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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24
“公共新闻”最早是由纽约大学新闻学系的杰伊?罗森(Jay Rosen)教授提出的。罗森教授认为新闻记者应该进行角色的重新调整,新闻记者不应该仅仅是报道新闻,更要通过报道“提高社会公众在获得新闻信息的基础上的行动能力,关注公众之间对话和交流的质量,帮助人们积极地寻求解决问题的途径,告诉社会公众如何去应对社会问题,而不仅仅是让他们去阅读或观看这些问题”。新闻媒介也应该更积极地参与公共实践,不是“旁观者”而是“参与者”。
公共新闻的目的就是促进协商群体的形成与发展,为此,新闻工作必须改变传统,不再独自把持新闻议程设定的权力,而是“让公民作为积极合作者加入到新闻制作中来”。媒体则无须坚持表面的客观与中立,而是应该主动介入到协商过程中,以促进社会问题的真正解决。
舆论监督是媒体神圣的职责,也是媒体公信力最直接的来源,公众对它寄予了很高的期望。但是在当下,媒体对于热点公益事件的报道,很难做到常规性的监督,通常只限于事后的跟进报道,从监督的层面来讲,往往有滞后的因素。但是如果媒体扮演更多的倡导和推动者的角色时,就有很大的发挥空间。新闻媒体参与公益行动就意味着新闻界不再是中立、超然地观察社会,而是介入到社会生活中,借此激发公众的参与热情,提升公益活动的参与能力。媒体的这种“参与”,并不仅是改善了新闻报道的行动,更是介入到新闻报道之外的公共生活当中。作为参与者,新闻工作者加入公众当中并组织公众进行讨论,将自身的角色从公益的“守望者”转换成公益的“参与者”。
国内公益媒体的探索之路
“在公信力普遍缺失的当下,我们碰到了最好和最坏的时代,我们一定要做公信力重建各方面的工作,各方面的信息都要管,这是时代的背景。特别是当下传播技术的进步让我们看到了曙光,我们很多的行为可以做到透明化,尤其是每一个公民和个体通过机构和组织融合资源的方式发生了本质性的变化,个人可以组织资源。”这是南都传播研究院执行院长余刘文,在阐释南都系列公益活动的出发背景时的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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