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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考辅导:柏拉图的理念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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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29

(二)《巴门尼德》篇中的八组假言推论

在这八组假言推论中,前四组假设如若一存在,研究它将产生什么结果,后四组假设如若一不存在,研究它将产生什么结果。虽然从字面上看,前四组的假设都是“如若一存在”,后四组的假设都是“如若一不存在”,但是实际上它们各有两种不同的含义。“如若一存在”的一种含义是如若一和存在相结合,另一种含义是如若一不和存在相结合,是孤立的一。“如若一不存在”的一种含义是相对的不存在,另一种是绝对的非存在。这样,柏拉图八组假言推论实质上就是:

第一组:如若是孤立的“一”,“一”不是一切;

第二组:如若是和“存在”相结合的“一”,“一”是一切;

第三组:如若是和“存在”相结合的“一”,“其它的”是一切;

第四组:如若是孤立的“一”,“其它的”不是一切;

第五组:如若“一”是相对的不存在,“一”是一切;

第六组:如若“一”是绝对的不存在,“一”不是一切;

第七组:如若“一”是相对的不存在,“其它的”是一切;

第八组:如若“一”是绝对的不存在,“其它的”不是一切。

在这八组推论中,一、四、六、八为一列,它们的结论都是否定的,而前提都是绝对的,或者是绝对孤立的“一”,或者是绝对的不存在;二、三、五、七为另一列,它们的结论都是肯定的,前提都不是绝对的,或者是与“存在”结合的“一”,或者是相对的“不存在”。

在进行完八组推论之后,柏拉图作了一个简短的小结:如若一存在或者如若一不存在,则相对于自身或相对于其它的,既完全是一切又不是一切,既表现为一切又不表现为一切。[23]意思是说,“一”这个范畴既可以和任何范畴有联系,也可以不与任何范畴相联系,既可以被理性和感觉所认知,也可以不能被认知,关键看前提如何。究竟柏拉图本人持那一种观点,在《巴门尼德》篇中并没有明确的答案。

(三)《智者》篇中的通种论

在《智者篇》里,柏拉图的答案明确起来了。他指出,理念之间的关系有而且只有三种可能情况,即全部能结合、全部不能结合、有的能结合有的不能结合。论证表明,前两种情况都不可能,所以,只剩下一种可能情况:有的能结合,有的不能结合。为简明起见,他没有对各种理念的关系进行讨论,只选择了存在、不存在、运动、静止、相同、相异这六个最普遍的理念作为代表来讨论,而这些理念所体现的正是希腊哲学所讨论的中心问题。由于这些最普遍的理念外延最大,在逻辑上也被称为“种”(genos),所以,哲学史上通常把柏拉图关于这些理念关系的研究称作“通种论”。

柏拉图选定“运动”为范例来说明六个种之间的关系。首先,运动与相同、相异。运动显然异于相同,因为它们是不同的理念;但运动又是相同,因为一切理念都分有相同,所以,运动既是相同又不是相同。同理,运动既是相异又不是相异。其次,运动与静止。这两个理念是不相通的,因为运动异于静止,不能说运动是静止,静止是运动。最后,运动与存在、不存在。运动不是存在,又是存在,因为它分有存在。而不存在是必然存在的,既存在于运动中,又存在于每个理念中。因为当我们说到不存在时,“我们并不是在说与存在相反的东西,而只是异于存在的事物”。[24]所以,运动无疑也与不存在相通。

通过考察,柏拉图得出了结论:存在、不存在、相同、相异可以互相结合;这四个理念与运动、静止也可以互相结合;但运动和静止不能互相结合。这就证实了前面所说的第三种可能:有的理念能结合,有的不能结合。

柏拉图将理念之间的结合也称为“分有”,不过这个分有与事物对理念的分有却是不同的。因为事物对理念的分有指理念给事物以存在的根据,而理念间的分有说的则是它们之间的互相联系。为了便于区别,我们把理念间的分有称为柏拉图的第二种分有说。

从八组假言推论到“通种论”所建立起来的理念分有学说,是柏拉图对理念论作出的重大修正之一。因为按照他以前的观点,理念具有单一的、孤立的、封闭的特性,而现在理念之间则可以沟通了。理念分有说的提出,其意义远不只是修正了他自己的理念论。柏拉图不仅克服了巴门尼德等人把存在与不存在绝对对立起来,贬低不存在的僵化观念,而且在西方思想史上第一次探讨了作为一般和抽象存在的范畴之间的关系,确立了存在与不存在、相同与相异等范畴间的对立统一关系,从而推动了辨证思维的发展。黑格尔对此十分赞赏,认为“这乃是柏拉图哲学中最内在的实质和真正伟大之所在”。[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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