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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分布式电站补贴(分布式发电补贴政策)

发布时间:2022-11-11 12:00来源:www.51edu.com作者:畅畅

分布式发电补贴政策

按照国家要求,对2021年纳入当年中央财政补贴规模的新建户用分布式光伏项目,其全发电量补贴标准按每千瓦时0.03元执行。我们已经印发《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2021年新能源上网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对户用分布式光伏项目补贴标准进行了明确。文件链接如下:http://fzggw.ah.gov.cn/public/7011/145949601.html。

补贴资金由财政部拨付国家电网公司,国家电网公司组织各地电力公司转拨给各发电用户,具体拨付进展请咨询电力公司。

分布式光伏发电政策补贴

2020年3月国家发改委颁发《关于2020年光伏发电上网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对集中式光伏发电继续制定指导价,将纳入国家财政补贴范围的I~Ⅲ类资源区新增集中式光伏电站指导价,分别确定为每千瓦时0.35元、0.40元、0.49元。新增集中式光伏电站上网电价原则上通过市场竞争方式确定,不得超过所在资源区指导价。降低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补贴标准,降低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补贴标准。

光伏分布式 补贴

光伏发电电价由上网电价和国家补贴两部分构成,目前执行两套标准。

1.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2018年1月1日以后投运的,执行2018年标准;2018年1月1日以前投运的,执行旧标准。2.纳入财政补贴年度规模管理的光伏电站项目:2018年1月1日以后纳入财政补贴的,执行2018年标准;2018年1月1日以前备案并纳入以前年份财政补贴的,执行旧标准,但2018年6月30日以前未投运的执行2018年标准。3.纳入财政补贴年度规模管理的光伏电站项目:自2019年起,全部按投运时间执行对应的标杆电价。

风电并网补贴政策

中央已经取消了

国家已于2018年6月1日起取消光伏发电补贴。

2019年的补贴政策暂时没有,即使有规模也很小,因此以后的光伏发电基本上都是无补贴项目。现在没有补贴,个人还是可以安装光伏发电项目,只享受售电费,根据各地价格不同可以搜索各省脱硫煤电价,华东地区大概在0.37元左右。也就是以后的并网项目每度电就是拿到3毛多。这样的情况下,因为整套系统安装下来与卖电收益较低,因此不划算,建议谨慎考虑再行安装。

分布式风电补贴政策

国家分布式补贴政策

分布式电价补贴标准为每千瓦时0.42元(含税,下同),光伏发电项目自投入运营起执行标杆上网电价或电价补贴标准,期限原则上为20年。

分布式:

电价补贴标准为每千瓦时0.42元(含税,下同),光伏发电项目自投入运营起执行标杆上网电价或电价补贴标准,期限原则上为20年。光伏发电先确定标杆电价,2021年以后的价格另行制定。

国家给予分布式光伏的优惠政策

根据国能新能〔2013〕433号、国家电网财[2013]2044号文,分布式是光伏项目的前期工作和并网办理流程大大简化。

1)免除发电业务许可、规划选址、土地预审、水土保持、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估及社会风险评估等支持性文件;

2)个人项目由电网公司代备案

自然人利用自有住宅及在住宅区域内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由当地电网企业直接登记并集中向当地能源主管部门备案。

根据国家电网财[2013]2044号文,分布式是光伏项目的并网办理流程大大简化。

1)鼓励地市级或县级政府结合当地实际,建立与电网接入申请、并网调试和验收、电费结算和补贴发放等相结合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竣工验收等一站式服务体系,简化办理流程;

2)由地市级或县级电网企业按照简化程序办理相关并网手续,并免费提供并网咨询、电能表安装、并网调试及验收等服务;

根据《关于完善光伏发电规模管理和实行竞争方式配置项目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21]1163号),光伏项目的备案被分为三类:

普通光伏项目和领跑者项目,都要采取竞争性配置的方式获得规模指标。

屋顶项目不分“自发自用、余电上网”还是“全额上网”,都不限指标。

为了解决屋顶难找的问题,地方政府也在想办法解决。很多地方政府都对下辖的现有建筑、新建建筑的标准作出规定,提出要按照分布式光伏的标准考虑。

对于现有建筑屋顶,全国9个省/市/县(北京市、南昌市、太原市、杭州市、富阳市、德清县、龙游县、江山市、安吉县)规定下辖区域内,已有企业年综合能耗达到1000~5000吨标煤等不同标准时,政府鼓励或强制要求在屋顶上安装光伏发电项目。

对于新建建筑屋顶,全国18个省/市/县(合肥市、洛阳市、无锡市、镇江市、南昌市、太原市、浙江省、杭州市、德清县、嘉兴市、温州市、洞头县、瑞安市、乐清市、永嘉县、绍兴市、安吉县、丽水市)规定下辖区域内,新建建筑屋顶面积达到1000~3000等不同标准时,政府鼓励或强制要求屋顶按照安装分布式光伏项目的要求进行同步规划、设计、施工和验收。

除了国家补贴以外,全国很多有实力的省、市、县,在国家补贴的基础上又出台了地方补贴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共9个省(北京、山东省、江苏省、江西省、河北省、上海市、吉林省、湖南省、浙江省)有省级单独的度电补贴;10个地级市(合肥市、南昌市、商洛市、杭州市、宁波市、嘉兴市、温州市、绍兴市、衢州市、丽水市)有市级单独的度电补贴;12个县级单位(萧山区、富阳市、建德市、德清县、安吉县、洞头县、瑞安市、乐清市、永嘉县、龙游县、江山县、余姚市)有县级单独的度电补贴。

全国共2个省(江西省、陕西省)、4个市(无锡市、合肥市、嘉兴市、绍兴市)、8个县(富阳市、建德市、德清县、安吉县、洞头县、永嘉县、龙游县、江山县)给予初始投资补贴。

以在北京市普通商业建筑上建设光伏项目为例,无论是自用电量还是上网电量,电价均在1元/kWh以上:

6、补贴结算有保障

国家可再生能源补贴实行由电网企业按月转付补贴资金的制度。

当可再生能源附加不足时,优先发放分布式光伏项目的补贴;而且,自然人投资的分布式光伏项目,补贴由电网公司垫付。

另外,在刚刚颁布的《关于试行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及自愿认购交易制度的通知》中,未把分布式光伏项目纳入绿证范围之内。可见,国家计划在地面电站领域,用市场化的手段解决补贴问题;然而,在分布式光伏领域,将仍然采用可再生能源附加的形式来解决。由于绿证价格低于可再生能源附加,因此,分布式光伏项目的补贴保障性更强!

7、电量可计入节能量

根据《“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到2021年全国万元GDP能耗要下降15%,各企业节能压力大。

然而,根据各地的分布式光伏政策:企业建设自发自用的分布式光伏项目,使用的分布式光伏项目产生电量,可计入企业的节能量。

8、不参与竞争售电

在《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21〕9号)中,对于分布式电站的提法:

(五)稳步推进售电侧改革,有序向社会资本放开售电业务。

18、多途径培育市场主体。

允许符合条件的高新产业园区或经济技术开发区,组建售电主体直接购电;鼓励社会资本投资成立售电主体,允许其从发电企业购买电量向用户销售;允许拥有分布式电源的用户或微网系统参与电力交易;鼓励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服务行业和节能服务公司从事售电业务;允许符合条件的发电企业投资和组建售电主体进入售电市场,从事售电业务。

同时,根据电改系列文件中的配套附件4《关于有序放开放用电计划的实施意见》:

(一)优先发电基本内容。

优先发电是指按照政府定价或同等优先原则,优先出售电力电量。优先发电容量通过充分安排发电量计划并严格执行予以保障,拥有分布式风电、太阳能发电的用户通过供电企业足额收购予以保障,目前不参与市场竟争。

(二)优先发电适用范围。

为便于依照规划认真落实可再生能源发电保障性收购制度,纳入规划的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发电优先发电。

分布式光伏2020年发电补贴政策

  1. 2021年,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在2020年基础上退坡20%:补贴前售价不超过30万元的纯电动汽车享受补贴:续航里程大于等于300km且小于400km的车型补贴1.3万元,续航里程大于等于400km的车型补贴1.8万,对比2020年分别降低了3200元和4500元。

  其实在2020年,国家就宣布将原定2020年底到期的补贴政策合理延长到2022年底,而三年的补贴退坡变动为10%、20%和30%,目的是平缓补贴退坡力度和节奏,让市场不必遭受太大影响,而2021年政策退坡20%,其实是在计划之内,同时车电分离模式仍然不受限制,比如蔚来。

  2. 插电混动车型依然以NEDC工况续航大于等于50km或者WLTC工况续航大于等于43km为标准,2020年退坡20%为0.68万元,对比2020年的0.85万元,降低了1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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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动力电池能量密度补贴维持不变,125-140Wh/kg按照0.8倍补贴;140-160Wh/kg按照0.9倍补贴;160Wh/kg以上按照1倍补贴。

  可以看得出来,虽然最近几年电池技术明显提升,电池能量密度越做越高,但是相关的补贴却一直维持不变,这也似乎在强调一个问题,国家不希望一味提高电池密度而忽视电池安全,最近频繁的电池起火事件,就是最真实的写照。

  4. 2021年将测试循环由现行的NEDC变成了WLTC,但WLTC测试标准目前还未正式对外公布。《通知》中明确表示新标准发布实施前,按照老标准进行检测的产品,只要符合补贴政策技术门槛要求,均可按规定享受补贴。

  而WLTC的测试标准相对NEDC更加严格,也更加贴近日常用车场景,所以可信度更高。

  5. 与2020年补贴标准从4月23日起实施,2020年4月23日至2020年7月22日为过渡期不同,《通知》明确2021年补贴标准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未设过渡期。

  会带来什么影响?

  首先,20%的补贴退坡,加上2021年的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没有设立相应的过渡期,还是会对新能源车企产生一定冲击,对于一些实力比较强、市场体量比较大的车企,影响相对较小,但是对于规模小、市场体量小的新能源车企,影响还是比较大的。当然,这也加速了新能源汽车市场的优胜劣汰,其实是更加有利于市场良性发展。

  那么补贴退坡之后,车企也会做两种选择,一个是自己承担差价,一个则是进行涨价。

  所以对于消费者来说,最直接的影响,就是可能面对新能源汽车价格上涨的情况,需要掏更多的钱;当然还有一点,随着更加严苛的WLTC测试标准的实施,或许会遏制一下续航虚标的问题。

风能发电补贴政策

一、风电上网电价政策

近年来随着技术进步和发展规模的壮大,风力发电成本迅速下降,政府也逐步下调风电上网标杆电价。2019年起,风电标杆上网电价改为指导价,作为风电项目竞价的最高限价,要求陆上风电在2021年实现全面平价,体现了全面实施竞争配置的政策导向。

(一)陆上风电项目

1.标杆电价阶段

2009年7月2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完善风力发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1906号),按照风能资源状况和工程建设条件,把全国分为四类资源区,并核定了对应的标杆上网电价。同时规定,风电项目上网电价包括脱硫标杆电价和绿电补贴两部分;上网电价在当地脱硫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以内的部分,由当地省级电网负担,并随脱硫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调整而调整;高出部分通过全国征收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分摊解决。该分摊制度延续至今。

2014-2016年,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风电行业发展情况,接连出台多份政策文件,对陆上风电的标杆上网电价进行了3次降价调整。并鼓励通过招标等竞争方式确定陆上风电项目的业主和上网电价;同时规定,通过竞争方式形成的上网电价不得高于国家规定的当地风电标杆上网电价水平。

2.指导价阶段

2018年,根据国家能源局印发的《关于2018年度风电建设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18〕47号)要求,从2019年起,新增核准的集中式陆上风电项目和海上风电项目应全部通过竞争方式配置和确定上网电价。以竞争的方式配置风电项目和竞价上网成为风电行业新趋势。

2019年5月2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关于完善风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19〕882号)提出,集中式项目标杆上网电价改为指导价,新核准上网电价通过竞争方式确定,不得高于项目所在资源区指导价;对于分布式项目,参与市场化交易的由发电企业与电力用户直接协商形成上网电价,不享受国家补贴;不参与市场化交易的,执行项目所在资源区指导价。风电指导价低于当地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含脱硫、脱硝、除尘电价,下同)的,以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作为指导价;2021年1月1日起,新核准的陆上风电项目全面实现平价上网,国家不再补贴。

(二)海上风电项目

1.标杆电价阶段

2014年6月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海上风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1216号),旨在促进海上风电产业健康发展,鼓励优先开发优质资源,首次规定了对于非招标的海上风电项目标杆上网电价,区分近海风电和潮间带风电两种类型。2017年以前(不含2017年)投运的近海风电项目和潮间带风电项目的标杆上网电价分别为每千瓦时0.85元、0.75元。

2016年12月26日,《关于调整光伏发电标杆上网电价的通知》(发改价格〔2016〕2729号)印发,规定2017年和2018年的海上风电标杆上网电价不作调整。同时,为更大程度发挥市场形成价格的作用,政府鼓励各地继续通过特许权招标等市场竞争方式确定海上风电项目开发业主和上网电价。

2.指导价阶段

2019年5月2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的《关于完善风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19〕882号)提出海上风电标杆上网电价改为指导价,新核准海上风电项目全部通过竞争方式确定上网电价,不得高于上述指导价。考虑到我国海上风电资源条件有限,现阶段开发成本相对较高,为保障产业平稳发展,海上风电上网电价调整幅度相对较小。

二、风电补贴政策

随着风电价格政策的不断完善,政府在风电项目的补贴小时数、补贴年限和补贴标准等方面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为减少风电行业对国家补贴的依赖,优先发展补贴强度低、退坡力度大、技术水平高的项目,逐步实施风电竞价机制。目前,我国风电行业同时存在参与竞争方式配置以享受国家补贴与无补贴平价上网两种模式。

(一)风电补贴计算

2011年和2012年,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颁发《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财综〔2011〕115号)及《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12〕102号),规定风电项目的电价补贴按照文件进行申请与享受。其中,风电项目补贴=(风电上网电价-当地省级电网脱硫燃煤机组标杆电价)×风电上网电量。

2020年1月20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与国家能源局联合出台《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20〕5号),财建〔2012〕102号文同时废止。文件基于火电电价机制转轨,将“燃煤标杆上网电价”修改为“燃煤发电上网基准价”,电网企业按照上网电价(含通过招标等竞争方式确定的)和风力发电量给予补助的,风电项目补贴=(电网企业收购价格-燃煤发电上网基准价)/(1+适用增值税率)×风力发电量。

2020年9月29日,财政部同有关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财建〔2020〕426号),首次以文件的形式,明确风电项目补贴的“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和补贴年限。其中:

1.按照利用小时数限定补贴: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I至IV类资源区分别为48000、44000、40000和36000小时;海上风电为52000小时。合理利用小时数以内的电量,全部享受补贴;超过电量,按当地火电基准电价收购,并核发绿证参与绿证交易。

2.按照补贴年数限定补贴:风电项目自并网之日起满20年,无论是否达到全生命周期补贴电量,不再享受中央财政补贴资金,核发绿证参与绿证交易。

3.风电项目补贴总额=(竞争确定上网电价-燃煤发电上网基准价)/(1+适用增值税率)×项目容量×项目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

(二)补贴与无补贴模式并存

2019年5月2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完善风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19〕882号),充分考虑技术成本下降及项目合理收益水平,科学制定了补贴的退坡节奏和幅度,明确了享受补贴项目的核准日期和并网日期,同时明确了陆上风电项目的补贴期限。具体情况如下:

2019年5月28日,国家能源局下发了《关于2019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19〕49号),明确要求积极推进并优先建设风电平价上网项目,严格规范风电补贴项目竞争配置,加大需国家补贴的风电项目竞争配置力度。

分布式发电补贴政策开票

分两种情况:

1.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性单位投资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由售电方按照当地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其他个人和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非企业性单位投资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规定:以当地燃煤机组不含税标杆上网电价和3%增值税简易税率计算实际结算价格,有关代开发票、减免税等涉税事宜按照各地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分布式发电补贴政策与反补贴调查

农村太阳能光伏发电就是利用太阳电池将太阳光能直接转化为电能,目前很多农村地区都有建设光伏发电站。而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主要分为三类,收费标准分别是每千瓦0.55元、0.65元、0.75元。而光伏发电是国家的重点电力扶持政策,其中有涵盖一些补贴项目的,如:

1、光伏发电实行“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就近消纳、电网调节”的运营模式,可以为分布式光伏发电运行提供系统支撑,保障电力用户安全用电。自去年投运以来,光伏发电的全电量度电补贴标准降低0.05元,即补贴标准调整为每千瓦时0.37元(含税),而且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自用电量免收随电价征收的各类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系统备用容量费和其他相关并网服务费。

2、村级光伏扶贫电站(0.5兆瓦及以下)标杆电价、户用分布式光伏扶贫项目度电补贴标准保持不变。

3、鼓励各级地方政府通过市场竞争方式降低分布式光伏发电的补贴标准。优先支持申请低于国家补贴标准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

分布式光伏电价补贴

2022年,对新核准陆上风电项目、新备案集中式光伏电站和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延续平价上网政策,上网电价按当地燃煤发电基准价执行;新建项目可自愿通过参与市场化交易形成上网电价,以充分体现新能源的绿色电力价值。

对集中式光伏电站、工商业分布式项目而言,这一政策意味着更稳定的电价,收益更加可靠。

同时,本次政策并未提及户用光伏是否执行“平价上网”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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