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sx_chengl
2016-07-28
本文是一篇网络环境下的新闻自由,新闻自由就是媒介的自由,是媒介能够在不违反法律、道德的条件卜可以发布仟何新闻和仟何意见的自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详细内容吧~
一、引言
1644年英国的弥尔顿在他的轮出版自由》里提出新闻自由(出版自由)的口号,至今己经近4个世纪了。在这360多年的时间里,人们在不断地争取新闻自由,为新闻自由而流血牺牲的新闻人士也不在少数。可以这样说,目前在大多数国家里基木都实现了新闻自由。但是在讨论新闻自由的时候,大部分人会把目光集中在新闻自由的实现条件上、新闻自由的内容上,却鲜有人来探讨新闻自由的主体,也可以说新闻自由是谁的自由这个问题。其实,新闻自由是媒介的自由,是媒介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自由进行新闻报道的一种权利。新闻自由是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传播工具所实现的一种民主权利,是政治自由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是目前我国对于新闻自由的定义。这个定义是一种宏观上的对于新闻自由的定义,是正确的。但是这个定义却有一些不全面的方面,它没有回答出新闻自由的最基木要素:新闻自由是谁的自由,是由谁来实现的?我国的新闻自由是全体人民的自由,是大多数人的自由,这些对于新闻自由的表述是正确的,是比较宏观地对新闻自由进行了界定,是为了区别于西方资产阶级的新闻自由。我们姑且不论新闻自由的阶级性,只是就新闻自由木身来看,新闻自由究竟是谁的自由呢?是媒介还是受众的?我比较赞同李良荣教授对于新闻自由的定义:新闻自由就是新闻媒介拥有出版权、采访权和发布权。其实,新闻自由就是媒介的自由,是媒介能够在不违反法律、道德的条件卜可以发布仟何新闻和仟何意见的自由。
二、中西方新闻自由之比较
(一)西方新闻自由
西方的新闻自由主要以美国为代表。美国向来标榜自己的民主和自由,尤其是新闻自由,并宣称其新闻自由是彻底的、绝对的,是超阶级的新闻自由。但真实的情况又是怎样的昵?让我们透过《纽约时报》的两篇文章去认清其“新闻自由”的真实面目。该报分别于2005年3月13日和16日发表了《布什当政:一个预制新闻的新时代》和《现在播出假新闻》。文中披露,布什政府在伊拉克战争期问以及在众多领域内“制作新闻”,从而达到为自己的政策包装、开道的目的。
第一篇文章描绘了这样一个电视画面:伊战期问,在有关美军攻占巴格达的新闻报道中,一名欢欣鼓舞的伊拉克裔美国人在美国堪萨斯城对摄制小组说:“谢谢你,布什。谢谢你,美国。”对普通电视观众而言,这条新闻和任何普通90秒的当地新闻没有什么两样,公众会想当然地认为这是一条现场采访的新闻,反映了画面中人的“心声”。然而,文章揭示出,这一“新闻”其实是美国国务院的“作品”,画面上的伊拉克裔美国人只是个“道具”,而电视媒体为这出“戏”提供了舞台。第二篇文章《现在播出假新闻》揭秘,在布什第一个任
期的4年里,政府和公关公司签订了价值2. 54亿美元的合同,比克林顿政府投入的资金增加了一倍多;20%以上的联邦机构(包括重要部门如国务院和国防部)“目前在制造假新闻”。 当代西方社会的价值观念、民族精神以及优良的物质基础为其新闻工作者的“新闻自由”赋予了特定的含义,这便是在新闻活动中体现的充满内在矛盾的自由。用唯物辩证法“一分为二”的理论和政治现代化的视角来审视,我们小难看出: 新闻自由的正效应由于新闻自由的长期运作和滋润,美国的各级新闻媒体对于政府权力的监督、腐败行为的揭露,对于维护公众的知晓权、警醒公众,对于设置议程、引领舆论,对于公民自由表达个人意愿、信息传递的公开透明,对于传布社会的共同知识、信仰、规范和价值观等等方面,发挥出了任何其他工具所无法替代的巨大作用。它在相当程度上制约了国家公权的滥用,推进了国家政治民主化,促进了公正和平等,整合、凝聚、稳定了社会,维护了资本主义的制度。特别是在“新闻自由”精神的感召下,以林肯?斯蒂芬斯等为代表的一批具有强烈社会责任感的记者和撰稿人,通过对美国社会种种丑恶、弊端、黑幕的揭发,唤醒了公众觉悟激活了社会良知形成了正义舆论。
西方的新闻自由时卜还在小断受到自身滋长的腐败没落因素的威胁。第一个威胁,就是对黄色新闻的拚命追求。据英国《济学家》周刊报道:人们普遍认为,英国报纸存在质量问题。弊病之一是庸俗无聊。热衷于传播名人的小道消息和“制造”丑闻原本是小报的特征,如今这一顽症已经扩散到了“优质”报纸上面。小少报纸大量刊登色情、凶杀、灾祸、犯罪新闻和各种丑闻,并用耸人听闻的编排手法,刺激读者感官。第二个威胁,是新闻事业所有权的集中。英美两国报业垄断普遍存在“一城一报”现象,使得“意见市场”小太可能名副其实,新闻自由水准降低。
(二)我国的新闻自由
我国新闻自由形成和发展的特质是:社会主义新闻自由是摆脱了“资本的奴役”的自由,是建立在公有制经济基础上的自由,新闻媒体归全体人民所有;社会主义新闻自由是绝大多数人享有的自由,是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社会主义新闻自由是以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为前提的自由;社会主义新闻自由是处在发展过程中的自由,健全和完善健康和谐的社会主义新闻自由仍然是一项重要的任务。
就新闻自由的本质含义而言,并小是想报道什么就报道什么,想怎么报道就怎么报道,世界上小存在绝对的小受任何限制的新闻自由。与其他自由一样,新闻自由是具体的而非抽象的,是相对的而非绝对的,是有条件的而非无条件的。一切赞颂、追求所谓小受限制的、绝对的、全民的新闻自由的观点和行为,既违背了新闻自由的性质,也小符合迄今为比的新闻传播的历史事实。新闻自由的相对性主要基于三个原因:首先,任何新闻自由都具有一定的阶级性。其次,新闻自由必须受到宪法和法律的制约。再次,新闻自由必须遵循新闻报道的基本规律,其中最重要的就是新闻的真实性。
三、我国新闻自由应遵循的原则
(一)新闻自由应遵循党性原则
新闻自由要遵循社会主义的党性原则,其具体体现为,坚持党对新闻事业的领导;坚持新闻事业对党负责和对人民负责的一致性;坚持党的新闻宣传纪律。新闻从业人员必须讲政治,必须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具有很强的政治鉴别力和政治敏锐性,必须树立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善于从政治的高度发现和处置新闻,要有全局意识和前瞻意识,高瞻远瞩,要善于把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与受众的需要结合起来,多做一些党和政府喜欢、老百姓也喜欢的新闻报道。
(二)新闻自由应遵循法律原则
我们通常希望在个人权利与言论自由之间作出更好的平衡,不过,在许多情况下,要使两者都得到完美无缺的保护却是人力所难以达到的境界,只能期待法治社会的相关法律制度来实现。新闻在法治之下比在人治之下,有较多的自由。法治需先有法律的规范,即便是较严格的法律,传媒仍可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自由活动,当这点自由受到侵犯时,至少还可以通过法律条款来据理力争。
社会主义新闻自由的目的,是要新闻更好地服务于社会主义民主和法治。为了确立新闻自由的尺度和形式,使之既受法律保护,又受法律约束,就要对新闻立法,对新闻业实行法治。社会主义新闻法的基本特点,应该是保障权利与履行义务并重。就保障权利方面来说,公民的出版自由权利在具体实施的形式及其范围、程度,在新闻法中都应得到规定。不仅要规定报道新闻、发表意见、开展批评及依法办报等项权利,还要对采访自由、新闻传递、报刊发行等作出规定,没有这些规定,新闻的自由就得不到保证。
(三)新闻自由应遵循道德原则
没有公认的道德义务就没有精神权利。除了法律和公众舆论能够制约新闻界的不良表现
外,还有一种外在力量,即道德。在西方,新闻职业是一种必须经过严格训练以后才能从事的行业。如美国,新闻从业人员必须具备这样的品德:真实和准确;公平和公正;尊重个人隐私;独立于既得利益集团;对社会和公众利益负责;尊重法律;正派和高品位。在世界许多的新闻职业道德准则中,保证新闻报道的真实、准确、公正是最基本,也是最终的职业道德要求。
社会主义新闻职业道德境界必须以“为人民服务”的“集体主义”道德原则为基本导向,以社会主义的伦理道德观为指导思想,同时还要与社会主义特殊的经济基础相适应。在世界步入全球化、信息化的新型时代里,优秀的新闻从业人员,更应该站在时代的前沿,放眼全球,肩负起时代开拓者的重任,不断为自己设立新的道德境界,用更高的道德要求来升华自己的职业品德。
四、网络环境下新闻自由的路径
垃圾邮件、色情资料、诽谤、恐吓..…所有这些值得怀疑的表达方式,都对网络法律提出了严重挑战,同时也是对新闻自由的误读与滥用。 新闻自山的保障与限制是一对矛盾的统一体,二者既对立又一致,相辅相成,是一种辩证的关系,具体地说,过分、非法地限制新闻自山,就无法保障新闻自山;限制新闻自山的滥用是为了更好、更有效地保障新闻自山,为了保障新闻自山就必须限制新闻自山的滥用。当然,在这一对矛盾中,保障应该是矛盾的主要方面,限制是矛盾的次要方面,从某种意义上讲,限制是手段,保障才是目的,因此,对新闻自山的限制不能是随意的,而应该合理、必要和有限。虽然在网络空间里,鉴于网络空间所具有的相对匿名性、分散性传播、多节点接入、与地理位置没有必然联系、缺乏内容发表识别系统和提供加密工具等诸多特点,再加上因特网协议使得我们很难控制网络上的言论。但是我们通过努力,依然可以对网络空间里的新闻自山实现约束与规制。
(一)通过控制频谱控制物理层
频谱本身不是物理空间,但是它却决定着物理层作用的发挥。因此我们可以通过对频
谱的控制从而实现对物理层的控制。当然,对频谱的控制不是对资源(频谱)本身的规制,而是决定谁有权在何处从事何种活动。谁拥有了频谱(在网络环境下,频谱分配指的是因特网的带宽分配),是指谁获得了有关当局(如美国的联邦通信委员会)的授权,谁就可以使用某种设备(主要是指计算机),在某个频率段可以从事传播活动。政府和有关当局可以决定哪些频谱可以共享(包括部分共享和全部共享)、哪些只能专用。通过这种方式可以控制网络传播的范围和实现可能。
(二)通过控制网线控制代码层
网线是网络得以运行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网线也因为与因特网的连接而大大提高了其使用率(以往的网线主要是用于电话,而电话的语音通话时间平均为3一5分钟,因特网的平均“通话”时间是17一20分钟)。有线网络已经成为了因特网的看门人,主要有以下儿种方式:视频限制、服务器限制、固定的干线接入选择、过滤和排斥家庭网络等等。通过这些方式,我们可以控制哪些网站可以发布新闻从而实现网络传播的规制。
(三)通过控制网络用户控制内容层
虽然对物理层和代码层的控制从技术上比较好做到,但是从某种意义上讲,对物理层和代码层的控制违背了网络设计的当初意义。网络的最大特点和原意是促使信息的最大范围的自山流通。比较而言,对内容层的控制似乎更能为大众所接受,但是在坚持网络传播内容可以控制的前提下,我们同时也应该确立一个理念:即不要对内容进行全面的控制,思想和表达应在某种程度上保持自由。这是我们必须树立的核心文化理念。对于在网络空间中言论内容的控制,我们可以通过分区和过滤的架构来实现规制。分区是指把内容进行区分,把那些不宜面对所有受众的内容只能限制在特定的空间之内,比如色情资料只能置于没有儿童的空间里。过滤的架构是指接收者有能力屏蔽他们想要屏蔽的言论。其实这两种方法并不是截然分开的,分区法意味着发表者要自我过滤;过滤法意味着接受者要将内容进行分区。
好了,这篇网络环境下的新闻自由的精彩内容就给大家介绍到这里了。希望大家继续关注我们的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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