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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问题的逻辑哲学省察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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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5-08

2 隐含的存在与明示的存在

对于“金山不存在”或“伯克利学院的又圆又方的屋顶是不存在的”之类的“存在难题” ,在上面的论述中,我们是试图将存在作“真实个体的存在”与“思想对象的存在”之分来 解决的。对于这种解决方式,有人可能不同意,即不同意将存在取广义与狭义之分,而倾向 于唯名论意义下的存在。那么,下面我们要考虑的是,如果取唯名论意义下的狭义的存在, 即认为存在只是真实个体的存在的话,我们怎样解决上述的“存在难题”呢?

存在问题的一个主要内容就是所谓的“主词存在”问题,这个问题在现代逻辑哲学中的表 述就是:在形如“S是P”或“S不是P”之类的命题或语句中,S作为命题或语句的述说对象( 即主词),是被预先假定为“存在”的,这也就是说,一旦某人作出“S是(不是)P”之类的 命题或语句,他就认定了S是存在的。也正是由于这个主词存在的预设,就导致了“金山不 存在”之类的“存在难题”:在形如“S是不存在的”之类的命题或语句中,一方面该命题 或语句本身预设了主词S是存在的,另一方面命题或语句的谓词又指出了S是不存在的,因此 ,“S是不存在的”就等于说“那个存在的S是不存在的”。

要在取“存在”之狭义即在唯名论所指的存在的前提下解决这个问题,我认为,我们有必 要将存在区分为“隐含的存在”与“明示的存在”。 我认为,任何一个形如“S是(不是)P”之类的命题或语句都预设了主词S的存在,这种意义 下的存在是通过语法或语义蕴涵“隐含地”告诉我们的,因此,我们把这种意义下的存在谓 之命题或语句的“字里之意”或“潜在之意”,它所谓的“存在”是一种“隐含的存在”。 而在“S是存在的”或“S是不存在的”中作为语法谓词所明确宣称的“存在”或“不存在” ,则是命题或语句本身明确地显示的,因此,这种意义下的存在我们谓之“明示的存在”, 它属于命题或语句本身的“字面之意”。从逻辑层次来说,在一个命题或语句中,“明示的 存在”要强于“隐含的存在”,这也就是说,如果在一个命题或语句中,其隐含的存在与明 示的存在并不矛盾,那么隐含的存在就可以上升为明示的存在,即由“隐”变“显”,比如 在语句“小张考上了大学”、“史密斯先生出去旅游了”中,都有“小张存在”或“存在一 个叫史密斯的人”之类的隐含存在,由于它们与语句本身的明示之意不相矛盾,因此,这些 隐含的存在是合理的,可以由“隐”变“显”。反之,如果在一个命题或语句中,既有隐含 的存在,也有明示的存在,且两者是相互矛盾的,那么,在这种情况下,由于明示的存在要 强于隐含的存在,于是,明示的存在就自动地消除了隐含的存在,整个语句便只包括“明示 的存在”之意。例如,在“孙悟空是不存在的”这一语句中,主词预设了“孙悟空是存在的 ”,但语法谓词“不存在的”则明示了孙悟空的不存在,在这里,隐含的存在与明示的存在 发生了矛盾,因此,明示的存在就自动地消除了隐含的存在,这样,整个语句的意思就是“ 孙悟空是不存在的”而不是“那个存在的孙悟空是不存在的”。用同样的方法,我们也可以 解决“金山不存在”与“伯克利学院的又圆又方的屋顶是不存在的”之类的难题。

这也就是说,作为命题或语句的字里之意的“隐含的存在”与作为命题或语句的字面之意 的“明示的存在”是两个不同层次的存在,一旦在命题或语句中两者发生冲突,则明示的存 在就自动地消除了隐含的存在,这样,整个命题或语句就以明示的存在为准。

在对存在作“隐含的”与“明示的”之分这一点上,逻辑学家盖士达的“潜预设”(Pre-Su pposition)理论对于我们进一步理解这一问题是有助的。按盖士达的观点,所谓一个语句的 潜预设,是指该语句所具有的潜在的、可能的预设,它是一个句子从语义上分析而得到的预 设。一个语句的潜预设如果与该语句的特定的语境相一致,则它就显现出来,成为实际的预 设,反之,如果它与该语句的特定的语境相矛盾,则它就被该语境消去而不复存在了。例如 ,相对于语句“小王用不着戒烟,因为事实上小王从没有抽过烟”,尽管“小王用不着戒烟 ”有预设“小王曾抽过烟”,但由于它与后面的语句相矛盾,所以,后面的语句“因为小王 从没有抽过烟”就自动消去了这个预设,因此,这只是一个已被消去的潜预设[5]。可见, 按盖士达的观点,对语句的潜预设的设定只是语义上的分析,而该潜预设在具体的语境中能 否显现出来,则是一个语用问题。套用盖士达的这一说法,我认为,我们也可以说,隐含的 存在只是一个语义上的问题,而它能否变成明示的存在则是一个语用问题。

3 传统逻辑的存在与现代逻辑的存在

存在问题并非现代逻辑的产物,实际上,在传统逻辑的性质命题中就涉及到了这个问题, 这就是所谓的“主词存在问题”。

我们知道,在性质命题中,同一素材的四种命题A、E、I、O之间具有真假之间的可推导关 系:反对关系、下反对关系、矛盾关系、差等关系。根据这些关系,我们便可以在四种命题 间进行推导,比如,由A命题的真,可以推知E命题为假,由0命题的假可以推知A命题的真, 等等。这种同一素材的A、E、I、O之间的真假关系,也叫对当方阵。但是,这种推导关系有 时会出现问题。例如,根据差等关系,由SAP的真可以推出SIP一定真,可是,当我们由“所 有的金山都是金子做成的”推出“有的金山是金子做成的”时,我们就发现,这种推理并非 是保真的,因为,在这个推理中,前提“所有的金山都是金子做成的”无疑是真的(即使并 不存在现实的金山),但结论“有的金山是金子做成的”却是假的,因为后者是一个特称命 题,也叫存在命题,其意为:至少存在一座金山是金子做成的。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传统逻 辑对根据对当方阵所进行的推理有一个要求,即性质命题的主词必须被假定是存在的,如果 不假定主词是存在的,则从全称到特称的推理就不是保真的。

因此,传统逻辑在推理中引入了本体论的假定,它要求主词都必须是存在的。而事实上, 从现代逻辑的观点看,这种假定是错误的。所以,现代逻辑对存在问题进行了新的理解。我 认为,现代逻辑对存在问题的贡献主要表现在下面两个方面。

第一,现代逻辑对传统的性质命题作了更为精确的分析。就传统逻辑来看,性质命题都是 主谓形式,它们所断定的是普通名词之间存在的关系,因此,传统逻辑认为,全称命题A与 特称命题I的区别只是主词的周延情况不同,即前者的主词是周延的而后者不周延,除此之 外,两者本质上是一致的。对于这一观点,现代逻辑并不同意,现代逻辑认为,全称命题A 与特称命题I的根本区别在于前者对于主词的存在并没有作断定,而后者则对于主词的存在 作了明显的断定,因为,全称命题是一个假言命题,而特称命题是一个存在命题。这也就是 说,全称命题“所有S都是P”的真实涵义是:对于所有的个体x,如果x是S,那么x是P,用 公式可以表示为:。而特称命题“有的S是P”的真实涵义则是:至少存在一个 个体x,x是S并且x是P,用公式可以表示为:。通过现代逻辑的这一分析,我 们就可以清楚地看出,在主词并不存的情况下,全称命题仍然是真的,而特称命题则是假的 ,因此,在现代逻辑中,SAP→SIP的推理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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