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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争先创优”心得体会

2011-06-14

目前正在深入开展的创先争优活动意义重大,各级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饱满的精神状态、务实的工作作风,扎实抓好这一活动。当前,活动正处在开好局、打基础的关键时期,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增强四种意识:

一、增强责任意识

由于学习实践活动刚刚结束,可能有些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乃至领导干部存在倦怠情绪。对此,我们必须保持清醒头脑,认识到开展经常性集中教育活动是党的建设的重要法宝,是保持党的先进性的有效途径,是夯实党的组织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必然选择。作为一名党的领导干部,必须积极主动、义不容辞地抓好党的重大活动,切实摆上重要位置。要组织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认真学习中央和省、市委有关文件与领导讲话精神,切实统一思想,消除模糊认识,提高参与活动的积极性。

二、增强表率意识

实践证明,搞好任何一项活动,关键是领导带头。这次创先争优活动搞得好不好,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党组织书记责任重大,必须切实履行“双重职责”,既抓组织协调和督促落实,促进本部门本系统活动开展,又要带头公开承诺、付诸行动,发挥表率作用。要坚持党委(党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全力抓、班子成员共同抓这一行之有效的做法。同时,活动的大量工作是以基层党组织为单位进行的,必须加强对基层党组织书记的培训,使之明确目标任务,掌握政策方法;要注意交任务、压担子,让他们“唱主角”,发挥好示范引导作用。

三、增强配合意识

这次活动时间跨度长、工作任务重、标准要求高,涉及方方面面,需要各有关部门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各部门必须在市委和市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活动开展提供大力支持。市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交待的各项任务,各部门各单位必须按质按量完成,不能推诿扯皮。

四、增强创新意识

整个创先争优活动遵循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要求、方法步骤等大的框架、要求不能变,但具体到每个部门、每个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都要立足各自实际,突出各自特点,大胆进行创新,切忌照搬照抄照转。要注重用新思路研究新情况,用新办法解决新问题,用新措施开创新局面。要吃透上情,把握下情,了解外情,找准结合点、创新点,真正做到“指导思想不能创新,指导方法可以创新;基本原则不能动摇,具体落实可以立足岗位;目标要求不能改变,实现途径可以多种多样”,努力创出特色、创出品牌、见到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