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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河北省新能源汽车补贴(河北省新能源政策)

发布时间:2022-11-25 12:00来源:www.51edu.com作者:畅畅

河北省新能源政策

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河北省新能源规划

河北省

2016年1月,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全省城镇供热煤改电工作指导意见》,指出2017~2018年为整体推进阶段。在全省城镇适宜区域推行煤改电,完成目标约20万户(约3000万平方米供热面积)。制定完善主要电能供热设备产品标准、供热技术方案设计、施工和验收规范以及行业监管政策。2019~2020年为市场化运行阶段。对集中供热不能覆盖、不宜实施煤改气、电力充足的区域全面推行煤改电。电能供热站可采用地源热泵、污水源热泵、空气源热泵、余废热源热泵等电力驱动供热方式。

2016年3月30日,河北省物价局印发《关于居民电采暖用电价格的通知》,指出为减少大气污染,积极推进煤改电工作,河北省居民电采暖用电执行合表电价。凡电采暖用户均可向当地供电企业提出申请执行合表电价。生活用电与采暖用电实行分表计量的,其生活用电执行居民阶梯电价,采暖用电按照合表用户电价执行;生活用电与采暖用电未实行分表计量的,每年11月份到次年3月份采暖期用电按照合表用户电价执行,其他月份执行居民阶梯电价。电采暖用户同时可选择执行相应的峰谷分时电价,具体政策按照冀价管〔2015〕185号文件执行。

2016年4月2日,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河北省散煤污染整治专项行动方案》,指出利用三年时间,对全省散煤生产、流通、使用等环节进行综合整治,基本实现全省城乡散煤替代。到2017年,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建成区集中供热率力争达到80%以上,县级市和县城建成区集中供热率力争达到65%左右。加快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工程,逐步提高城市清洁能源使用比重,积极推进居民生活采暖煤改电。大力开发可再生能源,因地制宜、科学合理利用清洁能源供热采暖。2017年,各设区市主城区,定州、辛集市建成区集中供热难以覆盖的区域,90%以上居民采暖实现电等清洁能源替代散煤。积极推进居民生活、采暖煤改电,逐年提升电的使用比例。

2016年9月21日,河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印发《河北省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三五”规划》,指出“十二五”期间,以建筑物及用能系统、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应用等为重点领域,推广应用节能新技术新产品,实施了太阳能和热泵技术等重点工程,为实现节能目标提供了有力支撑。推广热泵技术,在具备条件的公共机构实施地源、水源、空气源热泵项目,提高可再生能源在能源消费总量中的比例,优化能源消费结构。

2016年9月23日,河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实施保定廊坊禁煤区电代煤和气代煤的指导意见》,指出在农村“电代煤”方面,核定采暖补贴电量,测算“电代煤”后户均新增采暖用电量,并考虑目前房屋保温实际,参照燃煤成本,核定每户每个采暖期最高按1万千瓦时给予电费补贴。按照农村居民“电代煤”每户负担一致的原则,实行对农村“电代煤”的支持政策。.按设备购置安装(含户内线路改造)投资的85%给予补贴,每户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7400元,由省和市县各承担1/2,其余由用户承担。补贴资金按各县(市、区)实际任务统一拨付、统筹使用。

同时,给予采暖期居民用电0.2元/千瓦时补贴,由省、市、县各承担1/3,每户最高补贴电量1万千瓦时。“电代煤”用户采暖期可选择执行峰谷电价,非采暖期可不选择执行峰谷电价;“电代煤”用户不再执行阶梯电价。禁煤区企事业单位燃煤锅炉(窑炉)实施“电代煤”,给予每蒸吨10万元奖补投资,由市、县组织企业提出需求,省争取国家专项资金解决。对采用空气(地)源热泵、电锅炉等方式替代燃煤的农户,可按“电代煤”投资和运行电费补贴标准执行,其余投资由农户自行承担。

2016年10月14日,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河北省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指出抓住可再生能源发展机遇,积极培育以新能源为代表的新兴产业群,提升先进技术水平和研发能力,壮大可再生能源产业规模,培育10家以上年销售收入超百亿元的新能源装备制造企业。创新开发利用模式,开展电供暖、热泵供暖、干热岩供暖等工程建设。加快煤改电、煤改地热等替代模式推广,有效减少煤炭消耗。到2020年,可再生能源供暖总面积达到1.6亿平米。

2017年1月5日,河北省公共机构节能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河北省公共机构能源审计实施方案》,指出采暖通风空调系统。主要包括建筑物室内平均温度、湿度;冷热机组的实际性能系数;锅炉运行效率;水系统回水温度一致性;水系统供回水温差;水泵效率;水系统补水率;冷却塔冷却性能;风机单位风量耗功率;能量回收装置情况及其性能;空气过滤器的积尘情况;系统新风量;风系统平衡度;管道保温材料性能。

2017年3月7日,河北省人民政府印发《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 “十三五”规划》,指出深入落实河北省减煤政策,提高可再生能源和分布式能源在电力供应中的比例,到2020年,力争全省煤炭产能控制在7000万吨。通过清洁能源开发利用,稳步提高购电比重。同时,将廊坊市荣乌高速公路以北与北京相邻区域之间的县(区),以及三河市、大厂回族自治县、香河县,保定市京昆高速公路以东、荣乌高速公路以北覆盖区域划定为“禁煤区”,到2017年10月底前,“禁煤区”完成燃料煤炭清零任务,全部完成农村居民生活及采暖“电代煤”。实施农村地区散煤压减替代及清洁能源开发利用工程,积极推广“煤改电”“煤改热泵”等燃煤替代模式。

2017年3月16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2017年全省建筑节能与科技工作要点》,指出今年建设被动式低能耗建筑10万平方米,城镇节能建筑占城镇现有民用建筑比例达到45%,城镇新建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35%;积极发展浅层地源热泵系统、空气源热泵系统等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

2017年4月11日,河北省住建厅印发《河北省住房城乡建设科技创新“十三五”专项规划》,指出开展低层建筑太阳能与其他能源耦合采暖、寒冷地区空气源热泵与其他能源耦合采暖、可再生能源项目后期评估和高效运行维护等技术研究。

2017年4月11日,河北省住建厅印发《河北省“十三五”住房城乡建设科技重点攻关技术需求目录》,指出研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等关键技术,研发热泵等新产品。围绕提高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比例,对地源热泵、空气源热泵等技术进行研究,重点支持低层建筑太阳能与其他能源耦合采暖、寒冷地区空气源热泵与其他能源耦合采暖技术的研究与实践,重点支持可再生能源项目后期评估和高效运行维护研究。

2017年4月12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河北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十三五”规划》,指出“十二五”期间,因地制宜开展热泵等建筑应用,应用面积达3240万平方米。因地制宜积极推进推广热泵系统建筑应用,除严寒以外地区,积极推广空气源热泵技术,到2020年,河北省新增热泵建筑应用面积2000万平方米以上。推广太阳能、地源热泵、空气源热泵及相互结合采暖和太阳能热水系统,鼓励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在农村建筑中的应用。

2017年4月25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河北省城镇供热“十三五”规划》,指出截止到2015年底,全省热泵供热面积超过3361万平方米。小城镇和城镇周边区域优先纳入城市集中供热覆盖范围内。对集中供热覆盖不到的区域,按照“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原则,发展空气源热泵、电采暖、太阳能+空气源热泵等采暖供热方式。在集中供热覆盖不到的区域,充分利用低品质的资源,大力发展电能驱动的污水源、空气源及地源热泵等供热方式。

河北新能源上牌政策

河北省针对电动车的上牌要求:车主自购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注册登记,现场交验电动自行车,并提交相关证明凭证:1、身份证。2、购车凭证或者其他来历合法合规证明。3、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凭证,3C认证。

电动车在上牌时,需注册登记如下内容:1、号牌号码。2、 所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地址和联系方式。3、生产企业名称、品牌、型号、整车编码、电动机编码、出厂日期、车身颜色等。4、注册登记日期。5、使用性质。

以下情况不允许上牌:1、 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都是无效的。2、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的。3、来历证明、产品合格证与电动自行车不符的。4、属于拼装、非法改装的。5、 整车编码、电动机编码缺失或者无法辨认的。6、属于被盗抢的。7、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河北省最新的上牌政策,基本废除了地方目录的管理,这也符合全国除浙江等依然保持地方目录的省份外的上牌要求和规范。

河北省新能源汽车政策

河北张家口市制定充电服务价格:电动乘用车快充最高0.83元/kWh

电动汽车充电电费按照国家和省价格部门规定的目录电价执行。充电服务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按充电电度收取,张家口市价格主管部门制定最高限价,经营单位可在最高限价基础上适当下浮,其最高限价为:七座及以下乘用车(包括党政机关公务车、机要通讯车、执法执勤巡逻车、出租车等)、其它用车(包括环卫车、物流配送车、邮政车等)直流快充充电服务价格为0.83元/千瓦时;七座及以下乘用车(含其它用车,同上)交流慢充充电服务价格为0.62元/千瓦时;七座以上乘用车(包括城乡公交及客运车、校车等)充电服务价格为0.60元/千瓦时。

衡水市出台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标准

衡水市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收费标准实行政府指导价,并实行分类定价:七座以上电动乘用车充电服务费最高标准为每千瓦时0.6元;七座及以下乘用车和其它用车充电服务费与成品油价格实行联动,每千瓦时最高标准为当日河北省92号汽油每升最高零售价的15%。七座以上电动乘用车换电服务费最高标准为每公里1.8元;七座及以下乘用车和其它用车换电服务费最高标准为每公里0.5元。

河北省新能源供暖补贴政策

河北的取暖补贴,其实是根据不同的区域划分了三个档次,分别是1560元、1400元和1240元。河北省南部每年供暖4个月,北部每年供暖5个月,所以说取暖费的标准张家口承德应该更多一些,其他地区是1240。但无论多少也体现了国家对退休老工人的关爱。希望退休老人能够安全顺利的度过冬季。保证身体健康。

河北省新能源补贴

石家庄壁挂炉采暖补贴:3900元设备购置+900元燃气补贴

石家庄作为河北省会,空气污染形式极

为严峻,治理散煤污染的任务很重。在2016年6月,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通知,详细说明了煤改气的补贴政策。具体是:

对实施“煤改气”的居民分散燃煤采暖用户,按每户3900元给予财政资金补贴,由市、县两级财政按照3:1比例分担。其中,2900元用于支付居民生活和燃气采暖初装费等费用,不足部分由实施“煤改气”的燃气企业承担;1000元用于补贴居民用户购置燃气采暖设备。

为确保“煤改气”工作顺利实施,实现居民用户应改尽改、即改即用,防止出现散煤复烧,对2016年实施“煤改气”的居民用户当年每户给予900元运行补贴,由市、县两级财政按照1:1比例分担。

河北省新能源政策最新

这个公司前景应该还可以,位于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自强路118号。

该公司主要经营风能发电工程施工。太阳能发电、风力发电;供热服务;新能源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新能源设备研发、销售、安装;电力工程设计与施工等。

经营范围受国家政策支持,尤其是太阳能发电,新能源技术属热门行业,前景不错,如果想去,值得一试。

河北省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2020

领取置换补贴的流程

1、车主将老旧机动车转出本市或送到具有正规资质的解体厂进行报废;

2、车主到网上或办理网点填写并提交老旧机动车淘汰政府补助、企业奖励资金申请;

3、车主提交申请后,交易办理平台会对车主信息进行审核;

4、交易平台在车辆档案完成转出或注销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向车主公示审核结果;

5、审核通过后,车主可通过平台信息系统打印或到办理网点领取企业奖励凭证;

6、携带相关凭证到汽车销售单位购置新车;

7、汽车销售单位将车主所购新车的有关信息上传至交易办理平台;

8、平台会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公示;

9、车主到业务办理网点提交老旧机动车淘汰及新车更换的有关材料,并申请政府补助;

10、审核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即可将政府补助划拨至以车主名义设立的中国建设银行活期银行的储蓄账户。

石家庄新能源政策

1.本市号牌且登记注册的5座(含5座)以上,7座(含7座)以下乘用车;

  2.安装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标准的具有行驶记录、卫星定位、应急报警等功能的车载设备,并接入市出租汽车管理机构监管平台;

  3.车辆自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到申请之日不超过3年,车辆的技术要求应当符合《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有关规定,投保赔付额度不低于50万的第三者责任险及营运车辆相关商业保险;

  4.车辆计税价格应当高于本市同期上牌的巡游出租汽车,燃油车辆轴距不低于2675毫米,排量不低于1.8L或1.4T;新能源车辆轴距不低于2600毫米;

  5.满足本市公布实施的最新机动车排放标准,在车辆检验有效期内,没有未处理完毕的交通事故和交通违法记录;

  6.车身颜色应为单一色调,不得与巡游出租汽车相同或类似,不得擅自张贴、摆放、安装任何标志、标识、设备和广告,不得对车辆进行任何改装;

  7.车辆属个人所有的,车辆所有人名下应当没有登记的其他巡游车和网约车,车辆所有人应当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并承诺由本人驾驶该申请车辆提供网约车服务,不得倒卖、转租、转借他人;

  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河北省新能源政策最新消息

近日,河北省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出炉,报告指出,推动碳达峰、碳中和。制定我省碳达峰行动方案,完善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推进碳汇交易,加快无煤区建设,实施重点行业低碳化改造,加快发展清洁能源,光电、风电等可再生能源新增装机600万千瓦以上,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下降4.2%

河北省新能源政策文件

河北新能源汽车可以进京,但外地新能源汽车在北京是限行的,进京需遵循尾号限行规定,且早7到9和晚5到8点的高峰时段不得在6环内路段行驶。如果要在6环以内路段行驶,一律与外地普通小客车进京政策要求一致,即需要办理进京证方可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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