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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太阳能发电补贴(湖北光伏发电补贴政策)

发布时间:2022-11-16 12:00来源:www.51edu.com作者:畅畅

湖北光伏发电补贴政策

光伏发电投资与规模有关的,利润与发电量有关!

全国各地区的光照时间不同,发电量不同,同样规模的光伏电站收益利润也不相同!

全国各地区对光伏发电的补贴政策不同,补贴也是利润里的一种!

下面以湖北地区为例:每1千瓦年发电量约1200度!

投资10千瓦光伏发电站,投资金额为8万左右,10千瓦年发电量约12000度,收益如下:

国补0.42元/度,补贴20年,12000度*0.42元/度=5040元/年;

省补0.25元/度,补贴5年,12000度*0.25元/年=3000元/年;

自用电节省电费:

A.民用电一级,0.55元/度*2160度=1188元/年

B.民用电二级,0.60元/度*(4800度-2160度)=1584元/度

C.民用电三级,0.85元/度*(12000度-4800度)=6120元/度

自用电12000度全部自用节省电费:1188+1584+6120=8892元/年

注:所发电量如果用不完,国家电网按0.4161元/度回收。

综上,投资8万元建10千瓦光伏发电站,年发电量约12000度,全部自用年收益是5040+3000+8892=16932元。此金额收益5年,5年后减去省补。

湖北光伏发电补贴政策解读

一、2021年起,对新备案集中式光伏电站、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和新核准陆上风电项目,中央财政不再补贴,实行平价上网

二、对2021年纳入中央财政补贴规模的新建户用分布式光伏项目,其全发电量补贴标准按每千瓦时0.03元执行。

三、对国家能源局确定的首批光热发电示范项目,于2021年底前全容量并网的,上网电价继续按每千瓦时1.15元执行,之后并网的中央财政不再补贴。

湖南光伏发电财政补贴政策

2021年湖南光伏补贴标准为自并网发电之日起按其实际发电量给予0.1元/千瓦时补贴。

根据湖南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对使用省内生产的太阳能电池板、逆变器等光伏组件、未享受中央财政补助且通过验收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实行电价补贴;居民利用自有屋顶自检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自发自用电量不纳入阶梯电价适用范围。

湖南省光伏发电国家政策补贴

国家分布式补贴政策

分布式电价补贴标准为每千瓦时0.42元(含税,下同),光伏发电项目自投入运营起执行标杆上网电价或电价补贴标准,期限原则上为20年。

分布式:

电价补贴标准为每千瓦时0.42元(含税,下同),光伏发电项目自投入运营起执行标杆上网电价或电价补贴标准,期限原则上为20年。光伏发电先确定标杆电价,2021年以后的价格另行制定。

国家给予分布式光伏的优惠政策

根据国能新能〔2013〕433号、国家电网财[2013]2044号文,分布式是光伏项目的前期工作和并网办理流程大大简化。

1)免除发电业务许可、规划选址、土地预审、水土保持、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估及社会风险评估等支持性文件;

2)个人项目由电网公司代备案

自然人利用自有住宅及在住宅区域内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由当地电网企业直接登记并集中向当地能源主管部门备案。

根据国家电网财[2013]2044号文,分布式是光伏项目的并网办理流程大大简化。

1)鼓励地市级或县级政府结合当地实际,建立与电网接入申请、并网调试和验收、电费结算和补贴发放等相结合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竣工验收等一站式服务体系,简化办理流程;

2)由地市级或县级电网企业按照简化程序办理相关并网手续,并免费提供并网咨询、电能表安装、并网调试及验收等服务;

根据《关于完善光伏发电规模管理和实行竞争方式配置项目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21]1163号),光伏项目的备案被分为三类:

普通光伏项目和领跑者项目,都要采取竞争性配置的方式获得规模指标。

屋顶项目不分“自发自用、余电上网”还是“全额上网”,都不限指标。

为了解决屋顶难找的问题,地方政府也在想办法解决。很多地方政府都对下辖的现有建筑、新建建筑的标准作出规定,提出要按照分布式光伏的标准考虑。

对于现有建筑屋顶,全国9个省/市/县(北京市、南昌市、太原市、杭州市、富阳市、德清县、龙游县、江山市、安吉县)规定下辖区域内,已有企业年综合能耗达到1000~5000吨标煤等不同标准时,政府鼓励或强制要求在屋顶上安装光伏发电项目。

对于新建建筑屋顶,全国18个省/市/县(合肥市、洛阳市、无锡市、镇江市、南昌市、太原市、浙江省、杭州市、德清县、嘉兴市、温州市、洞头县、瑞安市、乐清市、永嘉县、绍兴市、安吉县、丽水市)规定下辖区域内,新建建筑屋顶面积达到1000~3000等不同标准时,政府鼓励或强制要求屋顶按照安装分布式光伏项目的要求进行同步规划、设计、施工和验收。

除了国家补贴以外,全国很多有实力的省、市、县,在国家补贴的基础上又出台了地方补贴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共9个省(北京、山东省、江苏省、江西省、河北省、上海市、吉林省、湖南省、浙江省)有省级单独的度电补贴;10个地级市(合肥市、南昌市、商洛市、杭州市、宁波市、嘉兴市、温州市、绍兴市、衢州市、丽水市)有市级单独的度电补贴;12个县级单位(萧山区、富阳市、建德市、德清县、安吉县、洞头县、瑞安市、乐清市、永嘉县、龙游县、江山县、余姚市)有县级单独的度电补贴。

全国共2个省(江西省、陕西省)、4个市(无锡市、合肥市、嘉兴市、绍兴市)、8个县(富阳市、建德市、德清县、安吉县、洞头县、永嘉县、龙游县、江山县)给予初始投资补贴。

以在北京市普通商业建筑上建设光伏项目为例,无论是自用电量还是上网电量,电价均在1元/kWh以上:

6、补贴结算有保障

国家可再生能源补贴实行由电网企业按月转付补贴资金的制度。

当可再生能源附加不足时,优先发放分布式光伏项目的补贴;而且,自然人投资的分布式光伏项目,补贴由电网公司垫付。

另外,在刚刚颁布的《关于试行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及自愿认购交易制度的通知》中,未把分布式光伏项目纳入绿证范围之内。可见,国家计划在地面电站领域,用市场化的手段解决补贴问题;然而,在分布式光伏领域,将仍然采用可再生能源附加的形式来解决。由于绿证价格低于可再生能源附加,因此,分布式光伏项目的补贴保障性更强!

7、电量可计入节能量

根据《“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到2021年全国万元GDP能耗要下降15%,各企业节能压力大。

然而,根据各地的分布式光伏政策:企业建设自发自用的分布式光伏项目,使用的分布式光伏项目产生电量,可计入企业的节能量。

8、不参与竞争售电

在《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21〕9号)中,对于分布式电站的提法:

(五)稳步推进售电侧改革,有序向社会资本放开售电业务。

18、多途径培育市场主体。

允许符合条件的高新产业园区或经济技术开发区,组建售电主体直接购电;鼓励社会资本投资成立售电主体,允许其从发电企业购买电量向用户销售;允许拥有分布式电源的用户或微网系统参与电力交易;鼓励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服务行业和节能服务公司从事售电业务;允许符合条件的发电企业投资和组建售电主体进入售电市场,从事售电业务。

同时,根据电改系列文件中的配套附件4《关于有序放开放用电计划的实施意见》:

(一)优先发电基本内容。

优先发电是指按照政府定价或同等优先原则,优先出售电力电量。优先发电容量通过充分安排发电量计划并严格执行予以保障,拥有分布式风电、太阳能发电的用户通过供电企业足额收购予以保障,目前不参与市场竟争。

(二)优先发电适用范围。

为便于依照规划认真落实可再生能源发电保障性收购制度,纳入规划的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发电优先发电。

湖北省分布式光伏补贴

补贴标准:

1、创办种植业类家庭农场,需经营流转期限在5年以上,且集中连片的土地面积达30亩以上才能领取补贴。

2、创办畜禽业类家庭农场,养殖生猪年出栏达1000头以上,肉牛年出栏达100头以上,肉羊年出栏达500头以上;家禽年出栏达10000只以上,家兔年出栏达2000只以上才能领取补贴。

3、创办水产业类家庭农场,需经营流转期限在5年以上,且集中连片的养殖水面达30亩以上,特种水产的养殖水面积达10亩以上才能领取补贴。

4、创办林业类家庭农场,需山林经营面积达500亩以上,苗木花卉种植面积达30亩以上,油茶种植面积达80亩以上,中药材种植面积达30亩以上才能领取补贴。

湖北光伏发电补贴政策2022

你好,很高兴回答你的提问 因为本人在武汉从事光伏发电行业 所以对这个问题比较清楚,武汉分布式光伏发电政策如下:政府补贴2019年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补贴0.18元/kWh;卖电收益,根据当地脱硫煤标杆电价水平,电力公司回收光伏系统发电价格,湖北省0.4161/kWh。 越来越多的屋顶 选择安装光伏发电,节约自家电费的同时为国家提倡绿色环保 节能减排出一份力,光伏组件安装在屋顶可有效的防水隔热,使用寿命长达二三十年之久,产生电能的过程 无噪音 。

湖北省光伏发电补贴政策

1,武汉群光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2,武汉正兴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3,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晶科兴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5,南方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汉飞新能源有限公司湖北分部

7,国家电网湖北总部

8,忆晶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9,晶澳太阳能有限公司

10,大冶光伏发电集团

武汉光伏发电补贴

1、持有有效的《武汉市居住证》;

2、在本市中心城区注册登记的用人单位就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1年以上且处于在缴状态;

3、月均收入不超过本市城镇居民公租房保障政策中单身居民收入标准;

4、申请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无自有房产,且3年内无房产转移记录。

注:已因配偶、子女、父母等亲属间接享受本市城镇居民公租房保障政策、人才住房优惠政策等住房保障政策或者已取得本市城镇居民住房保障资格的外来务工人员,不再享受外来务工人员住房租赁补贴。

湖北光伏发电补贴政策最新

只有地方政府可以向上面申请 现行地方补贴每度0.25元,地方政府和上面沟通 扶贫款分配上调整 理论上是可以加很多!湖北随州就是案例!

湖北光伏发电补贴政策2021

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使用管理,建立利益联结和带贫减贫长效机制,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关于做好财政支农资金支持资产收益扶贫工作的通知》和有关工作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是指在具备光照、资金、土地、接网、消纳等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村建设,且纳入国家光伏扶贫计划的电站。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单体规模300千瓦左右(具备就近接入条件的可放大至500千瓦),少数建设单村电站困难的建档立卡贫困村可以联建方式建设联村扶贫电站。

第三条 村级扶贫电站资产确权给村集体,联村扶贫电站资产按比例确权至各村集体。

第四条 享受光伏发电财政补贴的村级光伏扶贫电站需纳入国家光伏扶贫计划,并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国务院扶贫办四部门联合印发的光伏扶贫项目补贴目录。

第五条 县(市、区)政府指定或委托相关机构负责光伏扶贫发电收入结转工作。县级供电公司根据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实际上网发电量核算发电收入。燃煤标杆电价对应收入按季度结转到相关机构的专户,并由该机构划拨至建档立卡贫困村;光伏发电财政补贴于第二年一季度前结转至相关机构的专户,并由该机构划拨至有光伏扶贫任务的建档立卡贫困村。

第六条 村级光伏扶贫电站的发电收益形成村集体经济,用以开展公益岗位扶贫、小型公益事业扶贫、奖励补助扶贫等。

第七条 有光伏扶贫任务的建档立卡贫困村,由村委会每年制定收益分配使用计划,提交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后上报乡镇政府审核并报县(市、区)扶贫办备案。收益分配使用计划向村民公示,作为实施收益分配的依据。村委会根据分配使用计划对年度实际发电收益进行分配,并在年底公告收益分配使用结果。

第八条 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和使用应统一设立账簿和科目,分村建立台账。各地应加强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使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本办法行为和违规违纪问题督促整改并进行问责,对好做法好经验推广宣传。

第九条 国务院扶贫办通过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光伏扶贫子系统对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实施动态监测。各地应将收益分配工作纳入信息系统管理,县级供电公司按年度录入电站建设进度、发电量、补贴资金发放以及发电收入等信息,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所在建档立卡贫困村按年度录入贫困村收益分配信息。

第十条 本办法由国务院扶贫办负责解释,各省(区、市)扶贫主管部门依据本办法出台实施办法。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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