箸则亦才?,雚者豊、乐则亦才?,雚者易、春秋则亦才?。[8]

“古”读为故,“客”读为各,“?”读为职,[9]“亡”读为无,“繇”读为犹,“迮”读为作,“雚”读为观,“者”读为诸,“?”读为诗,“箸”读为书,“才”读为在,“?”读为矣,“豊”读为礼。《郭店楚墓竹简》的这些释读都是正确的。但“?”应读为讪。《说文·言部》:“讪,谤也。”[10]“?”即誇 之古文。《玉篇·言部》:“誇 ,逞也。?,古文。”[11]这里不但《诗》、《书》、《礼》、《乐》、《易》、《春秋》並称,而且说它们都是表达“夫夫、妇妇、父父、子子、君君、臣臣”之理的。

楚简《语丛一》也有“六经”並称之语,只可惜有所残损。如依楚简《六德》篇所称《诗》、《书》、《礼》、《乐》、《易》、《春秋》之序,将其第38、39、44、36、37、40、41简拼合,[12]则得:

《诗》所以会古含之?也者,[《书》者所以会]□□□□者也,[《礼》所以会]□□□□[也,《乐》所以会] □□□□[也],《易》所以会天?人?也。《春秋》所以会古含之事也。[13]

楚简的“含”字,即“今”字。战国中山王?鼎铭“含”字3见,皆读为今。[14]包山楚简“邵行之大夫含执其倌人”,[15]信阳楚简“含卿大夫”,[16]“含”皆当读为今。

“?”,即志字,寸与含字的口一样,皆属於战国文字的繁化现象。信阳楚简“戋人刚?”,[17]“?”字人释作“恃”,[18]实际也应读作志,只不过多加了一个寸字部件罢了。

“?”字,亦见北宋郭忠恕所编《汗简》,云出自《尚书》;又见於北宋夏竦所编《古文四声韵》,云出自《古老子》、《古尚书》。他们皆释为“道”字。[19]此字又两见於石鼓文,清儒钱大昕据韵例认为当“读户郎切,即古行字”。罗振玉肯定钱说,指出商人卜辞亦有此字。[20]孙海波所编《甲骨文编》卷2第29页就收有8例甲文“?”字。 今本《老子》之“道”字,荆门楚简多写作“道”,但亦有写作“?”的。如今本第37章“道常无名”之“道”,楚简就作“?”;第30章“以道佐人主者”之“道”,楚简也作“?”;第15章之“道”字,楚简也作“?”。[21]《尔雅·释宫》:“行,道也。”两者为同义词,故可通用。“天?人?”即“天行人行”,亦即天道人道。

这里,虽然残缺论《书》、论《礼》、论《乐》之语,但对本文的讨论並不重要,重要的是这里出现了论《易》、论《春秋》之语,它们与论《诗》之语並列,说明在郭店楚简中,《诗》、《书》、《礼》、《乐》、《易》、《春秋》六经並称,並非孤证,而是一种较为普遍的现象。

郭店一号墓的下葬年代是战国中期偏晚,约公元前300年左右。《六德》篇和《语丛一》的抄写当在这之前。其成书年代要早於抄写年代,因为迄今为止所有出土古籍,没有不属於抄本而为祖本的。[22]根据先秦时期的情况,一篇文章从写成到在社会上流传,需要一段不短的时间。所以,《六德》篇和《语丛一》的内容会早到战国前期,是很有可能的。笔者曾将楚简《六德》篇“夫夫、妇妇,父父、子子,君君、臣臣”说与《论语·颜渊》、《中庸》、《荀子·王制》、《新书》诸说作过比较,认为楚简《六德》篇当成於子思《中庸》之前,当为孔子弟子之作。[23] 帛书《要》篇记载孔子比较《易》与《诗》、《书》、《礼》、《乐》之短长,到了楚简所载孔子弟子的作品则《诗》、《书》、《礼》、《乐》、《易》、《春秋》六经並称,並论述了它们与“智信圣仁义忠”“六德”、“夫妇有辨、父子有亲、君臣有义”的“立身大法三”及“夫夫、妇妇,父父、子子,君君、臣臣”说的关係.这就告诉我们,先秦时期有《诗》、《书》、《礼》、《乐》、《易》、《春秋》六经,六经並称起源於孔子,应是不争的事实。

对出土文献所揭诸的这些事实,疑古论者不愿承认。他们为了维护自己的成说,一是力图将出土文献的年代往後拉,二是以传统文献的记载来否定出土文献。

池田知久先生认为“《要》篇的成书年代”,“是在从西汉初期的高祖到吕后,即公元前206年~前180年之间”,[24]这一看法显然过於保守。马王堆三号汉墓下葬於汉文帝前元十二年(公元前168年),帛书的抄写当在这之前。帛书《衷》第31行有“天气作□□□□□□□□,亓寒不冻,亓暑不曷。易曰:履霜,坚冰至。子曰:孙从之胃也”等33字错简,第35至37行又有“又口能敛之,无舌罪,言不当亓时则闭慎而观。易曰:聒囊,无咎。子曰:不言之胃也。□□,[何]咎之又?黑亦毋誉,君子美亓慎,而不自箸也,渊深而内亓华。易曰:黄常,元吉。子曰:尉文而不发之胃也。文人内亓光,外亓龙,不以亓白阳人之黑,故亓文兹章。易曰□□既没,又爵□□□居亓德不忘。?单于野,亓血玄黄。子曰:?人信?!隐文且?,必见之胃也。??变而不能去亓文,则文亓信于”等147字错简。[25]这些错简的存在,说明帛书易传不是祖本而是抄本。因此帛书易传的抄写年代並非其成书年代,其成书年代应较其抄写年代早得多。如果以帛书《五星占》最晚之天文记录汉文帝三年(前177)为帛书易传的抄写年代,距 “公元前206年~前180年之间”显然太近。其成书年代应该还得靠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