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论文 > 论文资讯

韩国查处“论文代笔”网站的启示

来源:北京青年报 编辑:liuff

2010-10-25

有报道说,韩国警方日前发现一个专门通过“论文代笔”进行非法牟利的中介网站,相关人员被逮捕,对在该网站求购论文的32人也被立案调查并通报教育科学技术部。

记得去年,我国“买卖论文形成年销售数亿元产业”的消息曾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副教授沈阳经研究发现,“2007年我国买卖论文‘产业’规模约为1.8亿元—5.4亿元,论文购买者遍布高校、研究单位等,搜索引擎是到达买卖论文网站的主要途径”。

虽然说“代写论文”交易,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但说到底,这是见不得光的非法交易,对此,除了舆论关注之外,更需要引起三方面机构的注意——司法机构、教育机构与学术机构。司法机构应该严肃查处这种非法交易,教育机构与学术机构则应完善学术管理、评价体系,以杜绝这种交易。

但令人遗憾的是,自“买卖论文产业”消息曝光至今,只要在网上搜索工具中输入“代写论文”,仍可轻松获得很多“代写论文、代发论文”的结果。从这个角度来看,韩国警方对“论文代笔”网站的查处,值得国内反思和借鉴。

对于学术不端的处理,我国司法机构、教育机构与学术机构目前存在责任混乱,权界模糊的问题。有的明明是学术评价问题,可教育机构与学术机构置若罔闻,当事者只有上诉法庭,请法院仲裁,而法院无法对学术成果进行鉴定,从而使学术纷争难有权威结果。有的明显具有学术欺诈、侵吞国家财产等犯罪情节,可却往往只对当事人进行撤销相关学术职务的处理,却不启动司法程序,让学术欺诈者逍遥法外,连该追缴的经费也不了了之,沉寂一段时间后,当事人仍可换个身份重出江湖。

相对规范的处理方式应该是,属于学术评价范畴的问题,由学术机构独立进行;属于违法犯罪范畴的问题,由司法机构办理。以引起全球关注的黄禹锡干细胞学术造假丑闻为例,在丑闻曝光之后,首先是大学认定其造假并解除其职务,其后韩国政府也取消了授予黄的“最高科学家”称号。这属于学术处理。与此同时,韩国检察机关介入,经调查认定黄的骗局并据此提起诉讼,指控黄犯有欺诈罪、侵吞财产罪和违反《生命伦理法》等罪名。最终,韩国首尔中央地方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侵吞研究经费和非法买卖卵子罪,判处黄禹锡有期徒刑2年,缓期3年执行。这属于司法处理。整个过程清晰地告诉公众,何为“学术的归学术”,“法律的归法律”。

对“代笔论文”网站的处理,其实也应当遵循这一基本规则。对司法机构来说,他们无从对论文质量进行认定,但可确认花钱买论文的非法交易。出售论文者,涉嫌非法经营、妨害社会管理秩序。无论如何,司法机关不应对网上随处可见的“代写论文”网站视而不见。

司法机关在进行调查、确认交易属实之后,当把调查结果通报教育机构与学术机构,以便教育机构和学术机构对当事人进行进一步的学术处理。这样的处理,才能够让当事人完整地承担相应的违法代价与学术不端代价。

无论是学术机构先启动对学术不端的调查,进而再纳入司法程序,还是先由司法机关查处违法问题,再进行学术不端的处理,其目的都是一致的,即维护学术的尊严,倡导健康、有序的学术管理秩序与社会秩序。面对我国越演越烈的学术不端现象,司法机构、教育机构与学术机构,不能再互相观望,而当各司其职。

标签:论文资讯

免责声明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