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sx_yangk
2015-08-07
儿童享有某些权利,这些权利即便家长、教师、一般社会公众乃至政府也是不能侵犯的。这意味着儿童权利不仅仅是儿童享有某些做什么或者不做什么的自由, 以下就是由精品学习网为您提供的论儿童权利的本性。
同时它也对教育以及其他与儿童相关的人划定了行动的边界。尽管人们未必都在行动上尊重并认真对待儿童权利,但是,儿童权利的观念在现代社会中得到了越来越广泛的承认却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儿童享有自由和权利,它表达了一种对于教育的正当而又合理的诉求。对于教育来说,儿童权利或多或少给它“制造”了一些“麻烦”。这个“麻烦”表现在实践中儿童可能形成诉诸特定权利以对抗教育所提合理要求的偏好,会出现各种“过度维权”现象,这种“诉诸”、“维权”却因为儿童理性能力不足因而本身就是错误的。正是因为儿童理性能力薄弱,是一个不成熟的、发展中的个体,教育的存在才具有合理性基础。教育既要尊重儿童的自由和权利,但当儿童误用、滥用自己的权利时,教育又要予以必要的干涉。所以,教育是一种必要的强制。这样,教育中的儿童权利、儿童自由与必要的强制之间就产生了一种紧张。儿童正是在权利、自由与必要的强制共同作用下,逐步成长为一个理性成熟的主体的。本文在辩护儿童权利本性的基础上阐释儿童权利的教育诉求。
儿童权利的本性
儿童权利从本性上来说,是儿童作为一个人和作为一个未成年人根据道德以及法律的原则和规则而享有的资格,它从根本上保障着儿童的自由,护卫着儿童的利益,同时,课以他人以及社会尊重和认真对待儿童的一般性义务。
儿童权利预示着儿童资格。不论何种权利,如果要得到确证,首先涉及到的就是权利的根据,即是说一个人“凭什么”享有权利。说儿童享有某种权利,是说儿童享有如此这般地行动或者接受如此这般的待遇的资格。以资格来解释儿童权利的概念有助于我们把注意力集中在权利的来源上。“如果你有资格享有某物,那么,因他人的作为或者不作为而否认你享有它,就是不正当的。他人因你享有它而使你陷于不利或者使你受难,也是不正当的。”[1]那么,这种确定了儿童自由地行动或者接受某种对待的资格,并排除了他人因此而施加给儿童的种种不利或者非难的道德正当性其根据何在呢?换言之,儿童凭什么享有这种资格呢?其资格的来源就是道德、法律和习俗。道德、法律和习俗作为儿童权利的来源包含着规则和原则。“存在一项对某事的权利,就必定存在确定某种条件并宣布所有的、并且只有符合这些条件的人才有资格享有它的规则和原则。”[1]12正是这些规则授予了儿童在法律和道德层面享有儿童自由行动和接受某种对待的权利。
编辑老师为大家整理了论儿童权利的本性,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相关推荐:
标签:中国哲学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