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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证券业:公堂缺少杀威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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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05


  令人惊奇的是,这些公司的违规违法并不是由于“失误”或“不知”,为数不少的公司属于明知故犯,甚至是含笑以赴踏“雷池”。这些公司在“坍台”的同时,留下了巨大的资金“黑洞”。据业内人士披露,光是“德隆系”涉案的资金就高达220亿元;辽宁证券的“窟窿”大约有40亿元;闽发证券的吴永红、张晓伟两人抽逃、挪用的资金高达三十多亿元,闽发证券的机构债权人高达219家,金额近一百亿之巨,牵扯到中国人寿等二十多家上市公司。有数据显示,目前全国券商开展委托理财业务的规模约在2500亿元以上,违规操作的约在1000亿元以上。另据上交所官方网站披露,仅2003年以来,就有至少十名上市公司高管外逃,卷走的资金或造成的资金黑洞近百亿元,其中包括挪用公司资金七亿多元后“因病出国就医”的ST南华董事长何竟棠;留下四十多亿元贷款“窟窿”后前往日本养病的奥园发展董事长刘波;以及在17.6亿元巨额担保面前“人间蒸发”的ST啤酒花董事长艾克拉木•艾沙由夫。

  “棉花棍子”无人惧

  专家指出,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法制,自律维持公信的时代已不复存在,这已成为社会的共识。但在中国的金融证券业“公堂”上,独独缺少的就是具有震慑力的“杀威棒”!
  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一直为社会关注。但面对巨额的不良资产,为此负责任受查处的寥寥无几。2002年5月,央行曾公布对4家国有商业银行在大额贷款管理中有违规行为的114名工作人员进行处理。当时是对单笔余额在1亿元以上的572.8亿元不良贷款进行检查,最终只有15人被移送司法机关,平均造成38亿元不良贷款才追究1人的刑事责任。
  来自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消息表明,通常情况下,上交所对违规上市公司及其高管作出的严厉处分就是公开谴责,虽然近几年来公开谴责了477人(次)之多,但这种道德层面的惩治却根本震慑不了不法分子。作为最高监管机构的中国证监会,对上市公司及其管理层也鲜有有效的惩戒手段。今年下半年因“虚假陈述”和“虚增利润”而分别受到处罚的ST啤酒花和原民族化工两位董事长,不过是每人罚款30万元,这对他们非法获得的利益来说,不过是九牛一毛!更让股民难以理解的是,像ST达曼这样的公司,至今没有公布2004年上半年及第三季度报告,在披露自查资产负债情况时竟强调“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经营层不能保证财务情况的公允性”。记者真不明白,这样一个公司为什么不让它立即退市?假如一个出租车司机告诉警察:我不能保证驾驶证是不是真的,交通警还能让他继续开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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