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sx_yangk
2015-05-15
20世纪70年代初,韩国开展了强有力的经济改革。改革之初,韩国把主要精力放到建设重工业体系和推动工业品出口上,把农业放在第二位。 详细内容请看下文试论国内外新农村建设范例。
在重点扶持工业产业发展和扩大出口的政策作用下,韩国工业获得了快速发展。但同时也引发了一系列经济和社会问题。工农之间、城乡之间、区域之间的发展严重失衡。韩国政府基于这样的国情和农情,动员专家、学者经过科学论证,组织实施了新农村建设与发展运动。其主要做法是:改善农村公路,改善农民住房条件,推动农村电气化,推广水田高产品种,增加农民收入,积极发展农村组织和兴建村民会馆等八个方面。后来韩国政府又发起了“一社一村”运动,就是一家公司、企业自愿与一个农村建立交流关系,对其进行“一帮一”的支援。三星、现代、韩国电力、韩国通讯、浦项钢铁等大型企业带头,政府部门也积极参与,迅速扩展为全社会参与的支农运动。经过30多年,数届政府的长期努力,韩国城乡居民收入保持同步增长,城乡经济实现同步发展。2005年韩国人均GDP达到14000美元,城乡居民收入之比为1:0.94。
韩国在上世纪中遇到的社会问题,与黑龙江省遇到的问题极为相似,对开展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很强的借鉴意义。(1)建立具有法律效力的支农制度。城乡统筹、建设新农村是一个社会系统工程,建设时间长,难度大。如果只靠政府发几个文件去推动,缺乏制度层面的法律法规的约束,则有操作难度大、持久性不强的可能。(2)明确新农村建设投资主体是政府。韩国新农村建设的重点是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在上个世纪70年代,政府的财政支出占到10%,主要是免费提供水泥、钢筋。黑龙江省新农村建设的重点也离不开改水、改路、改厕、改灶、改居、改村,其中大部分工程是公益工程,自然需要政府投入。当前,黑龙江省农村农民投入能力有限,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欠账”较多,因而,新农村建设的主体是农民,但投入主体应该是政府。(3)实行分类政策“先动先扶、不动不扶”。为便于管理和指导,韩国政府把农村划分为自立、自助、基础三类,参与程度最高的划为自立村,最差的划为基础村,政府援助物质只分给自立村和自助村。这一做法值得学习借鉴。黑龙江省农村发展很不平衡,应实行分类政策,分类指导。并按“先动先扶、不动不扶”原则,征求群众意见,把全省自然村划分为示范村、先动村、迟动村和不动村,对示范村、先动村、迟动村分缓急首先规划,并实行先规划先扶持,后规划后扶持,不规划不扶持。(4)以项目为抓手,推动全社会支农。这也是韩国成功的经验之一。建议结合当前在全省开展的第三批先进性教育活动,利用冬闲时机,整合各部门力量搞好思想发动,完善村屯规划,选好启动项目,待时机成熟后,大力推进改村、改路、改水等以改造为主的工程项目,以项目为抓手,带动新农村建设活动。同时,充分发动各部门、企业、学校、事业单位都挂一个村,出钱、出力、出人,一挂数年,形成全民支农的局面。
编辑老师为大家整理了试论国内外新农村建设范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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