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liuxw
2010-12-29
中药的历史十分悠久,但作为高等教育培养人才的《中药学》教材却是十分年轻,始于1959年,迄今才50岁。正值建国60周年之际,回顾中药学走过的历程,探讨所面临的挑战与对策,对于中药学的发展是必要和有益的。 50年来,中药学发展迅速,形成很多研究的热点,例如:病理生理条件下中药十八反的实验研究、药对和配伍与药效和成分变化的关系;药材研究如紧缺贵重药材的栽培或养殖以及环境和资源的保护、道地性研究,炮制工艺和机理研究;产品开发(治疗、保健和抗衰老等),国际通行的GMP生产规范在我国逐步普及;标准化研究,包括药材、医院制剂、新药,其基础是有效物质和安全性的确定。中药学学科地位随之不断提升,1990进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国家教委《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的二级学科行列,到1997年颁布《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时上升为一级学科,设有博士后科研工作流动站。《中国医学百科全书》收入中药学词条。2002年教育部公布四所中医药大学为中药学重点学科点,涌现出一批中药学精品课程单位,培养了一大批中药学博士生、硕士生和本科生。与时俱进,《网络中药学》跟上信息时代的步伐。总之,在生产、科研、教学、医疗、商贸等方面中药学的进步,与1959年之前相比,可谓“突飞猛进”,以上所述必然挂一漏万。但是,如果与西医学、西药学和同样是具有浓重传统的农学等相比,中药学的进步又是缓慢的。原因并不仅仅在于年轻,构成一门独立学科必备三要素,即:要有独特的、不可替代的研究对象;要有特有的概念、原理、命题、规律等所构成的严密的逻辑化的知识系统;要有学科知识的生产方式。对照这三要素不难发现,中药学显得十分“虚弱”,但不能特殊,而需自强,其路如下。
调整中药学发展重点。任何一门学科,如果没有明晰的概念,是不可能存在和发展的。新世纪全国高等中医药院校规划教材《中药学》(2004)云,“中药学是研究中药的基本理论和临床应用的学科,是中医药各专业的基础学科之一”。这一定义轻视或忽略了中药物质复杂性研究,中药是防病治病的有力“武器”,如果武器不精良(没有物质基础作保证),很难想象“研究中药的基本理论和临床应用”会达到期望的目标,这可以从高等教育用最新的《中药学》(2009年)总论可以看出,所谓中药的基本理论(中药的起源、历代本草著作、药性理论、中药采制备集等),尤其是四气、五味、升降浮沉、归经、有毒无毒、配伍、禁忌等并无新的突破。同样,许多名老中医一直在抱怨药材质量“今不如昔”,影响临床疗效的发挥,也证明过去“一花甲”,“唯物”不够,提示今后应作为发展的重中之重。例如,国家标准和大学教科书规定赤芍和白芍均为“毛茛科植物芍药Paeonia lactiflora Pall.的干燥根”,而性味、归经、功能、主治却大相径庭。一个物种的相同药用部位成为两种效用很不相同的中药,实在不可思议和让人匪夷所思,究竟是博大精深,还是故弄玄虚,实有必要而且迫切需要向受教育者、使用者和其他学者说清楚,讲明白,至少要把问题的尖锐性和挑战性提出来讨论和研究。初步研究结果表明,野生和栽培、药用栽培和观赏栽培的芍药(技术方法各适应于用根和赏花的需要)均存在显著差别,为完整准确地表达赤、白芍的来源,建议白芍定义为芍药Paeonia lactiflora Pall.经药用栽培,采收后去皮、水煮等方法加工干燥的根,赤芍定义为芍药Paeonia lactiflora Pall. 野生居群的干燥根。黑体字为极其重要的关键词,省略了就会产生很严重的问题。现代中药白芍(药用栽培芍药)的生产是明末清初以后的事情(亳白芍、杭白芍、川白芍名出1935年《药物出产辩》,四川中江白芍栽培始于19世纪初)。花卉史称,观赏芍药的栽培始于魏晋而盛于唐宋。显而易见,张仲景时代没有现代白芍,其所创制的含芍药方剂在现代来应用均宜以赤芍当之。
增强独立自主意识。中药学要跻身于现代科学行列,学术上的独立自主意识是至关重要的。就现状而言,中药学独立自主意识不强主要表现在多个方面,仅以有错不纠(当然很难纠)和含“冤”不申,两种现象加以说明。有错不纠的例子很多:《中国植物志》把枸橘Poncirus trifoliata (L.)Raf.当成枳。实际上中药枳实、枳壳和“橘窬淮而北为枳”的枳应为同科植物酸橙Citrus aurantium L.[1];侯宽昭的《中国种子植物科属辞典》(1958)曾误将Liriope称为麦门冬属,《中国植物志》虽改称山麦冬属,但将Liriope spicata var.prolifera称为“湖北麦冬”就极端错误,应该称“湖北山麦冬”,以免误导医患;《中国植物志》的荆芥Nepeta cataria从来就不作荆芥入药、葶苈Draba nemorosa从来就不作葶苈入药,草本威灵仙Veronicastrum sibiri?cum从来就不作威灵仙入药,所谓骨碎补科(Davalliaceae)骨碎补属(Davallia)骨碎补Davallia mariesii从来就不是正品中药骨碎补,科属种的中文名都不恰当。中药植物来源的中名错误是可以更改的,例如《中国植物志》将Pinellia pedatisecta的中名由掌叶半夏改为虎掌 ;将Seseli由邪蒿属改为西风芹属。问题是在《中国植物志》错了而不改或未改时,我们是不能照搬的,坚持真理的权利在我们手中,用与不用事关中药学自主意识,不宜小看。谢宗万从20世纪60年代就呼吁把透骨草科(Phrymaceae)改为毒蛆草科,相应地把透骨草Phryma leptostachya L.var.asiatica改为毒蛆草[2],强调独行菜属(Lepidium)必须改为葶苈属以符合中药葶苈来源的实际情况,这种精神应该提倡。含“冤”不申的典型例证之一是,当面对甲骨学和考古学方面的院士和权威提出“人吞商史” (破坏甲骨文)和“糟蹋化石”的指控时,没有申辩就把《中国药典》1963年版一部和1977年版一部正文收载的龙骨、龙齿给删除了,从1985年版开始《中国药典》只是在附录中将龙骨一带而过,而龙齿则彻底消失了。其实“人吞商史” 的指控是站不住脚的,历代本草和现代《中国药典》认定的中药龙骨,是距现在几万年到几百万年前古哺乳动物(如三趾马、犀类、鹿类、牛类、象类等)的骨化石,其形状很不规则,硬度大,有裂隙,几乎没有刻写文字的平整表面。殷人真正用来刻写文字的材料根本就不是龙骨,而是龟甲和牛骨[3],时间距今不过三千多年,完全没有石化,化石与非化石,数万年和三五千年差别如此之大,混为一谈,实在是不科学!“糟蹋化石”指的是在中药铺售的“龙骨”中发现了巨猿、板齿犀、铲齿象、三趾马等考古需要的珍贵化石。西方学者李约瑟的评价比较客观:“龙骨因为可以作为药物而为人们重视这一事实,曾经帮助现代古生物学家在中国发现了古人类化石(北京人,Sinanthropus pekinennsis)……中国动物化石的知识在2~15世纪的这段时间遥遥领先于西方”[4]。很多古脊椎动物学者、古人类学家寻着“龙骨坡”、“龙骨洞”等地名的指引,或者在常年挖龙骨的村民的向导下,由此种捷径(包括逛中药铺)获得许多重要考古新发现(如北京人和巫山人)。如果不是历代医药学家发现和运用龙骨治病,以及群众性采挖龙骨的实践,光靠考古学家个人的力量,恐怕难有作为。龙骨、龙齿是《神农本草经》记载的上品药物,具有镇惊安神、收敛精气、止血疗疮的卓越功效,清宫御医用白龙骨等药治愈光绪年间太监总管崔玉贵(地位仅次于李莲英)迁延数年的鼻衄,民众内外伤出血更是累用累效。龙牡壮骨颗粒(国药准字Z42021662)治疗和预防小儿佝偻病、软骨病、食欲不振、消化不良、发育迟缓、多汗夜惊等有近20年连续使用历史,社会效益显著,经济效益可观(年产值逾亿)。由此可见,古代医药学家发明龙骨治病是了不起的,在世界上是独一无二的,与龙骨有关的化石虽然不可再生,但地球上这类远古哺乳动物遗骨的药用资源是丰富的,其他国家和地区不用,而且绝大多数是没有考古价值或考古价值很低的,值得开发利用。通过对遍布全国的龙骨收购点和销售店的巡查监测,请化石专家对采挖、销售人员进行培训,增强识别有考古价值的化石的识别能力,实现既增加考古新发现的机会和成就,又保证了医疗需求的“双赢”。过去那种“过河撤桥”、置于“死地”,至今仍不得翻身,用含碳酸钙一类物质代用龙骨的建议是对龙骨治病科学性的蔑视。事实上,一味禁止,但龙骨采挖和应用一天也没有停止过,虽取不承认主义的效果甚微,恢复龙骨合法使用的国标地位刻不容缓。鉴于五花龙骨被历代医药学家推崇,与考古的矛盾不大,建议新版《中国药典》加以收载。
完善知识体系。1997年颁布《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中药学虽然上升为一级学科,但注明“本一级学科不分设二级学科(学科、专业)”,在国标《学科分类与代码》(GB/T13745-92)中药学仍然处于二级学科的地位,这表明中药学尚未完全构成严密的、逻辑化的知识系统,急待完善,二级学科的建设十分紧迫,中药学其他学科(360.4099)留下了很大的增加空间,已经分设的数目太少,很不适应中药学复杂性的需要,中药化学、中药药理学、药用植物学、中药药剂学等多是建立在植物化学、药理学、植物学、生药学、药剂学的基础上,“特有”不足,这些都有待教研、临床和生产实践来解决。中药学名词术语不统一的现象比比皆是,急待统一和确定,只有统一才有可能达到严密的、逻辑化的要求。统一的方法途径参照国际上成功经验,即在提出原则并能达成共识的基础上解决分歧或纷争,例如为什么使用“道地药材”而不使用“地道药材”是因为“道地药材”出现于16世纪初明朝政府官方颁布的《本草品汇精要》,既具有合法性,更符合科学名词术语厘定的“优先律”原则。“道地药材”的概念或定义应该符合优良性、时空性、全面性、准确性、防伪性、概括性等六项原则,“道地药材”是物质性概念,而“药材道地性”是理论性概念,两者不能混为一谈,英文翻译应符合简洁明了、便于英文行文(单词性而非解释性)的原则,故似以geo?herbals和geo?herbalism来表示相对较好。
提高中药队伍学术和业务水平。中药学的高、中等教育搞了50多年,培养了数以千计专业人才,但是基本上主宰不了中药的命运,龙骨只不过是若干典型例证之一,今后应重视培养把握方向、解决关键问题的权威和将帅人才。另一方面,中药学师资队伍肩负着培养中专生、本科生、研究生的重任,包括作者在内所有高、中、初从业人员都需要学习,进行多种形式的继续教育,更新和充实中药学专业知识,这是关系到中药学发展的百年大计,是实现中药学自强的根本保证,应该制定切实可行的计划,落到实处。从管理的层面上说,应尽快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学术民主机构和裁决程序。仍以龙骨为例,前述指控用龙骨“人吞商史”根据的是一个离奇传说,在王懿荣死后31年、刘鹗死后22年的1931年,一个记者以“汐翁”的笔名在《华北日报·华北画刊》上发表“龟甲文”一文,杜撰了一个后来2009年还被媒体反复宣传的故事,大意是说,晚清学者王懿荣因病服药,见方中有一味叫“龙骨”的中药上有类似文字的痕迹,导致甲骨文的发现和甲骨学的诞生,文史专家多次指出其时间、地点、名称、情节都漏洞百出,仅视为传说,但某些中药界的资深专家至今还在宣传这个故事,并误以为是给龙骨“增光添彩”,可见他们对取消龙骨标准已20多年不知情(不应是麻木不仁吧)。如果信息透明,列为重大学术问题,对全国具有中药本科高级职称的专业人员进行问卷调查,同时也在网上征询意见,取得的结果再召开类似听证会形式(足够的专家人数和专业代表性),充分讨论龙骨问题,恢复龙骨标准应该是指日可待的。通过这种方式,引起全社会对中药问题的关注,同时也达到业内外再学习,提高学术和业务水平的效果。“万马齐喑”、少数人独断,对中药和中药学发展是不利的。
综上所述,中药学要成为可以与其他学科相当的、真正的、完全的一级学科,任重而道远,以人为本,唯物求实,直面药材危机、理论危机和人材危机而不是回避,为中医临床提供安全、有效、精良的药材和成药,是中药学自强的战略目标所系,切不可等闲视之。
标签:医药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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