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论文 > 医药学论文 > 医学技术论文

医学科技查新新颖性探讨

编辑:sx_chengl

2016-07-15

按照查新新颖性的确定原则:相同排斥原则、单独对比原则、部分决定整体原则和突破传统原则,这里是一篇医学科技查新新颖性,接下来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科技查新工作的持续进行,出现了大量挑战《科技查新规范》的问题,例如:在新颖性问题上,《科技查新规范》定义新颖性是指在查新委托日以前查新项目的科学技术内容部分或者全部没有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然而在日常查新中经常出现这样的情况:①大量流行病调研课题的研究目的、对象、方法都是相同的,只是空间不同。②在某一地域、城市、甚至某一医院进行一项国内或者省市范围已有文献报道的业务来申报查新。③研究对象的单个因子、干预措施、研究结果、研究方法、技术路线等都有文献报道,却要将研究对象的各个因子相加用同样的干预措施、研究方法、技术路线,研究出单个已有的结果,名曰集成研究。④进口药或新药的临床适用,例如,某医生率先使用某种进口药,取得与药物说明书一样的效果,欲在自治区内申请科技进步二等奖,查新结果国内确无文献报道。还有某计生单位,欲将一种进口长效避孕药推广使用,该药国外无论是白种人还是黑种人都已成功应用,国内发达地区无论城市妇女还是农村妇女都已普及推广,而该单位却把这个项目作为自治区科研项目立项研究,理由是:牧区蒙古族妇女饮食、劳作不同、脂代谢不同。⑤大量的科普项目。这一切使查新工作进入两难境地,确定拟查项目的新颖性而客观上却有大量相关雷同相似甚至内容相同的文献报道,反之,否定拟查项目的新颖性,而已发表的文献中确实没有完全相同内容的文献报道。例如,不同空间课题而内容相同的研究、把研究方法手段甚至技术路线完全相同单个因子研究合成多个因子重复研究、研究对象民族特色区分,这些研究从科学技术上是没有任何突破发展,其新颖性无非是填充空间的空白,量的增加、技术开发普及。这和《查新规范》中新颖性标准很难对号入座,因而经常有专家对于查新报告中“国内外或者省内外没有文献报道”的结论质疑,好像在专家的学识视野中,拟查项目的内容虽不能说耳熟能详,但也是略有耳闻,怎么能说“没有文献报道”,不得已在报告结论中变成“没有内容完全相同的文献报道”,这是一个绝对真理,因为世界上找不出完全相同的东西。这使查新变成文字游戏。这就要求对科技查新的新颖性重新定位。

1新颖性的确定方式

按照查新新颖性的确定原则:相同排斥原则、单独对比原则、部分决定整体原则和突破传统原则,判断内蒙古医科大学从1989年6月至今的查新项目97%是具有新颖性,因为单独对比即使是抄袭文章也不可能完全相同,部分决定整体;突破传统使申查课题稍有不同,略有突破就就是创新。如果按照相同排斥原则分析90%不具有新颖性,因为绝大多数的拟查课题在技术方法、手段甚至技术路线上相同的,创新不同是研究对象,或者研究因子的累加,或者新技术、新方法、新设备在本地区本单位的适用。那么,新颖性如何确定?能否通过学术不端检测确定拟查项目的新颖性?

1.1查新与查重的关系

近年来国内外大型数据库增设了学术不端的检测系统,例如CNKI研制的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万方公司的论文相似性检测软件、武汉大学沈阳研发的“ROST反剽窃系统”软件等,国外的检测系统有Turnitin、Sherlock、SafeAssignment等。还有Google搜索引擎也可进行剽窃检测。可否利用这些系统进行查新工作?探讨查新与学术不端检测的关系,学术不端检测是否能够显示拟查项目的文献新颖程度?从查新和学术不端检测对拟检项目使用目的上看,其功效是不同的,查新是指查新机构根据查新委托人提供的需要查证其新颖性的科学技术内容,按照科技查新规范操作,并作出结论证明拟检项目的新颖性。学术不端检测是利用系统能够快速标出疑似段落,估算出总文字复制比,并能排除他引、自引,自动生成检测报告,可以用来检测抄袭与剽窃、伪造、篡改、不当署名、一稿多投等学术不端文献。两者之间在新颖性问题上能否殊途同归,或者相得益彰?科技项目的新颖性是科研活动中最具活力的内容属性,是一种脱颖而出的区别性标识,查新就是对这种区别性标识的定性分析鉴定。科研项目内容的新颖性是可以通过多种形态表现出来,既可以通过内容的性质确定,又可以通过文章语句重复量评估。学术不端的检测就是这样一种查重性评估,是从单个文章内容与整个数据库在语言文字句式的组合形态对比重复性,并以一定的量确定检测文章的重复率。科技查新是从拟查项目的内容和本质上确定其新颖性,学术不端检测是从拟查项目的形式和数量上标定其新颖性。如果把形式与内容有机结合,可否探讨出拟检项目的新颖指数。从理论上讲学术不端检测单个文章对一个完整的数据库的若干文献违背了单个对比的原则,从实践检验结构发现许多集成性创新和专业语言结构相同创新项目在不端检测中常常是扫描重复率较高,反之,内容本质相同、语言组织形式不同扫描重复率甚低。学术不端检测的查重不能用在查新。

1.2查新点确定新颖性

查新点就是查新项目的创新点,尽管查新申请人不一定能够在查新委托书中明确委托项目的查新点,但是,对其查新项目的创新之处还是有一定的判别的,即使没有判别,也会在上述某些方面做些文章,这就出现了创新点也就是查新点,这些查新点被否定的概率是很小的,因为与查新点相比除了量的不同外,还有下位概念否定上位概念或者部分否定全部,以及数值突破或者突破传统的指标优于查新项目,而这些内容却与查新项目内容不同。鉴于查新结论不能表现查新项目的优劣先后,只能表示有无相同内容的文献报道,因而新颖性的概率是极高的。而客观上科研的创新和突破并不是很高的,这就需要制定查新指标明确查新标准,客观正确地评价查新项目的创新点,评估其新颖性。

2查新新颖性的理性探讨

事物的新颖性在于前所未有,科研的新颖性不仅是前所未有,而且是承前启后,新颖性表现出事物光鲜亮丽的特性,新颖性可以是推陈出新,也可以是花样翻新、革故鼎新、避俗趋新、标新立异,总之是事物新陈代谢的性质表现。新颖性可以表现为无数个个性形态,都是遵循共性的标准,正如共性寓于个性之中,个性又受共性的制约,共性和个性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个性的新颖必须突破同类事物的共性新颖标准,否则,即便是个体的特立独行,也不能是标新立异。新颖性是一个矢量,按照历史发展潮流运行,具有先进性的品格。新颖性既是绝对的也是相对的,举世无双是绝对新颖,本地区、本单位没有是相对新颖。相对新颖性挑战着绝对新颖性的知识产权,不得不利用下位概念和数值突破做文章,产生“白马非马”的逻辑变化,或者在统计学数值内进行突破。辩证法的告诉我们,质是指事物成为它自身并区别于另一事物的内在规定性。科研的本质属性探索,科技查新是比较科研方法、对象、手段,技术路线的先进与新颖,至于量的改变、因子叠加、对象的变化、空间空白只是参照要素。依据科学的原则,按科学的理论方法鉴别。无论是新药推广适用,还是流行病调研,无论是指标相加研究,还是,新技术适用,都必须提出科学依据,例如,新药适用可以说,脂代谢不同、抗药性不同。流行病调研可以说调研地区条件不同于文献报道类群标准。而其他方面还有科学的解释,难以言之。这就需要制定一套科学的查新指标或指数评价查新课题的新颖性,通过对比查新点本质属性和量的多寡确定新颖性,避免简单化的查新结论。

3查新指标的设计与实践

如何避免查新结论的简单化和非本质性认可新颖性?正确处理地方色彩、民族种族特色等要素客观评价查新项目的新颖性。简单的做法是只列出相关于查新点的文献,结论为有相关的文献报道,未见内容完全相同的文献报道。这种报告严格地说就是检索报告。那么,如何正确地评价查新项目的新颖性?①依据查新新颖性判断的四原则,按照《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查新报撰写规范》的要求,根据查新经验,分析查新项目委托单中“技术要点”和“创新点”的研究目的、研究方法、研究结果(预期结果)、研究结论(预期结论)确认查新点,结合查新目的、查新范围,确定新颖状态。②在命中文献中对比研究目的、方法、结果和结论中受试对象(病人、健康人和实验动物)、处理因素(单因素设计或多因素设计)、处理因素的效应及实验方法(观察指标和测量指标),采用一种或多种新的科研设计方法的异同。③对比命中文献的作者的工作结构确认查新范围空白新颖。④根据查新目的评价查新项目的新颖性。总结上述新颖性格式化指标是:对比研究目的、研究方法、研究结果和研究结论。查新新颖性指标是:对比技术要点中的受试对象、处理因素、处理因素的效应及实验方法,对比命中文献的作者的工作结构确认查新范围空白新颖,根据查新目的评价查新项目的新颖性。

4结束语

科技查新时下处于废与立的十字路口,科技部废止了科技部2000544号《科技查新结构管理办法》,使查新成为无源之水,教育部颁布了《科技查新规范》、《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查新报告撰写规范》,又不断认定大学内查新结构的资质,这就使查新处于两难相悖的状态,一方面科研主管的职能部门对其所辖项目不做查新规定,致使相当一部分项目不查新;另一方面查新机构为了查新工作的名正言顺,挖空心思的寻求资质认证。经过一番努力之后,面临的现实是:资源闲置浪费,专职查新人员在绩效考核时任务不达标,而查新工作只能在市场的需求下体现功能的存在。打铁还得本身硬,社会功能的不可或缺在于其他职能不能替代其完善的结构体系,科技查新体系的结构完善应该设计规定新颖性指标,因而确认查新新颖性指标是必需的。

好了,这篇医学科技查新新颖性的精彩内容就给大家介绍到这里了。希望大家继续关注我们的网站!

相关推荐:

简析运动创伤在骨科运动医学中的治疗方法  

浅谈医学技术在基层卫生服务中的需求 

免责声明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