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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0-07
本文讲述了关于我国的网络货币的内容,供大家参考,接下来我们一起仔细阅读下吧。
在2007年3月举行的“两会”中,“网络货币”引起了人大代表们的关注。周洪宇提交的一份《关于禁止网络虚拟财物与现实货币交易,尽快为网络游戏立法的建议》的议案,使各界展开网络货币的大讨论。网络货币在国外的发展已经比较成熟,但在我国网络货币还是新兴的事物,有待于深入研究和分析。
一、我国网络货币的起源与现状
此次两会中提到的网络货币其实是从网络游戏币发展而来的。目前,我国如果不算上银行系统的电子货币,网络虚拟货币大致可分为两类:第一类是大家熟悉的游戏币;第二类是门户网站或者即时通讯工具服务商发行的专用货币,用于购买本网站内的服务。使用最广泛的当属考试吧公司的Q币,可用来购买会员资格、QQ秀等增值服务。
根据年会公布的数据,2006年中国网络游戏市场规模达到65.4亿元人民币,比上年增长73.5%。业内人士估计,国内互联网已具备每年几十亿元的虚拟货币市场规模,并以每年15%至20%的速度增长,与现实货币交易的兑换平台也层出不穷。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市面流通的网络虚拟货币不下10种,盛大、考试吧以及门户网站网易、新浪、搜狐等互联网巨头都推出了名称各异的虚拟货币,且绝大多数可用现实货币购买。虚拟货币不仅可以支付网上收费服务项目,有的还可支付手机短信费用,甚至在网上购买实物商品。在网上,Q币甚至可以用来购买其他游戏的点卡、虚拟物品,甚至可以用来购买一些影片、杀毒软件、软件的下载服务等。目前Q币的潜在消费者——考试吧的即时通信服务活跃账户超过2亿,Q币的销量也很大。Q币逐渐成为一种可以在网络中流通的等价交换单位。
二、我国网络货币的货币特征
网络货币在网络世界中完全充当支付手段和价值尺度的职能,网络货币可以买到门户网站里的几乎一切服务与商品,并被广大消费着所接受。其具有的货币特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货币体系
2005年,百度与盛大、网易、银联、支付宝等24家公司签订协议,欲推行“百度币”作为可以在网络世界使用也可自由兑换的通货。目前单向对接已完成,即所有24种支付工具都可以买到“百度币”。未来百度将推进实现与其他虚拟币种的双向交换。倘若一切顺利,这个虚拟货币将盯住“百度币”,并以此形成“汇率”,有可能形成一个以“百度币”为中心的“布雷顿森林体系”。在网络中,这种双向交换的“布雷顿森林体系”将打破各大网络公司各自为政的局面,便利网络消费者的支付结算,可以说也是网络发展的客观需要。
(二)汇率
像Q币、百度币一类的网络货币都是需要充值的,一般来说网络货币是通过银行卡进行充值的,也可以通过邮局等方式。所以说实际上网络货币是用人民币买来的,可以看作“人民币的网络账户”。以考试吧的Q币为例,它与人民币的“汇率”是1∶1,也就是一元人民币兑换一个Q币。其他门户网站的网络货币与人民币之间的“汇率”大致也是这样的比例。在考试吧公司的网络游戏里,Q币可以兑换游戏币;如果用户养了只QQ宠物,Q币还可以兑成宠物使用的“元宝”,等等。目前,网络货币的“汇率”也只存在于其与人民币的兑换之间。
三、我国网络货币的本质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我国网络货币虽然具有货币的某些特征,但其本质上并不是货币,而是真实货币的“代金券”。
首先,从流通角度上讲,其并不具有完全的流通性。在官方渠道中,网络货币只能是单项流通的。就是说人民币可以自由兑换各种网络货币,但是网络货币不能兑换成人民币。而且,各大门户网站发行的网络货币只在其提供的网络服务和产品中充当“硬通货”。与发达国家真正的网络虚拟货币相比,流通性上还有差距。例如,美国贝宝公司(paypal)发行一种网络货币,可用于网上购物。消费者向公司提出申请,就可以将银行账户里的钱转成贝宝货币——这相当于银行卡付款,但服务费要低得多,而且在国际交易中不必考虑汇率。
其次,从货币发行角度来讲,其并不是靠信誉发行的。我国的这些网络货币是由各大门户网站发行,而发行量则没有上限。这些网站就像是一个个“造币工厂”,需求多少就会造出多少来。网络游戏的人们在娱乐中“赚取”大量的网络货币,而供应商则可以源源不断地供给。在这种关系中,货币的价值体现出现不平衡,网络货币对于消费者是有现实价值的,而对于供应商来说那只是一文不值的数字而已。而在国外成熟的金融系统中,网络货币是由信誉非常好的IT供应商发行的,其发行货币的行为需要接受中央银行的监管。
最后,从网络货币本身的定义来讲,也可以印证我国的网络货币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货币的观点。学术界对于数字现金也就是网络货币是这样定义的:它是由一定的发行主体以公用信息网为基础、以计算机技术和通信技术为手段,以数字化的形式存储在网络或有关电子设备中,并通过网络系统以数据传输方式实现流通和支付功能的小额信用货币体系。我国目前的网络货币是电子商务发展的一个标志,是为了便利网上零星小额购物支付的需要,但其流通性和支付功能都存在一定程度的障碍。
四、我国网络货币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在网上流通的货币并不是现实金融体系的一部分,也不会对经济造成致命性的打击,或出现金融危机。但是我国的网络货币确实也存在一定的问题,例如,虚实交易中产权界定问题,利用网络游戏进行赌博犯罪的问题,不法之徒通过网络货币的流通渠道进行洗钱活动,以及在货币单项流动的条件下防止挤兑和央行铸币税流失的问题等等。
其实,监管才是问题的关键。2005年11月10日我国通过并公布了《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下面简称《办法》),并于2006年3月1日起施行。《办法》规定:业务经营活动不受地域限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申请开办电子银行或增加、变更需要申请批准的电子银行业务种类,应由其总行(公司)统一向中国银监会申请。按照有关规定只能在某一城市或地区内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申请开办电子银行或增加、变更需要申请批准的电子银行业务种类,应由其法人机构向所在地中国银监会派出机构申请。《办法》的适用对象为银行业金融机构以及在我国境内设立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以及经银监会批准设立的其他金融机构。但涉及到网络货币,包括点卡等支付工具,到底应该归文化部、信息产业部,抑或是归属金融机构管辖,很多网络公司和游戏公司至今都没搞清楚。所以加强对网络货币的监管,尤其是其发行和流通的渠道,才可以真正地解决问题。
五、我国网络货币发展前景和挑战
网络货币是网络和计算机技术高速发展的产物,也为电子商务的兴起提供了客观条件。网络货币将会给人们的生活带来无限便利,并能够降低交易成本。对比发达国家,我国网络货币的发展潜力巨大,前景广阔。所以,应该得到社会各界的肯定而不是禁止。
另外,网络货币的盛行将给中央银行的管理带来挑战。第一,网络货币的发行加快了货币发行的非央行化趋势。如果对网络货币的发行认证不加必要管理,则带来的将不仅仅是铸币税收的流失,而是对整个货币供应机制的影响。第二,网络货币的流通将模糊货币层次的划分。众所周知,目前货币层次是按照流通性来划分的,但是网络货币具有极强的变现能力,使得M0,M1和M2之间的差异趋向模糊。这给货币量的控制和监测都带来一定的难度。第三,以网络货币为主要结算方式将大大加快货币的流通速度。一旦货币流通速度加快,会使利率的变化幅度变得更小,浮动期限更短,如果中央银行不能准确、及时判断资本市场的变化,那么它通过利率进行宏观货币供给的调控能力就会减弱,这就对中央银行的调控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六、对策与建议
面对全新的货币政策环境,中央银行必须通过监管建立新的良好有效的货币政策实施机制。
第一,中央银行对电子货币的使用、创造、流通进行统一规划,严格管理。建立一套对应的法律法规,从而明确消费者、商家、银行和清算机构的权利和义务。在发展电子货币的同时建立起对电子货币发行、流量、统计的监控体系及认证中心。对电子货币与货币政策、货币政策中介指标、货币政策工具以及相关的理论问题要深入研究,以化解可能的金融风险。
第二,将网络银行业务正式列为金融机构管理范畴的核心,建立专门的网络银行准入制度。完善现行法律,补充适用于网络银行业务的相关法律条文,加强网络银行的信息披露制度,以便促使网络银行的经营者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制定网络银行的安全标准,建立安全认证体系。
第三,对商业银行的金融创新活动进行规范,严格禁止不利于货币政策实施的金融创新,对每一项现有的金融创新对货币政策的影响进行科学的评估,对这种影响在电子货币时代可能发生的变化做出准备。针对商业银行不同类型的负债,规定不同的准备金率。加强对风险资产和负债的评估和控制。
第四,建立新的货币政策中间目标。由于传统的货币供应量和利率在电子货币时代与货币政策的相关程度不再明显,中央必须寻找新的可操作指标。随着银行电子支付网络的成熟,中央银行可以随时掌握全社会商业银行信用总额,因此把全部银行系统的信用总额作为货币政策调控目标是可行的。
第五,为了防止货币政策变化导致大量的国际资本突然进出本国的金融市场,给本国经济造成影响,中央银行需要加强对资本流动的监管,降低货币投机需求对利率变化的弹性。
那么关于我国的网络货币的内容就介绍到这了,更多精彩请大家持续关注我们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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