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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晋时期音乐美学作品之人文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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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25

嵇康也曾提出过“和声无象”的论点,他的旨意就是直指儒家的功利主义的乐象观点,在他看来他的这种观点能够对人们的抵抗诱惑能力和驰骋无穷的心理之美有一定的调节作用,能够使人们了解更多关于审美的观念,成功打开人们追求美的心灵之门。魏晋南北朝时期的乐象论,不但背离了以儒家为代表的传统乐象论中的道德教化内容,还成功的完成了由音乐欣赏理论到审美的成功转换,并且也为后世的音乐审美理论的开展提供了有力的基础。雅俗之间的竞争主要通过各种方式进行表现,其中最明显的一种表现就是民间的俗乐和官方的雅乐之间的比较。魏晋六朝时期有很多新兴的音乐美学的研究者对其进行专业研究,并在研究过程中产生很多不同的分歧或共鸣。以悲为乐的审美风尚进行过相关的阐述称:“乐悲则国灭”,这样的观点在后来得到了否定,以至于俗乐不被接受甚至遭到职责的现象得以消失。

二、魏晋音乐美学作品中的人文精神

所谓的人文精神,就是一种人类自发产生的自我关怀的情感,主要表现为对人的尊严和价值的维护、追求或是关心等等。

魏晋南北朝时期的音乐美学思想主要表现的特征有三点:首先是独立,它所表现的是从社会伦理道德中脱离出来的一种精神境界,也是从音乐自身所发出的探索音乐审美的规律;另外是突破,从道家的理想或是玄学人本的精神为主题,并附加儒家传统的音乐美学思想。魏晋南北朝时期的音乐美学思想是有音乐美学和人文精神相互融合共同促进的成果。在魏晋时期,关于音乐的一些问题已经形成了一种基本的体系,音乐的自然之和、音乐之和乃以主体之间都成为了音乐中不可缺失的重要部分。阮籍对雅乐和俗乐进行区分主要是利用了自然之和的方式;相比之下,嵇康则是将音乐的自然属性作为区分的基本依据,来深入的对音乐的伦理概念进行澄清,与此同时,他还对音乐的创作规律进行了探究。将整个研究的观念都投入到音乐的整体之中,他强烈的对音乐是有人的情感来控制的观念进行了反对,并且他主张音乐的声音之所以产生完全是由声和心之间的和谐来共同构成的,这无疑形成了一种具有时代特色的审美理念。这样的理念不但对声音以外的境界进行了追求,并且也为今后音乐美学理论的形成奠定了坚实的发展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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