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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取消使用住宅地使用年限的议案

编辑:jz_macj

2015-05-22

以下是一篇关于取消使用住宅地使用年限的议案,文章向大家展示了企业及个人提出的关于取消住宅地使用年限的议案,可供大家借鉴。接下来一起看看吧!

城市土地使用年限是困扰很多企业及个人的问题,那该怎么解决?全国人大代表、湖南万家丽集团董事长黄志明在本次“两会”上就有递交一份土地制度方面的议案。

黄志明建议修改相关法律法规,取消土地使用年限制,这样有利于盘活经济,有利于企业创立长久品牌。

两次经济飞跃与土地制度改革有关

在黄志明看来,中国目前极度缺乏长久型企业和百年老店。其主要原因是国家没有给百姓提供一个做成百年老店、百年名品和百年产业的基本条件——土地的永久使用权。

“回顾历史,我们会发现,改革开放以来的两次经济大飞跃,都是自土地制度改革始。”黄志明所说,第一次是改革开放初期的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中国农村经济进入了一个新的时代;第二次是国有土地的交易方式,由行政协议拨划变为挂牌出让。这直接导致了房地产市场的兴盛,支撑了中国经济的“黄金十年”。

土地使用年限制度改革有利经济发展

“目前,我们又站在了这样一个改革临界点上。”黄志明再次把矛头对准土地使用年限制。当前制度下,企业或个人要获得土地使用权,必须接受一个年限制,按住宅、综合、商业、旅游、娱乐等性质划分,分别为70年、50年、40年。这意味着,一个企业,最多开40年,如果没能继续获得脚下土地的使用权,它就得搬迁走人。如果企业主接手那块地皮时,其土地使用权证已经办理了30年,那么他很可能最多干xx年。

“这种方式,已经不能契合经济发展的需求。”黄志明认为,所有房价都包含了地价,因为不管采用哪一种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其年限有多久,建筑物都是包含地价的。征收了房子就征收了土地,“按年限出让土地的制度导致政府与民争利,制约经济发展。”

取消土地使用年限制,让城市住宅、企业获得土地的永久使用权,近年来呼声甚高。不过,它面临着相应的法律法规的障碍。

对此黄志明建议,应该着手修改相应法律法规,以此为城市住宅和企业获得土地永久使用权扫清法律障碍。“这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黄志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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