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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0-23
一下该原理的发表过程,就可悟出他的良苦用心。本来历史唯物主义原理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已作了正面、系统、全面的表述,从学术价值上看,是无论如何应设法出版的;但从宣传价值上看,同青年黑格尔派的论争,就不如直接诉诸无产阶级和社会主义者的著作。所以,马克思“情愿让原稿留给老鼠的牙齿去批判”[8],而不惜另外花费精力,将原理放到《共产党宣言》、《关于自由贸易的演说》、《哲学的贫困》、《雇用劳动》等著作和演讲稿中去宣示。这些著作和演说正是直接面向共产主义者和工人群众的;《哲学的贫困》虽然是批判蒲鲁东个人,但由于这个人在法国社会主义运动和工人群众中的特殊地位和影响,批判他实际上也就是向法国共产主义者和工人阶级作宣传,其意义非一般的批判可比。
这些最具科学普遍意义的理论成果,却具有如此明确的现实实践目的,我们由此可以想见马克思思想的其他方面。
如果说,马克思在书房里研究所得的科学发现都是着眼于“改变世界”而不只是“解释世界”,那么,作为他伟大业绩的另一面即社会舞台的活动,那就更是直接从属于“改变世界”的工作了。正是由于社会实践对于“改变世界”是直接而现实的实务,所以它才能那么强烈而大量地吸纳思想家的时间和心智。弗兰茨·梅林告诉我们,“我们事业的所有伟大先驱者们”都对马克思有这样“一致的看法”:“只要实际行动的时机一到,他就定会心甘情愿地搁下笔来,不再写他所知道的事了。”[9]只有真诚地把“改变世界”当作现实任务奉行的思想家,才能这样安排思考与行动的主次。而这种实践第一的倾向,又必然规定着他理论思考的从属性。
“改变世界”这一非常的任务,正要求它的奉行者具备非常的思考深广度和非常的实践意志。所以,当革命潮来时,马克思能慨然投笔,出海导航;而当革命潮退时,他又能及时退回书房,下帷穷经。马克思就是这样一位合思想家和革命家于一身的创世者。作为思想家的革命家,他不同于一般的革命家,其目标不在于夺权坐天下,而是要改变整个人类的生活质量;作为革命家的思想家,又不同于一般的思想家,其目标不是要解决思想史上遗留的问题,从而填补思想史的一个环节,而是要解决现实社会问题,探求改变世界的原则和机理。作为思想家和作为革命家的这种互相规定,导致了马克思理论和实践的高度统一。当今分析的马克思主义学者G·A·柯亨对此也有共识,他说:马克思“理论的目的在于产生与实在符合的思想。实践的目的在于产生与思想符合的实在。因此,理论和实践的共同之处是渴望建立思想和实在的一致。”[10]
从马克思后四十年思考与实践内容来看,“改变世界”足以提挈他这段人生。如果说,在他的前期也有这种思想苗头的话,那还只是朦胧的愿望和没有整体目标的局部摸索。进入后四十年才形成“改变世界”的整体目标,并进入有目标的实质性操作。而今,马克思贡献予这个宏伟纲领的实践活动已经消逝,而其经天纬地之思考却借文字传留给了我们。但我们在解读他的遗文时,如果忽视或撇开他那宏大的实践意向,坐在经院书斋中作纯学理之猜度,或牵就别种目的强作理解,那都不是接近马克思的做法,而是以“经”注“我”,肢解、重构马克思的做法。
二、改变世界的实践思维
马克思的全部思考既是围绕“改变世界”而展开,而不是对思想史上某种问题作纯学理的逻辑推演,那么,这种特定类型的任务就必然要求特定类型的思路来解决。“改变世界”这个任务的实现最终要取决于实践,因此,一切认识与思考都必须围绕实现目标所需要的实践而展开。因此,这里的思路,这里的唯一有效思路,只能是实践性的思路,只能是切合实践、服务于实践、解决实践认识问题的思路。迄今为止的思维科学未能提供这种思路的名称,我们且称之为“实践思维”。“关于离开实践的思维是否具有现实性的争论,是一个纯粹经院哲学的问题”[11]
。马克思很早就用这句话明确地表示了他对“离开实践的思维”不感兴趣。这是一个肩负“改变世界”使命的人自然而必然的思维倾向。
实践思维既是马克思思想的整体思路,那也就是我们理解其整体思想的必由之路,是理解马克思整体思想的一把唯一的钥匙。有鉴于此,实践思维之要略不可不首加辨识。
如果把逻辑思维、解释性的理论思维、幻想性的形象思维与实践思维加以排列比较,就可以发现,它们之间具有“思维内部规律→超越思维引入存在→超越存在引入理想→超越理想引入实现(或实践)”这样一种依次递进的层级性:
逻辑思维 逻辑思维只在概念、判断、推理之间运行,即它只解决思维内部的问题,只解决思维内部的正确性问题。逻辑思维正确性(亦即真理性)的判断根据,只在思维内部先在与后有的思维结果之间;逻辑思维不关心思维之外的客观存在,它不考虑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
。
解释性的理论思维(理论思维除了解释客观存在之外,还有以建立价值原则为目标的)解释性理论活动中虽然也充斥着逻辑思维,但却引入了逻辑思维所不加考虑的因素——客观存在;而且被引入的“客观存在”还成了思维活动的主导因素——思维结果必须符合客观存在。所以理论所追求的真理性与逻辑所追求的真理性并不相同:前者要求用外在于思维的“客观存在”去检验;后者只用思维内部先在或后在的思维结果去检验。由此可见,逻辑思维并不能完成理论思维的任务,理论思维是超越逻辑思维的一种独立思维方式。
幻想性的形象思维(形象思维也还有非幻想而模拟现实的)幻想性形象思维也与客观存在事物有着直接间接的密切联系;然而这种思维并不遵守客观存在的规定,它超越了规定理论思维的客观存在,而引入了思维主体的情感意愿:思维的走向由思维者自己的情感意愿牵引。这种思维的结果再不表现为普遍原理而表现为具体的意象;其价值也再不在于“真”,而在于“善”,在思维结果的理想性。这种形象思维的目标当然也不是理论思维所能完成的,因而它也是一种独立的思维方式。
实践思维实践思维是一种最具综合性的思维方式:它在运思过程中,需要运用多种思维方式或它们的成果。但是,实践思维作为一种独立的思维方式,不在于它综合运用各种思维方式,而在于它超越各种思维方式的范围,引入“在现实环境中实现所追求的目标”的思考内容,即引入“实践”的思考内容。这是前述任何一种思维方式所不能考虑也不必考虑的任务。实践思维直接是在幻想性形象思维基础上的超越,因为实践思维是对理想目标的追求;但实践思维不是象幻想性形象思维那样满足于获得理想的意象,而是要获得理想的现实,因而引入了把理想意象变为现实的“实践”。实践不仅是实践思维一项新添加的内容,而且是规定思维导向的因素。正如符合存在是解释性理论思维的导向、符合理想是幻想性形象思维的导向一样,符合实践要求是实践思维的导向。正由于“实践”在思维中具有导向作用,使得实践思维在应用其它思维方式时附加上了特别的要求:——实践思维在认识实践环境和材料对象时,要用客观存在去校正思维成果,这很象解释性理论思维;但实践思维所认识的内容必须是客观事物中可被实践操控的实体因素,而不是客体被人感受、识别、理解的意象、意念或它们的文字记录,所以实践思维检验认识的真理性不是象理论思维那样仅凭语言引述事实的现象特征,而是必须通过实践动作操控事物实体。这不同于理论思维所要求的认识。
——实践思维在设定实践目标时,尽量满足人的利益、理想要求,这很像幻想性形象思维;但实践思维想象的目标,却必须是可经实践造作而化为现实存在的意象,而不是仅供观照以求心神娱乐、无法实现也不打算实现的意象。这又不同于形象思维。由此可见,实践思维既具有综合性,更具有独立性。我们不能因为实践思维中包含其他思维方式而取消它。将这样一种与人类历史同样悠久、与人类实践同样普遍、人类养育自我的思维方式作为一类独立的研究对象列入思维科学,正无可非议。
说明实践思维具有无可替代的独立性,还不是本文此节的目标,它不过是进而探讨这种思维方式系统规律的立足点;我们需要实践思维的系统规律去理解马克思思想的整体结构,去据以审订他的思考结论。
即使马克思的研究过程不是采用实践思维,或者偏离了实践思维,我们也必须用实践思维去读解和批判他的著述,因为这是解决他的“改变世界”这一思想课题唯一正确的思维方式。如果马克思偏离了实践思维,那就说明他的思路出了问题,错的是他,而不是我们。正如面对一份数学答卷,人们只能以正确的解题思路去审阅它一样。
面对马克思的思想课题及其研究成果,实践思维的系统规律问题无可徊避;人类也实在早就应该有这方面的系统知识。奇怪的是,人类建立了逻辑学去研究逻辑思维规律;人类也有许多关于形象思维规律的研究专著;可是,我们这里提出实践思维,却不知去哪里引录经典定义;我们需要实践思维系统规律,却不知去哪里参阅专门资料。
好在实践思维是凡人皆有的切身经验。因为人类实践是个体赖以生存的根本手段,也是人类活动区别于动物活动的根本特征;而实践思维不过是筹划现实实践的心理活动而已。因而关于它的性质与内容,即使缺乏权威的研究结论,我们自己的实践经验也可以作为言说和判断的切实根据。
只是我们日常生活中的个人实践活动,有许多是无需多加思考的习俗、习惯或模仿性活动;有许多是片断的不完整的活动(如工厂里的分工劳动);实践思维在这类实践活动中难以体现其固有的全面性与系统性。系统性实践思维存在于整体目标的实现谋划之中,尤其是在新创性目标的实现谋划之中。例如,创建一个工厂,修建一条铁路,制造和发送一艘宇宙飞船,乃至打一场战争,变革国家体制等,每一项具体目标的实现都会有一个系统的实践思维过程。
对于这些大型的实践目标,需要投入较多的人力和物力,需要组合复杂的实践活动,花费较长的时间才能完成。人们通常把这种实践系统称为“工程”。实践思维在对工程的运思活动中最具有系统性的特征。
标签:马克思主义哲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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