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学习网为大家整理的农村研究论文:农村剩余劳动力合理有序转移的路径解析,供大家阅读参考。
一、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概念界定及现状分析
(一)有关农村剩余劳动力及转移的概念界定
“剩余”是经济学上具有特定含义的概念,在经济学意义上,导致生产率降低的那些追加要素都是“剩余”的。美国著名的发展经济学家阿瑟•刘易斯按照古典经济学的思路,首次提出了“剩余劳动力”的概念。他指出,如果一定数量的劳动力从传统部门中脱出,没有降低农业总产量,那么这部分劳动力就是剩余劳动力。根据刘易斯的观点,农村剩余劳动力是一个相对的概念,是相对于一个特定的国家、特定的历史条件和特定的生产力水平下的农村劳动力中无法实现与劳动条件有效结合的那部分劳动力,即在其他生产要素不变的情况下,扣除这部分农业劳动力,并不改变其产出量,也就是农业劳动力的边际生产率小于等于零的那部分劳动力。
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是指一个国家或者地区在走向工业化、 城镇化和现代化的进程中,因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尤其是农业生产效率的提高,而出现了农村劳动力过剩的情况,这部分从农业中分离出来的劳动力转向非农产业及城镇就业,这一转移就业过程我们通常称之为“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具体而言,就是农村剩余劳动力从农村向城镇的空间转移过程,其主要表现为农业劳动力从农业领域转向第二、 三产业。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依转移地域可分为就地转移和异地转移。所谓就地转移,即就地的职业转换,是指农村剩余劳动力就地向第二、三产业转移;所谓异地转移,是指农村剩余劳动力离开家乡离开农业转移到城市的第二、三产业就业,即从农村到城镇的转移,这一转移是身份的转换,包括职业的转换和就业地域的转换。
(二)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现状分析
从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方向看,其转移的方向具有单一性,主要是从经济不发达的中、西部地区转向经济较发达的东部沿海地区。因农村劳动力文化素质普遍较低及其他因素限制,转移后从事的行业大多集中在建筑业、服务业以及一些以手工操作为主、技术含量较低的传统部门,这些工作具有脏、 险、 累、差的普遍特征。从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方式和组织化程度看,其转移具有一定的盲目性,虽然政府及相关中介在一定程度上组织了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但是当前的农民外出就业主要依托的还是血缘、地缘和人际关系网络。据调查,2009年,通过有关部门组织或者亲属关系实现转移的农村劳动力只占到26.5%,其余的人员都是自发性的转移,在转移方式上存在着相当程度的盲目性。
从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的实际情况看,其转移具有很大的流动性和回流性。就目前转移形势看,虽然常年外出的剩余劳动力的比重不断增加,甚至出现了“举家外出”式的转移形态,但目前我国大部分地区的农村剩余劳动力仍然是以“兼业式”和“候鸟式”的转移为主,主要表现为离土不离乡或离乡又离土的短期性流动,而非永久性转移。这主要是由城乡收入差异、劳动力需求暂时性的不平衡、子女教育问题以及无法享受到与城市居民同等的国民待遇等诸多因素造成的,导致大多数农村劳动力在外出务工时并没有完全放弃农业生产,而是采取了农闲时外出务工,农忙时返乡务农的方式来生存。这种兼业性直接导致了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不彻底,不仅不利于城市经济的发展,如城市出现的“招工难”和“民工荒”现象,而且妨碍了农村城镇化、工业化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