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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中国哲学的基本问题及时代意义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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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2-10

2、贵和尚中,求同存异

中国哲学在天人关系上表现出合一的趋向,而这种“合”,即是“和”的内涵之一。中国哲学讲求和谐之道,其基本内涵有三个:一是人与天和谐,一是人与人和谐,一是人与内心和谐。人与天和谐,就能天人合一,保持生态平衡;人与人和谐,就能肝胆相照,维护社会稳定;人与内心和谐,就能内心充实,实现个人幸福。《国语·郑语》:“和实生物,同则不继。”和,是与“同”不同的概念。和,强调多样统一,既能异彩纷呈,又能高度协和;同,则是强调彼我无异,归于一物。可见,和,是在保有个体价值与个性特色的前提下,对诸多个体事物进行整合加以创新发展的结果,因此“和而不同”成就的是君子。这种既注重个体,又注重群体,并力图在个体与群体之间寻求平衡点的方法,就是“中庸”。“喜怒哀乐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礼记·中庸》)中庸之道,就是不走极端,讲求协和。“不得中行而与之,必也狂狷乎!狂者进取,狷者有所不为也。”(《论语·子路》)“师也过,商也不及,过犹不及。”(《论语·先进》)正因为“过犹不及”,才需要“中行而与之”。贵和尚中,其实是相辅相成的。和与中,就是阴与阳。和为阴,中为阳,和为少林武功,中为太极文柔,二者相配,恰好就可以达到“协和万邦”(《尚书·尧典》)的目的。由此可见,《易》所提出的“阴阳”的概念,对中国哲学的影响是多么深刻。

贵和尚中,重要的是以“中”为尺度,以“和”为目的,在这样的理念指导下,中国哲学又发展出了“求同存异”的思想。既然和是多样统一,那么要想在多样之上保持统一,就必须“求同”;要想在统一之中保持多样,就必须“存异”。同与异,也就是阴与阳。当同为阴,异为阳时,阳为引导,因此“同”要有统一的旗帜,才能团结一致,向着共同的目标前进;阴为配合,因此“异”要有不同的色彩,才能五光十色,晕染出虚实相生的效果。所以贵和尚中、求同存异,本身就是阴与阳的关系。阴阳相合,虚实相生,和中共济,异同并存,“致广大而尽精微,极高明而道中庸。”(《礼记·中庸》)才是中国哲学的基本精神。

3、刚健自强,奋发有为

人是具有主动的内在与外在探求之欲的万物之灵。中国哲学在“以人为本”的观念的支配下,力求探讨人在向内与向外的求索过程中所应具备的精神风貌,进一步丰富了中国哲学的基本精神体系。

“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易传·彖传》)天为乾道,是阳,代表奋发有为,因此天的品质是“行健”,人与天相应,君子要“自强不息”;地为坤道,是阴,代表稳重持成,因此地的品质是“势坤”,人与地相应,君子要“厚德载物”。君子兼备了天的“自强”与地的“厚德”之道,就是“三才兼备”,就能顶天立地,从而实现人生的理想抱负。中国哲学中的这种刚健自强、奋发有为的精神可以说是流传千古,激励了历史上无数仁人志士为之奋斗。孔子说:“默而识之,学而不厌,诲人不倦,何有于我哉?”(《论语·述而》)曾子讲:“可以托六尺之孤,可以寄百里之命,临大节而不可夺也。君子人与?君子人也。”(《论语·泰伯》)孟子讲:“天之将降大任于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孟子·告子下》)“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孟子·滕文公下》)刚健自强、奋发有为的精神,深深地融入到我们中华民族的血肉之中。愈是艰难困苦,愈是遭遇挫折,愈是奋起抗争,愈是不屈不挠,“知其不可为而为之”(《论语·宪问》)。正是缘于中国哲学中内在精神品质的外在表现,正因为以人为本,所以人生于天地之间,必欲造就一天地人格,并为实现这种道义与理想而不懈奋斗。中国哲学中积极有为的人生态度始终占据着主导地位,从而使中国哲学趋于实用性,带有极其强烈的务实色彩。孔子说:“君子不以言举人,不以人废言。”(《论语·卫灵公》)就是强调“务实”的重要性。要自强,要有为,就要务实,踏踏实实地做事,才能真正达到理想的人格境界。“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礼记·中庸》)华而不实,浮夸自矜,都是不可取的价值态度。中国哲学的务实精神,的确有它精湛实用的一面。

三、中国哲学的时代意义

当今世界正处于全球化的大潮之中。全球化是社会历史发展的必然结果,它引起资本、技术、人口、服务、知识等在全球范围内的流动,带动了全球经济的增长与发展,同时也引发了一系列的全球性问题,诸如全球气候变暖、生态恶化等物质层面的恶果。物质层面的消极方面反映到精神生活中来,就造成了个人信仰、精神道德、社会关系的危机。有人曾经这样概括当代人的荒谬处境:“上不在天,下不在地,外不在人,内不在我。”如何在全球化的大势之中正确处理这一系列问题,是中国哲学面向新世纪得以发展的契机之一。也正是在解决这些问题的过程之中,才能顺利完成中国哲学的现代化转型之路。

1、个体生命价值与群体利益的构建

前文已多次说过,中国哲学具有独特的人本主义观念。但是人不是孤立的个人,人之所以为人,就在于他是万物之灵。万物之灵和万物有什么不同呢?区别在于,动物只有兽性,而人不仅作为自然的一分子,具有生物学意义上的动物性,而且作为社会的一分子,还具有社会学意义上的人性,因此,人始终是处于社会中的人,人际交往中的各种关系,就是社会关系的具体体现。人必然要与他人合作,产生群体的概念与实质,从而在群体之中实现个人价值。谈人本主义,也离不开个体生命价值与群体利益这一层内容的探讨。

在个体生命价值与群体利益构建的问题上,中国哲学中的不同流派存在较大分歧。总的说来,儒家更重视群体利益,道家更重视个体价值。注意,这并不是说儒家不注重个体价值,道家就不重视群体利益。二者只是强调的侧重点不同,并无实质上的对立。他们都是从人的价值角度去思考问题的。但是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我们的传统选择了以儒家为主导、以道家为补充的意识形态学说。这种选择是必然还是偶然?我认为是必然。在学习和研究文史哲等学说理论时,我个人非常注重从历史地理的角度去寻求思想与观念产生的生态与人文基础。在这个具体的问题上,我十分赞同南京大学莫砺锋教授的观点:“我们在黄河流域,在这个水深土厚、气候也不是很温暖的地方,而且有滔滔的大河需要治理,不治的话就会有水患。所以对中华民族来说,如果太强调个体生命而忽视群体利益的话,就不利于我们这个民族的生存繁衍。因此,以儒家的孔孟之道为代表的这种伦理观念、道德理想,就历史地被选择为我们这个文化的核心精神。”“这是一种自然选择。”(莫砺锋《杜甫诗歌讲演录》)正是中国历史地理所形成的相对闭塞性与内在的忧患性,才使得我们的文明立足于农本,我们的民族精神中多了一份忧患意识,“生于忧患,死于安乐”(《孟子·告子下》),正是中国哲学留给今人的一笔极其宝贵的思想遗产。

我们说过,“和”有三重内涵:一是天与人之和,一是人与人之和,一是人与内心之和。天人合一,是人与天之和,而个体生命价值与群体利益的构建,就是人与人之和。孔子讲:“君子求诸己,小人求诸人。”(《论语·卫灵公》)强调在处理人际关系上要对自我多加反省,“求在我者也”(《孟子·尽心上》),伦理道德实践的主体是自我,因此要想施行仁义,塑造人格,就要从自我做起。“反身而诚,乐莫大焉。”(《孟子·尽心上》)强调的正是对自我行为的约束。在此基础上,则进一步尊重他人实现个人理想的意愿,去寻求“成人”之道。既要“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论语·卫灵公》),又要“得天下英才而教育之”(《孟子·尽心上》),在群己关系的处理过程中,要努力做到“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论语·述而》)。既要“成己”,又要“成人”,在“成人”的过程中“成己”,在群体价值的构建中追求个人价值。最后的结果,便是“四海之内皆兄弟也”(《论语·颜渊》)。在“大我”与“小我”之中,寻求中庸的切合点。以和为贵,努力实现个体生命价值与群体利益的相融相成,逐渐形成中国哲学中的责任感——“以天下为己任”。这一责任感的形成,是与中国哲学“以人为本,家国一体”的意识密切相关的。孟子说:“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孟子·尽心上》)发展到后世,就有了范仲淹“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范仲淹《岳阳楼记》)的主张,有了陆游“位卑未敢忘忧国”(陆游《病起书怀》)的疾呼,有了顾炎武“天下兴亡,匹夫有责”(顾炎武《天下郡国利病书》)的呐喊……这些往圣先哲的思想,毫无疑问地对中国哲学之精神的普及与深入,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与儒家主张不同,道家则更多地关注于个人的价值,更加注重个人的自我认同。“知人者智,自知者明。胜人者有力,自明者强。”(《道德经·三十三章》)主张以实现自我认同作为人生准则。庄子则进一步阐明了对个体生命与自由的尊重:“凫胫虽短,续之则忧;鹤胫虽长,断之则悲。”(《庄子·骈拇》)“适来,夫子时也;适去,夫子顺也。安时而处顺,哀乐不能人也,古者谓师帝之悬解。”(《庄子·养生主》)一字一句,都在告诉人们要顺应自然,顺应本心,顺应自我,循天道,求自我。在我们这个以群体利益为本体的国家中,注重个体价值的道家思想,实在是一种必要的补充。因为我们在强调群体利益时,往往会忽视甚至践踏个体价值。对于个体价值的尊重,对于个体人性的追求,是我们中国哲学中较为缺乏的东西。中国哲学要想在新的时代背景下对世界有所贡献,应当在群己关系上给予进一步的定位。个体与群体的关系,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一个问题,亦即如何正确处理人际关系;两个方面,亦即究竟以群体利益为重,还是以个体价值为重。群与己,同样是阴与阳的关系。阴阳是相对的,因此当群体为阳的时候,个体就是阴,我们需要集思广益,共同创造,个体生命价值应当尽力服从群体利益;当个体为阳的时候,群体就是阴,我们需要维护个人权利,实现个性的多样化发展,群体利益的构建要更多地倾向于对个体生命价值的理解与尊重。尊重是理解的基础,理解是尊重的保障。这两个方面,是紧密结合、二位一体、不可分割的。在这一点上,中国哲学应当有所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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