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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政治学主流学派的国际民主逻辑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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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5-04

二、建构主义逻辑与国际民主

在建构主义的理论中,“观念”具有第一性,这样,“人”的位置就被极大地凸显了出来。在有人生存的世界上,不仅物质层面深深地印上了人类活动的烙印,而且整个世界也因人的存在而有“意义”,这并不是否定物质的客观实在性,但是,如果形容物质世界是一张“黑白素描画”的话,那么,正是观念、文化为它涂上了“油彩”。在温特的主流建构主义理论中,“国家也是人”,诸个人的共有知识或者说文化再造了国家作为“法人”或“团体自我”的观念,因此,国家某种意义上也带有身份、利益、意图等人的特征。[5]在建构主义的世界中,人和国家不再是主流理论(理性主义主流理论)所描述的物质的傀儡,而是自己行为的主人;物欲“横行”的世界是决定论意义的,而观念的意义是给人们带来了变革的希望。现实主义看不到变化的可能,它认为“过去如此,将来也是如此”,这样,现实主义研究的就不再是真实的“规律”,而是在推导一套“应然”的结论。温特在说明“我们今天认为是国际政治‘常识’的内容”时写道:“某种类型的国家是国际体系中的主导行为体,这些行为体是利己的个体,因此国际体系部分地是一个自助体系;但是国家也相互承认主权,所以国家之间是竞争对手,不是敌人,国家有维持现状的趋向,这使他们约束自己的行为,在受到外来威胁时寻求合作,因此体系部分地也是一个助人体系,这与霍布斯面临灭顶之灾式的自助逻辑有着根本不同。”[6]在建构主义论证中,我们看到了一幅国际民主发展的图景,各国从相互厮杀的恐惧中认识到了独立、宽容、合作、互助等国际民主价值的重要性,在不断的交往实践中,民主文化规范能够成为另一个“自我实现的预言”。随着交往频度的提高、时间的持续,国际民主价值的内化程度也会增加,当越过温特所谓的“倾斜点”时,国际民主文化则会有质的提升,国际民主的价值内涵也会显得更加丰富、具体。

三、英国学派逻辑与国际民主

英国学派是国际政治学理论中最具“多元主义”特质的一个流派,在英国学派的理论中,我们能够看到多种思想传统对它的影响。马丁·怀特总结出了国际理论研究的“3R”传统(现实主义、理性主义、革命主义),他认为单靠三种传统中的任何一种都不足以理解国际政治学,只有把这三种都一并用上才足以理解它。[7]英国学派尽力避免在自由主义与现实主义中间“选边站队”,而是辟出了一条“中间路线”。这并不是说英国学派是各流派之间妥协的产物或是一个不同理论的“大拼盘”,英国学派有其独特的研究视角与领域,它把由国家组成的世界看作是一个“社会”,我们从其论述中能够感知英国学派对国际民主价值潜藏的态度。

与英国学派理论内涵的多元性相一致,其在国际民主问题上的态度也同样呈现多元(矛盾或模糊)的特点。英国学派承认国际体系的特点是持续的无政府状态,但它更愿意把国际体系看作是一个无政府社会,其中存在着把各自独立的国家粘合成一个社会的各种共同价值,“秩序”与“正义”就是英国学派较为关注的两个内容。赫德利·布尔认为,“国际秩序就是追求国家社会或国际社会的基本或主要目标的行为格局”,这些基本目标包括:维持国家体系和国际社会本身的生存;维护国家的独立或外部主权;维护和平;限制暴力的使用;条约必须遵守;国家相互承认彼此的主权。[8]他认为国际社会一直存在于现代国际体系中,因为维系秩序的共同因素一直在起作用,包括:共同利益观、规定行为模式的规则以及使这些规则发挥效力的主权国家。可以看出,英国学派认为国际制度(特别是宏观的宪法性国际制度,如主权制度)、规则、共同利益能够规约国家的行为并使国家尊重彼此的主权权利从而促进合作、达成协调(妥协)、规约战争、维护和平,这是秩序格局的基本要求;国家的独立、自主等建立在秩序格局之上的目标更是体现了国际正义的价值要求。从这方面看国际民主作为一种价值规范与英国学派的理论内涵是相融的。然而,英国学派对秩序格局的维护还有另一层理解,即强调大国的责任与战争的作用。在英国学派看来,秩序具有本体论地位,它是国际社会的首要价值,是为实现国际社会的基本目标服务的,[9]大国之间的均势以及均势政策(包括战争),是国际社会追求秩序目标的重要制度或准制度。这样,小国的主权权利与合法利益荡然无存,强者统治的秩序不是将正义踩在脚下,就是披上了正义的外衣。在这里,英国学派接受了现实主义的逻辑,国际民主更是无从谈起。这与前面分析的英国学派和国际民主的高度相融性形成了鲜明的对照,体现了英国学派矛盾、模糊的一面。对于秩序与正义关系这个根本问题,英国学派的早期观点相对一致,大致都认为它们是对立统一的关系,但秩序在一般情况下或是在与正义相抵触的情况下具有优先价值。然而从文森特开始,英国学派在涉及到人权的国际干涉问题上表现出与自由派国际主义合流的趋势。[10]英国学派的一些新生代学者认为个人的权利、人际之间的平等具有更基础的意义,世界正义应该优先于国际秩序,[11]这种思想在某种意义上颠覆了学派前辈对秩序与正义的理解。也许在这些新生代理论家看来,世界主义民主或超主权意义上的国际民主在价值排序上也应该高于国际政治民主,“人权高于主权”代表了这样一种思考。应该说在英国学派内部就秩序与正义的关系并没有达成一致,国际政治学主流学派的国际民主逻辑因此在此问题上引申出来的对国际民主的价值定位也比较暧昧和模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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