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2014-04-14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邓小平恢复了“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把我们党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与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成为了社会主义社会的主要矛盾。从这一主要矛盾出发,邓小平在发展社会主义经济的实践中丰富了毛泽东的“人民”标准:第一,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为了完成祖国统一大业,邓小平经过深思熟虑提出了“一国两制”的科学构想,极大地丰富了“人民”的政治意义,使“人民”的划分具有了双重政治标准,即除社会主义标准(对社会主义道路和共产党领导是赞成还是反对)外,还有爱国主义标准(对统一祖国、振兴中华是赞成还是反对),从而建立起新时期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第二,邓小平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把一切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生产力发展的人们都纳入到“人民”的范围中来,赋予了“人民”予更多经济的意义。他认为,新的变化要求我们在新的历史时期要全面把握人民的内涵,不仅要从生产关系的角度,还应该从生产力的角度来进一步分析。新时期“人民”的划分除了政治的标准外,还有经济的标准——是否能够促进中国经济的发展。这一标准紧紧围绕着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认为无论自觉或不自觉,主观认识到或只有客观效果,只要一个人对社会主义发挥肯定作用,有助于社会主义发展,他就是人民中的一分子。据此标准,我们进一步明确了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依靠力量:知识分子成为了改革开放的中坚力量;我国多种所有制经济并存条件下的雇主阶层、香港、澳门的剥削阶级(尽管数量和存在范围都很小),也被纳入到新时期推动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人民”的内容之中。同样,在处理党内持不同政见者的问题上,邓小平主张采取比较“温和的方法”,以“同志”的态度正确认识和解决党内认识的分歧。这样,在新的历史时期,邓小平从社会主义社会的主要矛盾出发,大大丰富了毛泽东的人民标准,团结了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取得了改革开放的伟大胜利。
2、对“什么是社会主义的目的”的认识差异使两位领袖有了不同的人民根本利益现
在对社会主义目的的认识上,应该说毛泽东和邓小平都有共同之处,即为实现人民的根本利益而奋斗。但在对什么是人民的根本利益问题的认识上,毛泽东和邓小平却有着不同的理解。毛泽东在对人民根本利益的认识和表达上曾经有过严重失误。一是错误地认为人民的根本利益在于阶级斗争,只要解决了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谁战胜谁的问题,就是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只要解决了反修防修的问题,“党不变质,国不变色”,人民的根本利益就得到了保证。二是错误地认为人民的根本利益在于坚持某种固定的社会主义模式。[9]在俄国十月革命后很长一段时间内,人们对社会主义的认识和理解大都侧重于从生产关系或从社会主义的制度方面,在这种认识的影响下,毛泽东也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对生产力的发展,而把主要的精力集中在对生产关系的建立和完善上,毛泽东把对社会主义的目的的理解侧重于完善公有制、按劳分配、计划经济、无产阶级专政,使劳动人民从被压迫被剥削的状态下解放出来,获得彻底的精神大解放,成为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一句话,毛泽东在对人民根本利益的理解上,错误地认为只要坚持“公有制+按劳分配+计划经济生产”的公式,就能给人民带来幸福,任何违背这一公式的主张和做法都被认为是对人民利益的背叛。[9]为此,他特别强调人民物质利益的一律平等,主张分配上的大体平均,反对物质刺激,反对多搞个人消费,主张多搞集体福利,从而形成了具有浓厚“平均主义”色彩的社会主义思想。毛泽东晚年的社会主义思想中始终贯穿着一个基本观点,即小生产的平均主义,认为社会主义是一个平等的乐园,是人民的根本利益所在。这种对人民根本利益内涵认识的偏差,导致了多年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迟缓,人民过着共同贫穷的社会主义生活,人民利益实现的程度较低。
标签:中国政治论文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