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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5-08
我们问“那是什么”,在希腊语中就是ti estin(意为“那是什么”),这个问题的答案可以有很多,如“那是一棵树”,“那是一头牛”,对此我们还能进一步问“我们称之为‘树’的是什么东西?”,或“我们称之为‘牛’的是什么东西?”通常理解,上述后一层追问已接近哲学的发问,因为这是对某物的实质和所是发问。但在海德格尔看来,这种追问只是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意义上的问题,例如他们问“什么是美?什么是知识?什么是自然?什么是运动?”这些都是在存在者状态上的追问,而海德格尔关注的是“不仅要为自然、运动或美是什么给出一个精确的界限,而同时也是要对‘什么’的意思是什么给出一个解释。”④所以当他从哲学上,从希腊起源上来问“这是什么”这个问题的时候,他是在力图重新追问“存在”的意义。“我们找到对‘什么是哲学’这个问题的答案,不是通过历史上对哲学定义的各种说法,而是通过与作为是者之所是(即存在者之存在)而传送给我们的东西的交谈。”⑥那么海德格尔找到了什么呢?“呼应于是者之所是(即存在者之存在)、并直接纳入其中以及展开着的相契就是哲学。”⑥在《存在与时间》、《形而上学导论》多本著作中,海德格尔都着意区分了存在者与存在的差别,并一再指出苏格拉底之后的哲学只着眼于存在者,而遗忘了存在,他们在回答“这是什么”时,只是把“什么”理解成一种范式或理想,一种生存上的,本体上的总体解释性的自明原理,这当然是一条思路,但也只是一条思路而已,并且还不是真正哲学意义上的思路。海德格尔显然不满意这种“建筑术”式的概念体系,他要将哲学眼光推到“是什么”之前的那一步,要在基础本体论、元哲学的层面上谈论哲学,而他如此这般谈论哲学的方法就是现象学的方法。
二、作为方法的现象学
“存在论与现象学不是两门不同的哲学学科并列于其它属于哲学的学科。这两个名称从对象与处理方式两个方面描述哲学本身。哲学是普遍的现象学存在论;它是从此在的诠释学出发的,而此在的诠释学作为生存的分析工作则把一切哲学发问的主导线索的端点固定在这种发问所从之出且向之归的地方上了。”⑦海德格尔的生存——本体论现象学与胡塞尔的先验现象学之间的差异是不言而喻的。在开始对“现象学”进行探讨之前,首需说明的一点是,本文同意倪梁康先生在《现象学及其效应》中的一段话:“‘现象学的效应’首先并且主要是通过‘作为方法的现象学’而得以传播的,它是使‘现象学运动’得以可能的第一前提。而在‘作为哲学的现象学’这一方面,它的影响则始终是分散的,换言之,它的旗帜所具有的凝聚力相对于‘作为方法的现象学’要小得多。”⑧本文之所以选取海德格尔的现象学观念作为入手处,正是基于它作为“作为方法的现象学”的典型性。当然这并不表明海的现象学观念将成为本文的标准和旨归。身为现象学运动的一员,海德格尔当然同意“走向事情本身”这一现象学基本口号。但打一开始他就不认为自己的工作——无论是作为对象的存在论还是作为方法的现象学可以被划人某一具体学科。关于这一点在《存在与时间》中他表述得很清楚:“处理这一问题(指存在论)的方式是现象学的方式。但这部论著却不因此把自己误归人某种‘立场’或某种‘流派’。‘现象学’这个词本来意味着一个方法概念。”⑨“现象学’这一名称则即不称谓其诸研究的对象,也不描述这些研究包含着哪些实际内容。无论应当在这门科学里论述什么,‘现象学’这个词都只不过告诉我们如何展示和处理这种东西。”⑩如何理解作为存在论的方法的现象学?简言之,就是海德格尔一以贯之的那句口号:“让存在者是其所是。”这是一个典型的方法论表述方式。我们发现,在不同时期,对这句话的理解大相径庭,这不仅因为对“存在者”的不同选取(如从“此在”,艺术作品,诗到语言)导致了差异性,而且因为对“是其所是”一语的不同理解,譬如,何为“所是”,如何才是“是”等等,在我看来,后面这个原因更为关健,它直接标志了海德格尔哲学观的演变。试举《存在与时间》和《艺术作品的本源》两文为例。在《存在与时间》中,海德格尔没有从胡塞尔入手,而是回溯到希腊,去探讨现象学一词的两个组成部分:现象和逻各斯的来龙去脉。据海德格尔考证,在古希腊,“现象”一词的意义是:就其自身显示自身者,公开者。而逻各斯的原义则为言谈,意为把某种东西展示出来让人看。所以综合“现象”和逻各斯”的含义,现象学是说:“让人从显现的东西本身那里,如它从其本身所显现的那样来看它。”⑩但是海德格尔的表述是有问题的。首先他说:“诸现象’就是:大白于世间能够带入光明中的东西的总和;希腊人有时干脆把这种东西同存在者视为一事。”⑩我的疑问在于:“就其自身显示自身者,公开者”与“大白于世间或能够带入光明中的东西”是否等同?一个就其自身显示自身者是否必然大白于世间?海德格尔意识到这一点,他接着说:“按照通达存在者的种种方式,存在者又可以以种种不同的方式从其自身显现。甚至它可能作为就其本身所不是的东西显现。”⑩言下之意,“就其本身所不是的东西显现”者是不可能大白于世间的。据此,他进一步区分了现象、现像与假象:所谓现象就是就其自身显示自身;所谓现像意为通过自身显现呈报出一个不自身显现的他物;所谓假象则是一种显似。他分别举“病理现像”论证现像,举“光照双颊赤红,呈报发烧和机体失调”论证假象。上述区分看似精细,实则过于形式化和简单化。因为就“显现”而言,无论现象、现像还是假象,它们当然都首先显示自身,其次才是(在因果,现象、本质意义上)指引I关联不显示自身的某物。例如“双短赤红”首先显现的就是“双颊赤红”自身,其次它可能指引光照,可能指引机体失调,可能指引发烧,也可能根本就只是“双额赤红”而别无指引。而按照海德格尔的观点,作为“就其自身显示自身”的现象意味着与某种东西的独具一格的照面方式,它之所以有别于现像和假象,正在于现像和假象意指存在者本身之中的某种存在着的指引关联,而现象却不存在这种情况,因为对现象而宫,指引者就是自身,所以“现像和假象以各各不同的方式奠基于现象。”这里的关键问题在于,是否存在着没有指引关联的纯粹显现自身?以及为什么存在着指引关联就是非法的?现象、现像和假象真的可以如此泾渭分明地加以判别吗?在做上述判别之时,似有将现象设为基础与本质的嫌疑,这种类似“本质主义”的表述是否合法?再有,敞开性和遮藏性的关系只是一种主客二分式的简单对立,还是有更为复杂的关系?上述问题在《存在与时间》中并末得到很好的解决。尽管在“此在、展开状态和真理”等章节海德格尔对“遮蔽与无蔽”、“真理与不真”做了一些分析,但是只有在《艺术作品的本源》中他才真正较为清晰地阐明了上述疑点,具体说来,主要是两个问题:I、指引关联的合法性;2、敞开状态与遮蔽状态的关系。海德格尔用艺术作品取代此在,目的依旧是为了探讨存在问题。“让存在者是其所是”,在<艺术作品的本源)中,这个“存在者”就是艺术作品。为体现“就其自身显示自身”,海区分了作品的对象存在和作品的作品存在。前一种存在方式如在陈列馆和展览厅中的作品,因为在移置过程中远离了其自身的世界,作品也就不再是原先曾是的作品了。“虽然作品本身是我们在那里所遇见的,但它们本身乃是曾在之物。作为曾在之物,作品在承传和保存的范围内面对我们。从此以后,作品就一味地只是这种对象。它们面对我们,虽然还是先前自立的结果,但不再是这种自立本身了。”⑩那么何为作品之作品存有?海德格尔问:“然而,如果作品处于任何一种关系之外,那它还是作品吗?作品处于关系之中,这难道不是作品的本性吗?当然是的;只是还要追问:作品处于何种关系之中。”⑥这一问非常有力,它实际上对《存在与时间》中的那个问题“指引关联是否合法”做出了正面回答。存在者必然地处于某种关系之中,不存在没有指引关联的纯粹显现自身。因此,现象与现像、假象的区分就不是看有还是没有指引关联,而是看处于何种指引关联当中。“作品之为作品,唯属于作品本身开启出来的领域。因为作品的作品存在在这种开启中成其本质,而且仅只在这个开启中成其本质。”⑩作品开启出的这个领域就是世界。世界的性质就是敞开性,但它只是作品之作品存在的两大本质特性之一,与之相对立的是大地。海德格尔对世界与大地的关系论述颇多,我所感兴趣的是:他在作品之作品存在中提出世界和大地两个概念,其真正的用意何在?“世界是……自行公开的敞开状态。大地是那自行锁闭者……。世界和大地本质上彼此有别,但却相依为命。世界建基于大地,大地穿过世界而涌现出来。但是世界与大地的关系绝不会萎缩成互不相干的对立之物的空洞的统一体。⑥“世界与大地的对立是一种争执。但由于我们老是把这种争执的本质与分歧、争辩混为一谈,并因此只把它看作紊乱和破坏,我们轻而易举地歪曲了这种争执的本质。然而,在本质性的争执中,争执者双方互相进入其本质的自我确立之中。”⑩用意已经很清楚了;在“让存在者是其所是”的过程中,存在者并非一味简单地处于大白于天下的敞开状态,而是保持在敞开与遮藏的张力之间。这种争执并不是一种紊乱与破坏,并不会由此而导致现象、现像和假象的黑白颠倒、是非不分,相反它保证了存在者的本质存在。需要指明的是,与上述表述并行不悖的两个问题是真理和本质。众所周知,海德格尔取alitheia为真理的含义,意为去蔽,如上所述,由于晦蔽是无蔽的根据,非真是真理的前提,因此真理预先假定了一种永远不可能完全敞亮的晦蔽的背景,所以在对存在的追问中不可能达到“终极答案”,因为存在总是在向我敞亮的同时又向我们遮蔽。同理,所谓无蔽、敞亮的“绝对真理”也是不可能有的,有的只是对真理的恒久追问。此外,不存在传统哲学意义上的“一切为一”式的本质。自泰勒斯始,西方哲人就一直在为纷坛变化的现象世界努力寻找一个永恒不变的本质,这种把存在者一字排开从各个中抽取出共性来的作法,在海德格尔眼里恰是一种“非本质的本质”。“他所关心的,则是本质的本质,某物的本质内容,它的具有本质性的存在。寻求这一本质,不在于借助于抽象共性以得出普遍适用的概念,反倒在于牢守干所追究之物,具体入微地经验此物,由近及远、触类旁通。”④上述对“什么是哲学”,“作为方法的现象学”以及真理、本质的简单论述意在说明,海德格尔扭转了西方哲学二千年来的基本观念,他的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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