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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公司履行反洗钱义务面临的问题和对策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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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29


  二、期货公司反洗钱工作现状和问题
  1、期货公司反洗钱工作现状
  期货公司在人民银行的监督指导下,内控制度,客户身份识别工作,可疑交易的分析能力,反洗钱宣传培训工作都有了新的进展,防范洗钱风险的能力也在不断增强。
  (1)强化内部控制制度和加强身份识别方面的监控相结合的方法,是反洗钱工作的基础。期货公司不断强化内部控制制度、细化业务操作规程、明确岗位职责。在期货业务办理过程中,把反洗钱工作的责任落实在每一个员工身上,如办理银期转账业务、密码重置业务、客户回访等方面都按照规程进行客户身份的识别和再次识别,为后续的可疑交易的判断做好基础排查工作。
  (2)加强反洗钱工作宣传与业务拓展相结合的方法,寻求投资者对期货公司的了解、信任和支持。期货行业是新兴的行业,对于期货公司的监管情况和法律责任,很多投资者不清楚。只有在让投资者了解到期货公司作为一个正规的金融机构,期货公司的社会责任,期货公司的法律义务,才能得到投资者的理解和支持。同时在系统内主动开展各种宣传活动,创新宣传手段, 扩大社会效应,不断扩大反洗钱工作的影响。
  2、期货公司反洗钱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尽管期货公司按照《反洗钱法》、《反洗钱非现场监管办法》等法律法规,积极落实反洗钱工作,履行了反洗钱义务,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但是能够做好做细,还面临许多问题。

  (1)在内控制度建设方面,一些期货公司在内控制度方面只注重了反洗钱责任和义务及处罚等条款,却没有激励机制,造成部分期货公司员工反洗钱认识不足、意识薄弱,不能够切实履行反洗钱义务。
  (2)在投资者身份识别方面,建立期货业务时,投资者持有本人身份证,才能办理开户业务。期货公司采集投资者的影像资料和身份证的复印件,但是对于身份证真伪难以辨别。另外,在办理商品期货账号时,投资者的资金来源的合法性判断方面也是一个重要问题。
  (3)在可疑交易识别方面,期货公司对可疑交易缺乏针对性。根据《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及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九款的规定“客户频繁的以同一种期货合约为标的,在以一价位开仓的同时相同或者大致相同价位、等量或接近等量反向开仓后平仓出局,支取资金”。该款定位行为类似期货交易中的短线套利行为,以此为标准筛选查处的可疑交易经过人工审核后往往不是真正的可疑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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