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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29
3. 情的成素
最后,我们再说心的情感的成素。以情感作为道德主体的成素之一,这是孟子已有的说法。孟子讲善性或即四端,是结合情与理两方面来说的,仁、义、礼、智,是就理(道德原理)方面讲的;恻隐、羞恶、恭敬(辞让)、是非,其实就是从情的方面来讲的。简单来说,恻隐指不忍见他人受到苦难的怜悯之情;羞恶指对于恶行的羞耻之情;恭敬(辞让)指对别人的尊敬及谦让之情;是非指好善恶恶之情。阳明承继了孟子以来儒者这个普遍的观点,以为本心情理兼备,故此以为情亦是心的成素。他说:「良知虽不滞于喜、怒、忧、惧,而喜、怒、忧、惧亦不外于良知。」(《传习录》卷中,《集评》158,P.223)又说:
喜、怒、哀、惧、爱、恶、欲,谓之七情,七者俱是人心合有的,但要认得良知明白。比如日光,亦不可指着方所,一隙通明,皆是日光所在。虽云雾四塞,太虚中色象可辨,亦是日光不灭处,不可以云能蔽日,教天不要生云。七情顺其自然之流行,皆是良知之目,不可分别善恶;但不可有所著。七情有着,俱谓之欲,俱为良知之蔽。然纔有着时,良知亦自会觉,觉即蔽去,复其体矣。此处能勘得破,方是简易透彻功夫。(《传习录》卷下,《集评》290,P.342)
从以上引文可见,阳明一方面对情再区分为喜、怒、忧(哀)、惧等七类,故将情亦叫做「七情」;另一方面,他又说出情感与心(良知)的关系 -- 两者不即不离。后一方面,换别的说话来说,其实指情感有正反两面:反面的就是情欲,这是心或良知的障蔽,是妨碍道德实践的情感;正面的就是上述孟子所讲的四端之情,这是促成道德实践的情感,而正反两种情感并非本质上有异,因为在实践上两者可通而为一,它们的不同只是分际意义上的不同。对于后一种情感,阳明有时称作「乐」,这是对周濂溪所谓「孔颜之乐」的简称。《传习录》里记录了一次阳明与弟子的对答:
问:「乐是心之本体,不知遇大故,于哀哭时,此乐还在否?」先生曰:「须是大哭一番了方乐,不哭便不乐矣;虽哭,此心安处是乐也;本体未尝有动。」(《传习录》卷下,《集评》292,P.343)
这里,阳明肯定了乐在实践上与心(良知)同体,因此,在这意义下,它并非一般的经验的情感,故不与一般的情感(例如哀)相对;前者是心的本体,后者只是心的发用(现象)。
另一次,当阳明弟子陆澄(陆原静)问阳明孔颜之乐(圣人之乐)与七情之乐(凡人之乐)是否相同时,阳明回答说:
乐是心之本体,虽不同于七情之乐,而亦不外于七情之乐;虽则圣贤别有真乐,而亦常人之所同有,但常人有之而不自知,反自求许多忧苦,自加迷弃。虽在忧苦迷弃之中,而此乐又未尝不存,但一念开明,反身而诚,则即此而在矣。(《传习录》卷中,《集评》166,P.236)
这里,阳明除了明言乐是心的成素外,亦说出孔颜之乐其实不限于圣人,凡人亦具有(在这意义下,此乐不外于七情之乐),只是凡人未能作充分的道德实践(反身而诚),因此有此乐而不自知,或即不能将此乐实现出来(在这意义下,此乐不同于七情之乐)。
由以上所说可见,阳明像一般其它中国哲学家一样,将情感看成是可以上下其讲的:一方面,它是经验的,可善可恶,与道德无关;另一方面,它又是超越的,是至善的,是道德主体的成素。这种观点,明显与西方哲学一般持情理二分的观点,将情感看成只是经验的,形而下的,两者大相径庭,这可以说是中西伦理学的最大分歧处之一。
以上,我们分析过阳明所言心的知、意、情三种成素,但上述所说只是对应西方哲学的一种方便说法。在实际上,依儒家传统,道德主体的各种成素,或即有善有恶。换句说话来说,意是心、知和物的中介,它是沟通先验层和经验层的机能。所以,它其实兼有先验层和经验层两层的意义。因此,四句教中所说的意 -- 「有善有恶是意之动」之意,其实只是「意」的观念的部分意义,即经验层面的意义。至于先验意义的「意」,阳明有时以「诚」字来表示,这是自《中庸》以来儒者以诚来指示道德本体的一个发展。在这个意义下,阳明亦曾说「诚是心之本体」(《传习录》卷中,《集评》118,P.144),又曾说「诚是实理,只是一个良知」(《传习录》卷下,《集评》281,P.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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