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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取消住宅土地使用70年限制的议案

编辑:sx_songjm

2013-12-03

【摘要】公文具有规范的体式和特定的处理程序。公文的规范体式是指公文的文体和格式必须符合国家的统一规定。精品学习网特意为大家整理了建议取消住宅土地使用70年限制的议案,希望对您的工作和生活有帮助。

城市土地使用年限是困扰很多企业及个人的问题,那该怎么解决?全国人大代表、湖南万家丽集团董事长黄志明在本次“两会”上就有递交一份土地制度方面的议案。

黄志明建议修改相关法律法规,取消土地使用年限制,这样有利于盘活经济,有利于企业创立长久品牌。

两次经济飞跃与土地制度改革有关

在黄志明看来,中国目前极度缺乏长久型企业和百年老店。其主要原因是国家没有给百姓提供一个做成百年老店、百年名品和百年产业的基本条件——土地的永久使用权。

“回顾历史,我们会发现,改革开放以来的两次经济大飞跃,都是自土地制度改革始。”黄志明所说,第一次是改革开放初期的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中国农村经济进入了一个新的时代;第二次是国有土地的交易方式,由行政协议拨划变为挂牌出让。这直接导致了房地产市场的兴盛,支撑了中国经济的“黄金十年”。

土地使用年限制度改革有利经济发展

“目前,我们又站在了这样一个改革临界点上。”黄志明再次把矛头对准土地使用年限制。当前制度下,企业或个人要获得土地使用权,必须接受一个年限制,按住宅、综合、商业、旅游、娱乐等性质划分,分别为70年、50年、40年。这意味着,一个企业,最多开40年,如果没能继续获得脚下土地的使用权,它就得搬迁走人。如果企业主接手那块地皮时,其土地使用权证已经办理了30年,那么他很可能最多干10年。

“这种方式,已经不能契合经济发展的需求。”黄志明认为,所有房价都包含了地价,因为不管采用哪一种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其年限有多久,建筑物都是包含地价的。征收了房子就征收了土地,“按年限出让土地的制度导致政府与民争利,制约经济发展。”

取消土地使用年限制,让城市住宅、企业获得土地的永久使用权,近年来呼声甚高。不过,它面临着相应的法律法规的障碍。

对此黄志明建议,应该着手修改相应法律法规,以此为城市住宅和企业获得土地永久使用权扫清法律障碍。“这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黄志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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