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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上市银行董事会治理与银行绩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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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0-10

2.董事会规模。董事会中董事人数太多,对于董事会作用的较好发挥与公司治理有不良影响。这种不良影响首先表现为董事会规模太大会出现董事会成员间沟通与协调困难。其次,表现为董事会成员倾向于不再坦率地批评总经理的错误做法,或者对总经理的工作绩效进行直率的评价,原因在于在很多董事会成员面前批评总经理会招致总经理极大的怨恨和报复,最后则表现为董事会成员会产生搭便车的动机。这种情况在董事会成员们所持股份较少、公司项目失败或经营亏损对董事们而言实际损失不大的情况下更为明显,尽管董事会规模大也会存在一定的好处,但其规模偏大导致的缺乏创新与效率,以及导致董事会存在机能障碍的负面影响超过了规模较大带来的正面影响。Yermack(1996)的研究表明,在治理绩效较差公司所采取的措施中,新的控制者或收购者一般都采取了缩减董事会规模的措施。因此我们做出假设

 

假设II:银行绩效与董事会规模负相关

3.董事长与总经理是否合二为一。在两职设置对于治理效率具有何种影响的问题上,国外学者仍存在着广泛的争论。反对两职合一者认为,两职分设相对于两职合一可以避免公司发生大的危机,并且董事会能对经理人员进行更客观的评价,另外,两职合一经常与无效的公司治理信号相关联,比如“敌意接管”和“毒丸计划”的采纳等。与此相反,支持两职合一者认为,两职合一能使总经理具有更大的权利,可以更及时地应对飞速变化的环境,并且与其他内部董事一样,兼任总经理的董事长具有更多的关于企业及相关产业的知识,相对于外部董事而言,对公司具有更大的责任感。前者的理论依据是代理理论,后者的观点是建立在受托责任理论的基础上的。鉴于代理理论严密的数学论证以及相对丰富的支持其结论的经验结果,我们更赞同董事长与总经理相分离的观点,因此,我们做出假设:金融,银行-[飞诺网FENO.CN]

假设III:银行绩效与董事长、总经理两职合一负相关

4.独立董事任职年限比例。独立董事制度的引进是为了更好地发挥董事会的监督作用,但是相对于管理层,由于时间和信息的限制,独立董事不能对管理层活动进行透彻了解,信息的不对称使得独立董事的作用受到质疑。因此,我们做出假设

假设Ⅳ:银行绩效与独立董事任职年限比例正相关

5.年度内董事会的会议次数。尽管Jensen(1993)认为,CEO几乎总是为董事会制订日程表,而且大部分会议用于讨论日常经营事务,这限制了外部董事控制经理的机会,所以,董事会并不是非常有效的。董事会的行为可能相对较被动,董事会经常在出现问题时被迫从事高频率的活动。以这个观点来看,董事会会议成为了解决公司问题的一个“灭火器”,而不是用于事前改进公司治理的一项措施。所以,更高频率的董事会活动可能是公司对较差绩效所做出的反应(Vafeas,1999)。另一方面,董事会的作用在危机期间将变得更加重要,当公司绩效下降时,董事会的活动可能更加频繁以应付出现的问题。公司在经过高频率的董事会会议应对公司危机之后,公司绩效通常会得到一定程度的提高。因此,我们做出假设

假设V:年度内董事会的非正常会议频率与银行绩效显着正相关

(三)变量的统计性描述

研究选取了深圳发展银行、浦东发展银行、华夏银行、民生银行、中信银行以及招商银行等6家上市的商业银行。由于数据所限,剔除不完整和异常数据之后,样本只有22个。统计年份从2002—2005年,22个样本中有4个样本是两职合一,占总数的18%,这显示在银行业两职分离的现象是普遍存在的。其他变量的描述性统计见表2。

表2显示,在银行基本数据方面,资产规模各行相差不是太大,总体接近,而资本结构和网点数量则各行相差较大。中信银行的资本负债比例历年都比其他银行低很多,与最大负债比例的银行相差40多倍。而在网点数方面,由于是混合数据,股份制商业银行发展是一个阶段,在早期银行网点数量普遍不是很多,因此此项标准差才会如此之大。在银行绩效方面,ROA和EPS表现出总体稳定的特征,各行之间差别不大。在股权结构方面,各行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普遍较低,这可能和严格的监管制度有关,另一方面,股权结构中的制衡能力各行之间还有差别。在董事会方面,董事会规模差异比较显着,并且在绝对数量上比一般企业要多得多。在董事会独立性方面,样本表现比较稳定。在董事会会议次数方面,各行之间有明显的差别。

 

(四)变量的相关性分析

我们将银行绩效与几个董事会变量做了相关性分析,结果见表3,表格上半部分是Spearman检验,下半部分是Pearson检验,括号内是P值。

表3显示,在不考虑其他因素的情况下,无论是 Spearman还是Pearson检验,独立董事的比例对银行绩效都有显着的促进作用,但同样值得注意的是,独立董事任职年限对银行的市场价值却是显着的负相关。董事会规模与银行绩效之间存在比较明显的正相关关系。而董事会会议次数、两职分离情况和银行绩效间关系不明显。另外,董事会治理的各个变量之间相关系数不高,这意味着它们各自的影响作用的重叠性较低。

 

(五)回归分析

表4列出了运用普通最小二乘法回归分析的一组模型的结果,括号内是P值。

 

从模型2和模型4可以看出,独立董事比例对银行绩效具有正的促进作用,但是这种作用不明显。而独立.董事任职年限比和绩效呈负相关关系,这和假设Ⅳ相反。董事会规模与绩效间显着的负相关,和假设Ⅱ相吻合。而开会次数越多,绩效越差,这与假设V相反。而两职合一情况对绩效正的影响不明显。

独立董事比例对银行绩效的促进作用不明显,有以下几个可能的原因。一是替代理论(substitution)认为,治理结构之间是互相替代的。将模型1。和模型3与模型2和模型4对比后可以发现,当考虑到董事会治理因素时,股权制衡能力对绩效的影响变得显着了。这意味着当公司的股权结构分散,股权制衡能力较好,几个大股东之间互相牵制时,那么中小股东的利益保护会比那些拥有一股独大的股权结构的公司要好。换言之,由于股权结构的制衡,使得独立董事为保护中小股东而执行的监督能力弱化。我国商业银行由于监管等原因,股权比较分散,股权结构的制衡能力相比一般企业要好得多,因此独立董事的监督能力弱化,使得独立董事对企业绩效的促进不明显。二是独立董事本身的因素也可能促成这样的结果。独立董事由于地位特殊,因此平时对银行的信息掌握不够,又加上部分独立董事身兼数职,尽管有些在银行待了数年,但是没有精力来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造成了独立董事设置的形式化。另外,独立董事的作用可能是滞后的,这也可以解释独立董事作用的不显着。

从回归结果发现,独立董事任职年限比例与银行绩效负相关,这与假设Ⅳ不一致。即任职年限越久,银行绩效反而越差,可能的原因是,独立董事由于任职年限增加之后,与银行关系增加,独立性减弱,监督作用弱化,导致银行绩效的下降。

董事会开会次数与绩效呈负相关。正如Jeneen (1993)认为,大部分董事会会议用于讨论日常经营事务,这限制了外部董事进行有意义地控制经理的机会。另一方面,董事会活动频繁也可能是由于银行绩效下降,而需要频繁商量对策所造成的。

从表4还可以看到,同一个因素对企业会计价值的影响和对市场价值的影响是不同的。比如银行规模对 ROA的影响是负的,但是对EPS的影响却是正的,而银行网点数量和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对银行市场价值的影响显着超过了对会计价值的影响。这从一个方面说明,投资者更看中银行的未来发展,认为较大的规模和较多的网点对银行今后发展意义重大,并且也给银行带来了潜在的现金流。而关于股权结构,投资者担心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越高,侵吞中小股东利益的可能性越大,因此对第一大股东持股具有不信任感。

三、结论与启示

研究表明,因为治理方面的特殊性,银行董事会的监督功能有所弱化。由于上市银行的严格监管和市场准入等方面的原因,股权相对比较分散,一股独大现象没有一般企业那么明显,因此股权制衡能力比较强。根据替代理论,治理结构之间的作用可以互相替代,这样由于股权结构的制衡,使得董事会监督作用有所弱化,但绝不是说没有作用。而在独立董事方面,研究结果显示,现阶段上市银行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不明显。但是结果也暗示,独立董事的作用有可能是滞后的,即当期独立董事的作用在下一期才显示出来。因此,单从上述研究本身不能得出独立董事的作用可以忽略的结论。

在董事会提高决策效率方面,研究表明,银行董事会规模对业绩的作用是相反的,这表明,现阶段我国上市银行董事会规模过大。尽管这样或许能够更多地执行监督职能,但是由此带来的协调成本大于由监督效率提高所带来的收益。研究还显示,董事会开会的次数与绩效成反比,这是值得我国上市银行警惕的问题。

值得注意的是银行董事会的激励机制。一般治理理论关于激励问题均考虑两点,即薪酬和声誉。对于银行业来说,一方面,由于银行监管等方面的特殊要求,持股者多为机构,而董事会成员则几乎是来自各个持股机构的派出代表。这种特殊结构带来的问题是,董事会成员的薪水一般不在银行领,另外董事会成员也极少直接持有银行股份,股权激励也无从谈起。而声誉激励机制在我国还未较好地建立起来,故其影响也比较弱。因此,对于银行董事会激励的问题不能套用一般的激励理论。现在可行的是,通过派出机构的间接激励来促使董事会成员执行各自的职能。

银行独立董事有相当一部分来自于金融领域,因此在发挥监督和提高决策效率方面有不同于一般企业的优势。一般企业的独立董事未必对该公司及其行业有过多的了解,因此在发挥职能方面有所限制。而银行独立董事的金融背景能够有助于其发现银行存在的问题以及提出发展建议。需要引起注意的是,上市银行独立董事和一般企业独立董事一样存在兼职过多的问题,一个独立董事往往在几家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因此不能按时,出席董事会并履行其职责成为常态,使得独立董事机制流于形式。另外,我国独立董事制度普遍存在责、权、利之间的失衡,激励不足却要承担很大的责任风险,这使独立董事在行使职责时难免有后顾之忧。这也是研究结果为什么显示银行独立董事作用不明显的原因之一。

国内上市银行要与外资银行竞争,在外部治理尚未完善的今天,着重内部治理是现阶段提升竞争能力的重要步骤。但是,从研究结果看,大多数国内银行还未从根本上重视公司的内部治理,这不利于银行自身核心竞争力的提升,也不利于国内金融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因此,如何进一步提高自身治理水平是今后国内银行面临的主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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