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依法行政工作计划

编辑:sx_songjm

2013-12-12

【摘要】工作计划就是将组织在一定时期内的活动任务给组织的每一个部门及个人,从而为这些部门及个人提供依据。精品学习网为你准备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依法行政工作计划,欢迎阅览!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依法行政工作计划

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依法行政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民生为本,人才优先”的工作主线,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省人社厅依法行政、依法治市和建设法制政府工作部署,着力加强依法行政制度建设和人力资源社会保

障法律法规学习培训,深入开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六五”普法工作,不断创新学法普法宣传方法,进一步提高行政服务效能,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实施和局中心工作开展,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一)强化组织领导

1.及时调整、充实局依法行政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局属各单位、各县区园区局也要健全组织领导机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各负其责的工作网络。(责任单位:政策法规科、局属各单位、县区园区局)

2.适时召开依法行政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制定并分解落实全年工作目标任务,强化督查、考核,推进依法行政和法制宣传教育各项工作开展。按时向市政府报告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责任单位:政策法规科、人事教育科)

3.扎实开展创建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活动,按照创建方案,落实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力争把我局建成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责任单位:政策法规科、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二)开展学法培训

4.坚持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制定并落实局党组中心组学法计划,确保局领导班子专题研讨依法行政、法治建设不少于2次。(责任单位:人事教育科、局属各单位)

5.认真落实公务员每年学习法律不少于40学时的要求,健全工作人员学法制度,围绕宪法、公务员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省、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规定,定期和不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开展学法培训,组织参加市、省人社厅专题法制培训,做到认真学法、真正懂法、准确用法、自觉守法。(责任单位:政策法规科、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6.完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学法制度,组织开展《公务员法》、事业单位管理政策法规等专题培训,不断提高全市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法制水平。(责任单位:公务员局、事业单位管理科)

(三)完善决策机制

7.坚持依法、科学、民主的原则,遵照程序制定规范性文件和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凡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群众切身利益以及影响企业权利义务的公共政策,适时组织召开听证会,吸收公众参与,听取专家意见,并进行风险评估。(责任单位: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8.完善并严格执行决策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坚持重大决策及时报告制度,办好人大议案、政协提案,自觉接受监督。(责任单位: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9.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做好规范性文件制定前的合理性、可行性调研和论证工作,强化合法性审核,并及时在市、局网站和媒体上向社会公布和报送备案。(责任单位:政策法规科、办公室、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10.根据上位法律法规变化情况,及时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按时完成社会保险方面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确保规范性文件有效性、合法性。(责任单位:政策法规科、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四)深化审批改革

11.认真贯彻市、省人社厅行政许可审批改革部署,继续推进人社许可审批改革。全面落实市政府行政许可审批清理决定,结合“项目提速年”活动部署,开展行政许可审批流程再造,缩短办理时限,着力提高审批效率。(责任单位: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12.严格按照再造后的流程和制度办理许可审批,并加强对风险点的监控,切实方便行政相对人。(责任单位:政策法规科、监察室、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13.创新许可审批服务方式,继续推进行政许可审批“两集中、三到位”和集中办理,对部分前置许可审批项目实行预审批和告知承诺审批。加快开发网上电子审批管理系统,实现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查询新模式。(责任单位: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信息中心)

14.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行政许可审批过错责任追究,落实监督问责制度。加大人社信息公开力度,扎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单位:监察室、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办公室)

(五)规范处罚强制

15.健全行政执法登记制度和联动执法机制,实现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检查、社会保险稽核和其它执法检查全部登记备案;推进各类人社行政执法相互通报、有效衔接,做到统筹安排、注重效率、保证质量。(责任单位:监察支队、征缴中心、医保中心)

16.坚持日常巡查与定期检查、专项检查与综合检查相结合,适时组织开展工资清欠、劳动用工、社会保险等执法检查活动,加大对拖欠工资、使用童工、不签订劳动合同、不参保缴费、套取基金等违法行为打击力度,推行劳动保障重大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制度,依法维护好用工双方权益。(责任单位:监察支队、征缴中心、医保中心)

17.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健全完善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落实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实行重大行政处罚、强制集体研究决定和备案制度,把握好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开展处罚、强制案卷检查,促进规范执法。(责任单位:政策法规科、监察支队、征缴中心、医保中心)

(六)创新普法宣传

18.认真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依法行政和法制宣传教育“六五”规划,深入推进法律法规宣传“六进”。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和局网站等各种平台,扩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六五”普法宣传专栏,继续宣传《公务员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社会保险法》、新《工伤保险条例》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要法律法规。(责任单位:政策法规科、监察支队、办公室、局属各单位)

19.结合“项目提速年”及人社对接服务活动,重点开展送政策法规到企业、工地、社区等活动。加强面向企业的人社法律法规宣传,汇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策选编》,送发用人单位,增强企业遵守和执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意识和水平。(责任单位:机关党委、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20.举办企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培训班,以项目企业和各类开发区、新区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和工会干部为重点,适时开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培训,不断提高用人单位和职工的法律意识,促进用人单位依法用工、职工依法维权,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责任单位:政策法规科、监察支队、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七)积极化解争议

21.全面做好局工作范围内的信访、复议、应诉工作。认真落实信访维稳工作责任制,坚持每日值班和“五个一”制度,依法快速处理好反映的问题、矛盾。(责任单位:仲裁信访室、机关各科室)

22.认真办理市长公开电话交办件,及时回复市政府门户网站上涉及本部门的建议与投诉,办结率、回复率达到有关规定要求。(责任单位:办公室、仲裁信访室)

23.认真对待提起的人社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健全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全力做好答辩和出庭应诉工作,自觉执行行政、司法裁决。(责任单位:政策法规科、工伤保险科、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24.坚持行之有效的工伤疑难案件、重大仲裁案件集体研究制度,扩大司法人员、律师参与面,提高行政认定、仲裁裁决的准确性,努力减少和消除行政争议。(责任单位:政策法规科、工伤保险科、仲裁院)

25.各县区园区局参照本要点,结合实际,制定本局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并切实抓好落实。(责任单位:县区园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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