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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中国传统色彩的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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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0-10

何谓“五色”?孔颖达疏:“五色,谓青、赤、黄、白、黑。”刘熙也曾作具体解释,他在《释名》中谈及他的观点:“青色为主,生物生长之色;红色为赤,太阳之色;黄色为光,日光之色;白色为启,如同化水之色;黑为晦,如同昏暗之色。”

西周时期,已经提出了“正色”和“间色”的色彩概念。南朝染皇侃云:“正谓青、赤、黄、白、黑,五方正色也,不正谓五方间色也。”间色是正色混合的结果,正色即原色,它与间色和复色相对应,所谓“正色论”即“五原色论”,亦即赤、青、黄、黑、白五原色构成的“五色体系”。古人从色彩实践中发现五原色是色彩最基本的元素,是最纯正的颜色,必须从自然界中提取原料才能制作得来,其它任何色彩相混都不可能得到五色,而五色相混却可得到丰富的间色。从西周到春秋、战国时期五色广泛流行,“五色体系”的确立标志着古代中国占统治地位的色彩审美意识,已从原始观念的积淀中获得独立的审美意义。

五色体系的建立对于推动古代色彩科学技术的发展和色彩艺术的繁荣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五原色的发现和色彩混合规律的掌握,大大丰富了色彩的色谱和艺术表现力。从此,人们从原始的自然单色概念中解放出来,走向色彩艺术创造的多元化,使色彩的装饰应用更广泛地进人社会生活,并注人了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的文化内涵,如商周时期奴隶制等级制度和宗教礼仪非常严格,色彩用作尊卑的标志,成为“明贵贱,辨等级”的工具,以维护其统治阶级的利益。此外,在绘画和建筑活动中也都有所体现和划分。据《礼记》记载,“木盈,天子丹,诸侯黝,大夫苍,土黄圭。”即帝王的房屋柱子用红色,诸侯用黑色,一般官僚用青色,至于百姓只能用土黄色。除了统治阶级对“五色观”的推动作用之外,更多的因素还源自于民间,烧陶与冶铜术的发明,使色彩得到广泛地应用。从大量的古代文献记载和发掘出土的墓室壁画、帛画、纺织染色以及陶俑、漆器、铜器上丰富的色彩,可以看出距今二千年前我国的色彩科学技术与色彩装饰艺术的发展与繁荣。

我国古代进人百家争鸣的先秦时期以后,色彩艺术观更趋于成熟。《左传》对此有明确的论述:“天有六色,发有五色,征为五声,淫生五疾。”古人把“五色”与“五行”联系在一起。何谓“五行”?《尚书·洪范》载:“五行,一日水,二日火,三日木,四日金,五日土。”即水、火、木、金、土五种自然物质,被视为产生万事万物本源属性的五种元素,并提出了五行“相生”、“相克”的理论。“阴阳五行说”将“五行”与自然界中五方、五材、五季、五音、五德、五官、五脏等包括“五色”均配属其中。“五色”是色彩本源之色,是一切色彩的基本元素。五行结合生百物,五色结合生百色,五色论完全符合五行论的理论。阴阳五行思想,流行颇广,影响甚大。五行相生,五行相胜的理论渗透到社会、政治、军事、天文、地理、医学等各领域,并指导人们的社会生产生活等一切活动,以后经过不断发展、推广,几千年的文明,一以贯之,铸成了中华民族特有的思维方式。

二、中国传统礼教对“五色观”的影响

儒家色彩观从“礼”的规范出发,最终实现“仁”的目的,极力维护周时建立的色彩典章制度,把“五色”定为正色,把其它色定为间色,并赋予尊卑,贵贱等级的象征意义,分别代表君臣民上下关系,色彩装饰不可混淆,更不可颠倒,孔子斥责齐恒公“恶紫夺朱”,实际意义是认为间色紫夺走了正色赤的地位,夺正为不“仁”,违背了礼字规范。他认为“白当正白,黑当正黑”。传统中国画据此发展形成了“计白当黑”的绘画理论。《礼记·玉藻》记载:“衣正色,裳间色”。郑玄注:“谓冕服玄上缫下”。孔颖达疏:“玄是天色,故为正。臻是地色,赤黄之杂,故为间色”。董仲舒在《春秋繁露·服制》中说:“度爵而制服,量禄而用才,饮食有量,衣服有制,宫室有度……虽有贤才美体,无其爵不敢服其服。”《后汉书·服制》也载:“尊工贵工,不得相逾,所以为礼也。非其人不得服其服,所以顺礼也。”   孔子极力提倡中庸哲学,“中庸之为德也,甚至矣乎!”《雍也》,“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大地位焉,万物育焉”《中庸》。中庸是最高的道德境界。儒家中庸观念在色彩上体现为“文质彬彬”的适度的色彩装饰。孔子在《论语·雍也》中云:“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所谓“文质彬彬”,“文”即文采,外部装饰的形式美,“质”即实质,内部精神的内容美,“彬彬”即配合适宜。孔子认为文胜质不美,质胜文也不美,过分的外部装饰则哗众取宠,名不符实,缺少装饰则平淡乏味无兴趣。“文质彬彬”最初是孔子对君子人品提出的要求,但进而被解释为艺术内容与形式的统一,体现在色彩上必须符合“配合适宜”的审美价值标准。

“比德”是儒家色彩美学思想的另一主要特色,即用色彩暗示人的美德,这一象征性的手法在后世中国色彩艺术史上产生了重大影响。儒家虽然没有色彩“比德”的直接描述,但可以从儒家审美的“比德”观念中得到启示。苟子的以玉比德说:“子贡问于孔子日:‘君子之所以贵玉而贱珉者,何也?为夫玉之少而珉之多耶?’孔子日:‘……夫玉者,君子比德焉。温润而泽,仁也;栗而理,知也;坚刚而不屈,义也;廉而不刿,行也;折而不挠,勇也;瑕适并见,情也;扣之,其声清扬而运闻,其止辍然,辞也。故虽有珉之雕雕,不若玉之章章。诗日:言念君子,温其如玉,此之谓也一。(《苟子法行》)在孔子之前管子也有论水玉之美:“视之黑而自,精也~鲜而不垢,洁也~茂华光泽,并同而不相陵,容也”。在玉质与道德的相互比照中,玉负载了超越自身自然品质的道德意义,成为美和善的表征,理想人格的化身。从此,“以玉比德”成为后世广泛认同的社会观念,艺术被儒家赋予了人格意韵。乃以自然事物比拟人的道德,是自然特性的人格化、道德化,从儒家色彩的观念看来,色彩之所以美,是因为色彩的装饰暗示人的美德,从色彩的装饰中可以发现人的高尚人格,儒家的这种类比思维方式对中国色彩艺术形成特定的象征意义和具有丰富的文化内涵无疑产生很大的影响。如我国戏剧脸谱色彩斑斓,不同色彩化妆赋予特定的寓意,暗示不同人物的性格特征和品德,如:红色表示忠勇,黄色表示刚猛,黑色表示刚直不阿,白色表示奸诈阴险。儒家“比德”思想直接影响民族色彩观念。如:中华民族崇尚红色,是因为红色象征喜庆、吉祥、庄严的品格。人逢喜庆,都要用红色来装饰;新娘穿红色礼服,新郎佩带红花。人走运了,称为“红运”;受上级重用者为“红人”;古代称美丽女子为“红颜”;相传神农氏为炎帝,炎者红也;刘邦兴汉,自称“赤帝之子”,正是因为“红色”的类比在中国人心目中具有特殊的情感和美的象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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