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期货公司市场绩效
我国期货经纪业在受到政府严厉规制的同时也充斥着各种形式的市场竞争。因此,我国经纪业的市场绩效既是市场竞争的结果,也包含着政府规制的影响。
1、期货公司的产出不断增长
期货公司的主要业务是代理期货交易,因而其产出物为其代理成交的交易额与交易量。在经历1993年—2000年的清理整顿阶段后,自2001年以来期货交易逐步活跃,2004年2月,国务院颁布了《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了期货市场在我国资本市场体系中的地位,为我国期货市场的发展指明了方向。随着认识的深化,交易品种的增加,股指期货的推出使我国期货市场在广度与深度上得到进一步的扩展。期货经纪业不断得以壮大和发展,其代理的交易额呈现出显著上升的态势,显示出我国期货市场正保持快速发展的良好势头。
2、我国期货公司盈利水平较低
我国期货公司目前的业务范围还没有包括自营业务,期货公司利润的主要来源是通过为客户提供经纪服务所获取的手续费收入。期货公司的经纪业务利润也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主要包括期货公司代理交易的规模与结构、成本与费用及佣金标准等方面。我国期货市场规模相对太小、期货公司经纪业务和盈利模式相对单一,限制了期货经纪业的成长和发展。我国期货公司一直以来主要利润来源于手续费,再加上有的期货公司通过开展有偿咨询和相关培训服务得到的有限收入,其他诸如资产管理、抵押融资等业务还都无法开展,期货公司总的收入来源极为有限。另外,由于规模小,规模经济不明显,相对成本与费用较高,因此期货公司总的利润水平较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