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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监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先进事迹材料

2013-02-26

    【编者按】:事迹材料是指党政军机关为了弘扬正气,表彰先进,推动工作,对本单位具有突出事迹的集体和个人整理出的文字宣传材料,属于事务公文。精品学习网论文频道为您提供热点个人事迹,帮您了解更多社会热点事迹材料。

药监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先进事迹材料

以来,我们结合食品药品监管事业发展形势,坚持宣传教育治理并举,以法制宣传教育为基础,牢固树立科学监管理念,深入开展食品药品监管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为食品药品监管事业的健康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组织领导坚强有力,保障机制落实到位

分局党组对法制宣传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法制宣传领导小组,设立了法制宣传办公室,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中层干部协助抓,具体工作人员是直接责任人的宣传责任层次。将法制宣传经费列入了每年年度预算,专款专用。建立健全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监督检查和奖惩制度。积极地推进法制宣传工作。

二、法制宣传扎实有效

一是历年来分别组织食品药品安全法规集中宣传,有针对性的大力宣传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药品安全常识,共发放各种宣传资料41000份、宣传标语235条,受教育面达80000余人次,通过电视台、报纸等媒体多次报道食品药品安全方面取得的成效,及时曝光打假信息,提高了广大市民的消费信心,营造了浓厚的社会氛围。

二是稳步推进食品药品乡镇执法宣传教育工作,努力构建统筹城乡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新格局。积极向县委、政府汇报工作,得到大力支持,县政府将食品药品安全委托执法列为九位一体安全综合执法工作重点。5年来,共培训乡镇委托执法人员1000余人次,依托他们深入农村开展食品药品监管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覆盖全县32个乡镇、263个村居,把政府提升食品药品安全水平的愿景传递到了农村千家万户,切实提升了广大农民群众的食品药品安全意识,为农村监管薄弱地区构建了一条坚强的防线。

三、严格规范管理,推进依法行政

在日常执法工作中,将“执政为民,执法为民”的理念贯穿始终,严格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全局执法人员都能将维护和实现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体现在执法的各个方面,做到了严格执法、文明执法、规范执法。建立健全了法制教育管理制度,完善了重大事务和行政执法的议事、决策与监督程序,做到依法行政、政务公开。

以来,分局局先后受到市局、县表彰20多次。被市局表彰为、工作先进集体;、目标考核优秀单位,县委、县政府表彰为部门政绩先进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先进集体;-食品药品安全先进集体;、先进基层党组等等。虽然我们在法制宣传和依法治理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和经验,但新的形势和任务,将对我们提出更高的要求,我们将以创新的理念、创新的手段、创新的机制,不断深化法制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努力营造良好的食品药品监管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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