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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算事业单位应负担的营业税,可能借记的账户

发布时间:2022-09-24 12:00来源:www.51edu.com作者:畅畅

行政单位预算外收入如何核算?
行政单位的预算外资金收入,是指财政部门按规定从财政专户核拨给行政单位的预算外资金和部分经财政部门核准不上缴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而直接由行政单位按计划使用的预算外资金。 国家对行政单位预算外资金实行三种管理办法,一是实行全额上缴财政专户,然后再由财政部门核拨给行政单位使用;二是实行比例上缴,一部分上缴财政专户,一部分留给单位作为预算外资金收入;三是实行结余上缴,即平时取得预算外资金后不用上缴,按照计划用于预算外资金支出后,定期将预算外收支结余上缴财政专户。 行政单位的预算外资金收入,按资金性质及管理要求分为经常性收入和专项收入。 预算外资金收入的核算,通过设置“预算外资金收入”科目和“预算资金收入”账户进行。并按预算外资金收入管理要求分别设置经常性收入和专项收入二级科目,二级科目下按预算外资金项目设置明细账。 (互)实行全额上缴预算外资金专户办法的行政单位,收到从财政专户核拨本单位的预算外资金时: 借:银行存款等 贷:预算外资金收入 主管部门收到财政专户核拨的属于应返还所属单位的预算外资金时,通过“暂存款”科目核算。 (2)实行按确定的比例上缴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办法的行政单位收到预算外资金时: 借:银行存款等 贷:应缴财政专户款 预算外资金收入 (3)实行结余上缴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办法的单位收到预算外资金收入时: 借:银行存款 贷:预算外资金收入 定期结算应缴预算外资金结余时: 借:预算外资金收入 贷:应缴财政专户款 年终结转时,将“预算外资金收入”科目的贷方余额全数转入“结余”科目,结转后“预算外资金收入”科目无余额。
 17.事业单位的收入包括哪些内容? 事业单位的收入是指事业单位为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依法通过各种形式、各种渠道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主要包括:
(l)财政补助收入,即由财政部门或上级单位拨入的各类事业经费。
(2)上级补助收入,即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
(3)拨入专款,即财政部门、上级单位或其他单位拨入的指定用途的并需要单独报账的专项资金。
(4)事业收入,即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包括事业单位收到的从财政专户核拨的预算外资金(不含用于自筹基建部分)和部分经财政部门核准不上缴财政专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
(5)经营收入,即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6)附属单位缴款收入,即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7)其他收入,即事业单位取得的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8)基本建设拨款收入,即国家投资于事业单位用于固定资产新建、改扩建工程的拨款。
  18.国家财政对事业单位的收入管理有哪些要求?
(l)收入统管。这次改革的核心内容之一是实行事业单位的“收支统管”,即事业单位所有的收支活动都必须归口到单位财务部门,实行统一核算、统一管理。根据这个要求,事业单位的银行开户要规范。一般的事业单位只开设一个基本账户。事业单位所有资金都要通过银行账户,同时,各部门、单位在组织收入时,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的要使用省以上(含省)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票据,属于经营性收入,应使用税务发票,并按章纳税。
(2)正确划分各项收入,依法缴纳各种税费。事业单位应做好事业收入与经营收入的划分、事业收入中预算外资金的划分、预算外资金中应当上缴财政专户资金的划分等工作。各事业单位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按收入项目提出初步意见,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财政部门审批。但对其中按规定应上缴预算的收入要及时上缴,应上缴财政专户的收入要及时上缴财政专户,不能直接作为事业收入处理。对经营服务性收入,要依法缴纳各项税费。
(3)充分利用现有条件积极组织收入,提高经费自给率和自我发展能力。有条件的事业单位要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充分利用现有人、财、物等资源和设备,拓宽服务领域,扩大财源,增强自我发展能力。
(4)保证收入的合法性与合理性。事业单位要依法办事,各种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必须按规定程序报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对于各种收入要取之得当,用之合理,严禁乱收、滥用。
(5)正确处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事业单位开展各种组织收入的活动,必须将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必须有利于事业的发展,有利于丰富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有利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同时,事业单位组织各项收入要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办事,讲求经济效益。事业单位要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有机地结合起来,不能片面追求经济效益,要在获得社会效益的同时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19.如何划清财政补助收入与上级补助收入的界限?
财政补助收入是指事业单位直接或通过主管部门从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事业经费,包括正常经费和专项资金,不包括国家对事业单位的基本建设投资。 上级补助收入是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即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用自身组织的收入或集中下级单位的收入拨给事业单位的资金。
  20.如何划清事业收入与经营收入的界限?
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和财政专户核拨的预算外资金(不含用于自筹基建部分)或经财政部门核准不上缴财政专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所谓专业业务活动,是指事业单位根据本单位专业特点所从事或开展的主要业务活动,通俗地讲,也可以叫“主营业务”。例如,文化事业单位的演出活动、教育事业单位的教学活动、科学事业单位的科研活动、卫生事业单位的医疗保健活动、农业事业单位技术推广活动、水利事业单位的排灌和抗旱活动等。辅助活动是指与专业业务活动相关、直接为专业业务活动服务的单位行政管理活动、后勤服务活动及其他有关活动。通过开展上述活动取得的收入,如科研单位的科研收入、技术收入(包括技术转让收入、技术咨询收入、技术服务收入、技术培训收入、技术承包收入)、学术活动收入、科普活动收入、试制产品收入,均作为事业收入处理。 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比如科研单位的产品(商品)销售收入、经营服务收入、工程承包收入、租赁收入、其他经营收入等。事业单位的经营收入,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两个特征:一是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而不是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二是非独立核算的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而不是独立核算的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因此,事业单位经营活动规模较大的,应当尽可能进行独立核算,执行财务制度,其上缴事业单位的纯收入,作为“附属单位缴款”处理。有些经营活动规模较小,不便或无法独立核算的,再纳入到经营收入中核算。 从经营收入与事业收入的概念即可区分出经营收入和事业收入,区分的标准主要是看取得收入的业务活动性质,如果是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就是事业收入;如果是在专业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以外取得的收入就是经营收入。这个范围和内容的区别应当是十分明显的,绝大部分是能够划分清楚的,但对少部分事业收入与经营收入的性质和内容相互有交叉,难以准确划分清楚的,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认定。
  21.如何划清经营收入与附属单位缴款收入的界限?
经营收入是事业单位附属非独立核算单位开展经营活动,或者某些经营性项目而获得的经济收入。所谓独立核算是指单位对其经济活动或预算执行过程及其结果,独立地、完整地进行会计核算。例如,学校的校办企业,要单独设置财会机构或配备财会人员,单独设置账目,单独计算盈亏,属于独立核算的经营活动。非独立核算是指单位从上级单位领取一定数额的物资、款项从事业务活动,不独立计算盈亏,把日常发生的经济业务资料,报给上级集中进行会计核算,称之为非独立核算。例如,学校的车队、食堂等后勤单位,财务上不独立核算,其对社会服务取得的收入及其支出,报给学校集中进行会计核算,属于非独立核算的经营活动。 附属单位缴款收入是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附属单位补偿上级单位在事业支出中垫支的各种费用,应当相应冲减支出,不能作为缴款收入处理)。
  22.事业单位其他收入的内容及如何核算?
其他收入是指事业单位除事业收入、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经营收入及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以外的各种收入。如对外投资收益、固定资产出租、外单位捐赠未限定用途的财物、其他单位对本单位的补助以及其他零星杂项收入等。 为了核算其他收入,事业单位应设置“其他收入”(收入类)科目,贷方登记实际收到的收入数,借方登记收入退回数。平时贷方余额反映事业单位收到的其他收入的累计数。年终,将本科目贷方余额全数转入“事业结余”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23.事业单位的销售税金如何核算?
销售税金是指事业单位提供劳务或销售产品应负担的税金及附加,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和教育费附加。 为了核算事业单位按照规定应负担的销售税金及附加,事业单位应设置“销售税金”(支出类)科目。 计算应交税金时: 借:销售税金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应交税金——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其他应交款——教育费附加 交纳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应交税金——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其他应交款——教育费附加 贷: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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