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分子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思想汇报2014年

编辑:sx_songj

2014-10-28

为大家搜集了积极分子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思想汇报2014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了解更多精彩内容,请持续关注精品学习网。

敬爱的党支部: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即将召开,会议将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一重大问题,审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次会议,倍受国内外关注,其必将产生深远的政治影响。

事实上,自从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在坚定不移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大刀阔斧加强党的建设的同时,也在一以贯之地勾勒着“法治中国”的蓝图:“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健全宪法实施监督机制和程序”……

从深化改革、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视角看,坚持并遵循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恰恰体现了市场经济的根本要求和基本特征。这是因为,市场经济的大厦,只能建立在法治的基石上;没有法治,就没有市场经济;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

如果说,简政放权,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是贯穿于新一轮经济体制改革的主线,那么,建设法治经济,让政府在“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新体制框架中更好发挥作用,理应成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题中应有之义。

建设法治经济,首先要建立健全与市场经济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坚决保障包括财产所有者、投资者、创业者、消费者等在内的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习近平同志在纪念现行宪法颁布30周年大会上指出:“我们要依法保障全体公民享有广泛的权利,保障公民的人身权、财产权、基本政治权利等各项权利不受侵犯,保证公民的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权利得到落实。”现代市场经济的实践证明,高效、完备、受到法律严格保护的产权制度,是人们从事经济活动的基本动力,是市场交易的必要前提,是促进经济增长的决定性制度因素。一个不能提供财产安全保障的市场和社会,是不可能获得长久发展动力的。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体系已经明确,国家保护公有和私人财产的合法权益。只有切实执行这些法律,才能真正树立市场主体信心,进而获得可持续发展的动力。

建设法治经济,就要彻底转变政府职能,明确“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基本定位:一是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做好“裁判员”,不当“运动员”。通过增进市场透明度以减少交易成本,营造平等竞争环境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公正监管和严正执法以保证市场竞争的有序和高效。要严厉打击那些破坏市场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如假冒伪劣、价格垄断、偷税漏税、逃避债务、侵犯知识产权等等。二是在市场失灵时,适时适度进行宏观调控,减轻市场震荡,保持经济平稳高效运行。三是在市场不能和不应发挥作用的领域,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

建设法治经济,必须以法律之尺严格规范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牢固树立和切实贯彻市场主体“法无禁止皆可为”、政府“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法治经济理念。自全面深化改革以来,随着简政放权和对政府“有形之手”的日益规范,特别是伴随着“负面清单”和“权力清单”等改革举措的推行,政府与企业之间、权力与市场之间的边界正变得越来越清晰。为巩固改革成果,释放改革红利,必须在法律层面进一步规范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依法管住“有形之手”,纠正市场扭曲,减少寻租空间,消除制度不确定性,释放市场潜在风险;依法放开“无形之手”,把资源配置的主导权交予市场,让市场主体的创造力得以充分发挥,让创造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

我们从传统计划经济走来。在计划经济时代,权力全方位介入经济活动,形成了诸如权大于法、人治代替法治等陋习,其结果是浪费、低效、高成本。我们正在走向法治化的市场经济。法治经济意味着市场、企业和政府都必须依法行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谁也没有超越法律的特权。从这个意义上说,建设法治经济不可能单兵突进,它要求法治政府与法治市场、法治社会的同步推进。惟其如此,才能建立起与现代国家治理体系相适应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体制。

积极分子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思想汇报2014年就为大家介绍到这儿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更多精彩内容尽在精品学习网。

免责声明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